哈利波特让我着迷 篇一:
作者:邹欣宜
我的男神只有一个,就是柯南;我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就是莫奈;我敬佩的人只有一个,就是梵高;我全心全意爱的书只有一个系列,就是《哈利波特》。
我对《哈利波特》的爱可以惊天动地。如果它被埋在了海底,就算被鲨鱼吃掉我也要把书捞上来。若是书从悬崖上掉下去,我就跟着一起跳下万丈深渊,宁死也要抱着它。
这个系列早已让我走火入魔了。我为了看《哈利波特》真的是“废寝忘食”。周末,一向爱睡懒觉的我大清早就从床上爬起来抱着它看,看到中午吃午饭时直接不吃了,继续看书。待到夜晚之时,我也是一边吃晚饭一边看书。夜深人静了,我准备关灯睡觉,按开关的手伸出去一半就停下了,另一只手拿着书又看了几十分钟才作罢。
我得到《哈利波特》系列是在一年级下期。那时我对别的书更感兴趣。我随便翻了几页主要人物列表就把它忘掉了。我当时甚至连霍格沃茨是什么都不知道。后来我闲来无事,看了《哈利波特》的前几章就被它迷住了。多么有意思的内容啊!除了J。K。罗琳,有谁能想出魔法学校、咒语、魂器、对角巷这些神奇的东西呢?
《哈利波特》不仅是一本拿来打发时间的小说。因为它丰富的情节中还隐藏着深刻的人生哲理。不然它为何会世界闻名呢?勇敢的哈利、智慧的赫敏、重情义的罗恩、坚强的纳威……他们都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系列的书成功地让没有生机的纸质书充满活力,它引起了我无限的遐想。《哈利波特》让我着迷!
“嘟嘟”让我着迷 篇二:
作者:戴华蔚
“咚咚咚……咚咚咚……”熟悉的“闹铃”声又在我耳边响起,睁开朦胧的睡眼,一团白胖胖,眨着如珍珠一般闪亮的眼睛、十分可爱的小家伙在我眼前晃悠。它是谁呢,它就是让我着迷的嘟嘟。
嘿,放学一开门,就看见了嘟嘟。哈哈,又在笼子里欢天喜地地蹦着迎接我呢!
我蹲下身,用慈爱的目光盯着嘟嘟,很快,便利索的给它喂了食,看它那津津有味的“绅士吃相”,我心里也甜津津的。
一个水瓶,两个食盒,一只嘟嘟……嗯,没什么问题呀,可是为什么,总觉得怪怪的?我仔细地寻找那个让我看不惯的地方。呃,等等,那是什么?我被眼前的情景震惊到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天,天哪,一个食盒里居然装满了嘟嘟自己拉的屎!呕,隔着笼子也能闻到臭味!
我朝嘟嘟投去一个嫌弃的眼神。嘟嘟呀,嘟嘟,书本上都说你这种动物是最爱干净的,难道你是想推翻理论?嘟嘟也有点坐不住了,知道自己“小绅士”的形象在主人面前已经不保,就一跳三尺高,仿佛在告诉我:哼,动物的世界你不懂!
不知怎么回事,晚上9点我才做完作业。刚放下笔,一股浓浓的睡意就从我眼里袭来。刚躺上床,熄了灯,门外就突然急促地响起了“咚咚咚”的声音,让快要进入梦乡的我狠狠打了个激灵,“蹭”地一下腾了起来。不会吧,难道有小偷。也不可能啊,现在顶多才10点,偷东西也讲究一下时间呗!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断猜疑着。过了一小会儿,不知怎的,我好像一下吃了豹子胆,就是要推开门一看究竟。“砰”的一声,我夺门而出,眼前的景象不禁让我大跌眼镜:嘟嘟在笼子里疯狂地蹦跶着,看到我出来了,还用那黑不溜秋的大眼睛瞪了我一下,鼻子里发出不满的“呼哧”声。哦,原来没有给你喂食呀。哎,真是吓死我喽。
哎,嘟嘟,你说说,为什么你这么调皮捣蛋,却还有我这个主人心甘情愿地围着你团团转啊?是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魔法,还是我已经被你迷住了?
红烧肉让我着迷 篇三:
作者:李星霖
妈妈拿出手机,正在给她打电话。
唉,这个啰嗦的人又来了,不耐烦地说道:“喂,干什么呀?”
她听后心情又糟糕了,那么远谁愿意过去,果断地说:“不来。”
妈妈听后并没有大惊小怪,却得意地说:“今天我煮了红烧肉,你不来算了,我们吃了,把你的那份给旺…”
话还没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嘟囔着:“现在才跟我说,我当然要去啦,还卖什么关子!”
