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老师 篇一:
作为一名乡村教师,每天早出晚归,与孩子相处时间甚少,能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时间只有吃晚饭时间和睡觉前陪伴时间。工作之余,我和老公回到家里想好好休息,玩玩手机,看看视频,释放自己的压力。在吃饭时间,在陪伴儿子睡觉时,都拿着手机,想享受放松一刻。可是时间久了,我发现我的儿子进入了到了“可怕的两岁”,为什么说他可怕,是因为他情绪很不稳定,也很暴躁。对他的爷爷奶奶提出的任何要求直接说“不”,拒绝沟通。每天用手机看动画片,不给他就会哭闹。他的行为让我明白,我的教育方法可能出现了问题,作为母亲,我的榜样作用没有发挥作用,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父母是教育孩子的第一站,我和我老公才是他的第一任老师,他的暴躁,他的不善言辞,他的沉迷手机可能都是因为我与我老公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通过反思,我和我的老公一致认同改变我们自己的行为习惯,才能够去改变孩子的行为习惯,培养他良好的性格。于是我们提高陪伴的质量,放下手机,用心陪伴。下班回到家后,与孩子沟通,对他表达爱,陪伴他玩积木,睡觉前与他共同读绘本,讲故事,时间不长,他的表现给我们带来了惊喜。他不再要求爷爷奶奶给他看动画片,一改之前暴躁的性格,以温暖的笑容,温暖的话语,回馈着每一个人。当他笑着表达“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作为母亲,感受到了陪伴的幸福,伴着欣慰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我的儿子性格开朗了,沟通能力提高了,能够与我共读一本绘本,也可以自己讲出这本绘本的故事。家人们都说,孩子变了。其实我知道,父母的改变,孩子也会改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和父母相处,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孩子学会了为人处事,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悄然的,是深远的。父母改变,是孩子改变的原因之一。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老师 篇二:
今天晚上聆听了周慧玲老师主讲的“家校社共育践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讲座,收获颇深。
首先是周老师身上散发着一种光芒,让我想起四个字,“老当益壮”,周老师白发苍苍,却是28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还这么关心下一代,关心家庭教育,在7·20洪水的时候,还充当志愿者,2021年的时候还开展了这么多公益讲座,她把这种“忙”看成“心未亡而忙”,忙到自己都忘了老,她的这种无私奉献、积极乐观的精神让我很敬佩。
其次,通过这次讲座,让我对“双减”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知道“双减”一减的是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二减的是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就是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减掉的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东西,通过双减,能够让教育回归本源。周老师告诉我们“减”反而会增效。有哪些增效呢?一个是增加孩子的学习兴趣,另一个会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比如课堂上认真听讲,会变得更加专注,这种“专注”对孩子的影响是一生的事情。
周老师也举了一个幼儿园学生背诵小学二年级乘法口诀的例子,告诉我们,教育也要遵循规律,不能对学生进行超纲教育。提前学是祸害,过重的学业负担,会让学生对学习产生抗拒心理,会降低学生的甚至磨灭学生的学习兴趣。这不仅违反教育规律,而且会适得其反,会受到惩罚。
周老师在讲座中还提到自己的女儿,女儿小的时候就想当校长,为什么要当校长不当老师呢?原来是希望当上校长后能够管住老师,让老师不给小朋友布置作业,周老师通过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小孩子的课业负担过重,所以“双减”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这次讲座让我对“双减”有了更深的理解,也希望在自己的教学中,也能够把“双减”更好的运用到教学中。也要向周老师学习,关爱下一代。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老师 篇三:
人的一生在家里度过的时间大约占2/3,从他出生的第一时间起,家庭教育就已经在无形中产生了。家庭教育是伴随一生的教育,因此会有“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的说法,想要培养孩子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就必须经历连续、不间断的教育过程。同学校教育相比,家庭教育更加具有连续性,家长是其终生的老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将家庭、社会需要履行的职责、义务更加细化,指导性更强,实现家庭教育的可操作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对象不是孩子,而是家长。这部法律是希望家长能够成为培养未来我们国家需要的人才的家长,不是教家长如何教育孩子,而是教家长如何做好家长。现在很多人说孩子不好养,孩子脆弱,容易叛逆。可我们是否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想一想孩子为什么叛逆?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条件变了,孩子变了,而我们的家长还没跟上。所以现在我们说: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素质、人格、举止言谈、生活方式、教育态度等等都有意或无意地影响着儿童,长时间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对儿童的思想观念、行为准则以及行为习惯的形成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他(她)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他(她)就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精神层面的滋养培育也同样重要。
促进法第十六条明确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其中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倡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这是多么具体的要求呀!我想作为一名家长,好好去学习,好好落实这些要求,那你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也一定会培养出优秀的孩子。
宋庆龄曾说过一句话,“孩子们的性格和才能,归根结蒂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影响最深。”在日常陪伴孩子的过程中,我们每天都在努力的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方式,毕竟,孩子是第一次当孩子,我们也是第一次当家长,我们也应该学会坚持学习,尤其是学习国家的政策方向,顺应时代,让孩子的成长之路走得更稳,以后才能站得更高,成为栋梁之材。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老师 篇四:
家庭教育的第一对象是少年儿童,学校教育的第一对象也是少年儿童。这一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正是国家对少年儿童教育的关注与关爱。有人可能会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束缚了家长的手脚。但该法更多是在引导和帮助家长,也是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无论再怎么强调家庭教育的个性,监护人应该具备的教育素养不可少。同时,相关各方应当担负的家庭教育工作职责亦不可缺。就学校教育这一方面而言,《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如今学校教育推行“双减”政策,这一法律的实施正好可以给学生填补减负后多出来的时间。但父母在成为父母之前,也不是父母。因而,为人父母,除了在实践中慢慢摸索之外,这一法律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资料。朱老师在讲座中提到,日本在新生儿出生之前,会给新任父母发放育儿手册。这一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正是我国在弥补这一缺失的一种措施。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保持平衡。教师应尽全力完成学校教育的目标,同时也应当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给家长一些力所能及的建议与指导,让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助力孩子的成长与发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