“妈,我要上厕所!我憋了很久,从坐车到现在。”她东张张西望望,目光落在一个位置上,眼睛发出亮亮的光。哇,是红烧肉,事不宜迟,先下手为强。一种邪恶的想法从她的脑袋里跳了出来:趁这个时候,赶紧把肉吃了,这样,他们就不会抢了。她拿起筷子,迅速往碗里夹。“这些这些,通通都是我的,一个也不许跑。”她嘴里默念着。这时,小狗已经站在她面前,脸上现出可怜巴巴的眼神,一动不动地望着她。她知道这是在向她要东西吃,可她并没有心软。
有时她在家,爸妈在门市,她也有办法探测红烧肉是否存在。到饭点了,又一个想法跳了出来:想知道今天有没有红烧肉,就先给爸爸打个视频电话,再通过视频就可以知道。“叮叮叮……”爸爸终于接通了她的视频电话。“爸,快点让我看看饭桌。”爸爸皱起了眉,犹豫了几秒,才调换了摄像头,对着饭桌上。她瞅了瞅,遗憾地说:“还以为今天有红烧肉呢,不过来了,不过来了。”“这招真厉害呀,红烧肉也逃不过她的千里眼,下次想让女儿来,只能再煮红烧肉了。”爸爸只好这样感叹。
“她”是谁?当然是我啦!一个被红烧肉迷得走火入魔的女孩子。哈哈哈……
我的发明让我着迷 篇四:
作者:刘柯华
“哎,这大冬天的,这么冷,可咋办呢?”我搓着手坐在沙发上。窗外的树仅剩一两片叶子,如果这叶子落下的话,他的寿命也折损了许多。
这颗树面对这样的处境,而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也许只能坐以待毙,也许只能忍受折磨。但我呢?可以买个热水袋啊!这颗树只能被寒风慢慢地摧残。我呢?可以用热水袋温暖手掌呀!
现在,找来个插头,插进去。一会儿,热水袋“轰隆…轰隆…”地响了起来。我隐约还能听见水泡膨胀的声音。“叮!”充完了。好烫,但是,这阻止不了我对他的依赖。我把手靠近它,就像夏天吃到冰棍那种感觉。当然,这是冬天,就像阳光直逼我脸颊。
夜晚,我躺在床上,不断为热水袋的未来思索着,翻来覆去。如果夏天来了,我还要用到他吗?那是必须的。首先,我得为这个取个名字,嗯?冷热水调换袋。你们千万不要被我吓到,接下来的事你们会被我深深折服。
我就不能往这袋子里灌冷水吗?如果秋天来了,我可以把冷水袋充一下呀!立马又变成热水袋了呀!
热水袋,凭什么你只有一个功能,我为你发明的这个,你开心吗?
泡椒猪肝让我着迷 篇五:
作者:胡虞玺
美食,这个又通俗,又有点书面的字眼,是让我非常喜欢的东西。它做法繁多,光是肉类,就有炸、煎、煮,炖、炒等一样不少。我最喜欢的是炒,因为“炒”里包含了爷爷做的泡椒猪肝,它甜中带咸,咸中带辣,可以说是“饭遭殃”。
刚将一大块猪肝放进嘴里,我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哇!好好吃!”这味道,好比一小块刚煎好的牛排,上面一层酱汁,那辣味,像一座火山喷发似的在我口中爆炸,直到你吃了一碗饭,又一碗饭……就像呼兰河的居民们吃豆腐,沾一点就可以吃一碗饭,又一碗,又一碗……你永远不可以抗拒再吃一块,再吃一块……直到吃的很饱,还继续吃。直到没有了,也会不顾一切的在盘子里“搜刮”。时不时还会兴奋地举起来,爸妈还以为我找到了一块金子呢?我也不以为然,吃一块猪肝吃一碗饭,每到这时,爷爷都会风趣地说:“把裤脚卷起来找嘛!”我吃姜总可以吧,这姜是提味儿的。这姜还夹杂着淡淡的猪肝味儿,姜的辣,加上猪肝特有的香,就算是姜也是美味的极致呀。
总之,猪肝的味道满分是一百的话,我打99。999999999分。(一个一百分完全不足以形容)但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我们一家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猪肝啦!
“胡虞玺,吃猪肝了!”
“好,马上来了!”拜拜,我吃泡椒猪肝去了!
它让我着迷 篇六:
作者:田鸿钰
嗯……让我着迷的东西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什么?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当然是食物啦!
“好吃,好吃,好久没吃过啦!”我一边吃火锅一念叨着。“噼里啪啦!”我被突如其来的声音惊到了,吃的火腿肠都被吐了出来,真烦!不过没关系,调整状态,继续战斗,低头吃了。有火腿肠,挺好;土豆也好吃;我喜欢牛肉;五花肉也不错;真是好吃,金针菇的菇头,我也要。
“金针菇,金针菇……”
“起床啦!”真开眼,金针菇不见了,老妈出现了。
“这个梦真好,我要吃吃吃!”我起床后的第二句是“妈妈,今天吃啥呀?我快饿死啦!”然后老妈才给我钱,让我出去吃饭,她懒得做饭。
啊,昨晚的梦啊!我一边走一边回想着,这时,我仿佛在一阵天昏地暗中,进了一个黑不溜秋的洞,张开眼发现自己在地上,哇!周边有一圈的东西围着我跳舞,什么鸡腿呀,鸭肉呀,鱼呀,鸡蛋呀,点心呀,一起向我扑来!一秒之后,都不动了,我用自己的蛇矛八丈(晾衣服的叉子)点了两下鸡腿,没动静,用棒子敲了敲那个刚才跳的最欢的鱼,也没动静。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吃了它们吧,那是你的了!”啥?我的?管它三七二十一,我撕下一块儿鸡腿肉就吃了起来。还算可以,差点盐味。哇,我的肚子都圆啦。哇,救命啊!我又进入一个空洞,掉进了……
“梆——”我一头撞上了电杆,原来到饭店儿了,吃饭去了!“老板,来份鱼香肉丝,再来个萝卜汤……”
美食让我着迷 篇七:
作者:周宇
知道什么让我着迷吗?哈哈,当然是美食啊!“好吃狗”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家中来了几个亲戚,姑姑便大展身手——红烧了螃蟹,烤了全鸡……姑姑这个“食界高手”,平时不怎么见她做饭,没想到她还有这一手。美食的香味直奔鼻子,抵抗大战就此打响。我屏住呼吸,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吃竹笋炒肉,可是对方太过强大,我方“损失惨重”。快……坚持不下去了!我的手仿佛被灌了迷魂药,根本不受控制,它渐渐地伸了出去。任凭另一只手怎么生拉硬拽,它也不肯回头。最终我方败了,肉香味撬开我的鼻孔,厨房似有魔法,一群“魔法师”使出浑身解数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
趁时机成熟,我小心翼翼地溜过去,还未发现敌情。准备拿起鸡腿,却不料姑姑守株待兔,她夺过鸡腿:“再有下次,绝不轻饶。”
我会就此罢休吗?哼哼,未勉太小瞧我了吧!此时的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等啊等,终于,姑姑走进房间,时机已到,我冲进厨房,谁知一无所有:翻开冰箱,打开柜子,就是没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我只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回到沙发,拿起薯片,看电视。
真是碰上高手啦!姑姑居然把美食放在了微波炉,这么“聪明”的我怎么会没发现呢?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哈哈哈哈……
奥数题让我着迷 篇八:
作者:廖文浩
奥数的全称是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里面的题都超过了正常教学水平,有人就把里面的题拿来做,做着做着就发现脑细胞少了许多,所以大家都一致认为杀害脑细胞的凶手是奥数题。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可以证明奥数题并不是凶手,因为它不仅没有让脑细胞数量减少,而且还让它增多了不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我曾经有一个辉煌的时段,在一个暑假,我曾在网上找了上千道奥数题来做,什么“牛吃草问题”“流水行船问题”“行程问题”我都做过,而就这一个例子就让许多人坚持不下去,可我为什么能呢?只因为我爱奥数题,可能这就是别人一直常说的“日久生情”吧。
那段日子,早上一起床就会对妈妈说:“妈妈,帮我找一套奥数题。”这下我对做奥数题的渴望如同聋子想听见声音一般。奥数题中,简单的一会儿就做完了,可难的就需要想很久,吃饭的时候在想,听歌的时候在想,散步的时候也在想……反正,只要想不出我就睡不着觉,如果遇见太难的我就会去请教爸爸来教我,有时候一讲就是三个小时。而对于我来讲那三个小时如水一般流去了。
玩耍时,一旦听见别人有不会的题时,只要我没有做过,我就会悄然无声地拿出笔和纸在一旁默默地算起来,无论是在船上,还是在车上,或者是在走路。
经过上千道题的练习,现在我已经可以初步学习初中的知识,如果你的脑细胞还在减少,那么请去寻找真正的凶手吧,不要再怀疑奥数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