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 篇一:
油炒饭,金灿灿的,粒粒米饭浸着菜油,萦绕锅巴的浓香,还有鸡精的特殊味道,啧啧啧,一想到它,我就直流口水,那可真是我的最爱。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吗?因为里面放了我最喜欢的调料鸡精。
喜爱到什么程度呢?那就只有一句话形容:此料只因天上有,地上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喜欢油炒饭的根源,还得从那次说起。一天,我的肚子饿得不得了,奶奶给我做花费时间少的油炒饭,菜油烧开后,只听哧的一声,白饭被舀到滚热的菜油里了,突然,奶奶放下手中的锅铲,上厕所去了。哈哈,真是天赐良机,我这个旁观者摇身一变,变成了厨房主角,哈哈,可以露一手了,我学着奶奶的样子,有模有样的翻炒起来。心想,我可以添加我喜欢的佐料了,灶台附近写有鸡精的包装盒映入我的眼帘,饭里加入鸡精后应该很好吃吧,我小心翼翼地迅速打开鸡精包装盒,抓了一把鸡精放进炒饭中,翻了几翻,这时我听见冲厕所的声音,糟啦,奶奶要来了,我狂奔回房间,耳朵不时注意着厨房的动静,还好一切照常进行,奶奶没发现。奶奶拿着锅铲在锅里翻炒几铲后,给我盛了一碗饭,我先从碗里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细细地尝了尝,嗯,味道真不错。因为有鸡精作怪,我竟然破天荒地地吃了七碗饭,竟连奶奶都吓着了,不住地说着:鹏程,你这孩子怎么那么饿呀,中午没吃饱吧?
那当然啦,平常只吃一两碗的我竟吃了这么多,这可真所谓我世界里的吉尼斯呀!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
一个胖娃娃,身穿绿衣裳。黑色小珍珠,夏日都有它。这就是西瓜。
西瓜全身都是宝,西瓜不仅可以吃,西瓜皮还能做帽子呢!西瓜还可以解暑降体温。听说更神奇的是,如果发烧了,吃下西瓜竟然还可以退烧。而且西瓜的价格也不会很贵,十几元钱就能买到一个大西瓜,所以这也是烈日炎炎的夏天中不可缺少的一样水果。
那天,妈妈买来了一个西瓜。西瓜姑娘身穿一件绿黑相间的袍子,梳着一头绿色的卷发。闻一闻,还有一股西瓜的清香,用手拍一拍西瓜皮,传来一阵清脆的响声:“咚!咚!”我迫不及待地切开西瓜,一看,里边和外边截然不同,外面的西瓜皮是绿黑相间的,而里边呢,红色的果肉里还镶嵌着几颗黑宝石呢!
那西瓜真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美味吗?我顺手将一块西瓜,放入嘴里,轻轻的咬上一口,有一股冰凉的感觉,在我嘴里盘旋,在这冰凉的感觉里,还有一种甜甜的味道,这一口,让我不由自主的咬上了第二口,第三口吃,吃起来很脆,十分可口,我的耳边不停的听到了“咔嚓,咔嚓”的咀嚼声,让我感觉到了一种想飞的感觉。我不仅嚼出了西瓜的冰凉,还嚼出了夏日的炎热。
西瓜是夏天的特色,是人间的美味,更是我的最爱,现在我要问你在我心中最美味的水果是什么?你一定会和我大声的说出————西瓜!当然是西瓜!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
我兴趣广泛,美食、游戏、电影、书籍啥都喜欢。但,书是我的最爱。每当碰到一本好书,总要到看到不可再看的地步才停止。
一天晚上,发现妈妈手中捧着一本《雾城》,死缠烂打地向妈妈借阅。她拗不过我,我写完作业后,只好答应了。我拿到书立即看了起来,很快就入了迷,津津有味地读着,连时针转到9点都没有察觉。
“几点了,还不睡觉,快去刷牙!”妈妈双手叉腰,怒目圆瞪,用那世上无人能敌的嗓门大吼。我立马惊醒,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卫生间洗漱。
洗完脸,洗脚前,我又立马“飞”到客厅把书拿到卫生间。“哈哈,还可以看几分钟呢!”我朝妈妈办了个鬼脸。她哭笑不得,只好叫道:“快点,洗完上床。”
洗完后我悄悄拿着书走进了卧室,妈妈正要关灯。“妈妈,先别关,让我再看会儿。”我求道,看妈妈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我只好降低要求,“那等你睡觉时关,好不?”“噢~~”她拖长声调,无奈地答应着。
书里的内容,像打印机一般印在我的脑海中,正沉迷其中,不和谐的声音又传来:“关灯,睡觉”。老妈,你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最精彩的时候来扫我的兴,不带这么玩的。哎,我合起书本,慢慢放到枕头边,脱下毛衣,躺了下来。身躺下,心回味……真不知世上没有书,我的生活会怎样?
书,你真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四:
我们班上的同学有的喜欢爷爷,有的喜欢哥哥,有的喜欢妹妹,有的喜欢弟弟,还有的喜欢爸爸妈妈,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我最爱我们的语文老师。
在上学第一天我暗自庆信:这位老太婆肯定一点都不凶,哈哈,我们的日子就好过啦!可与老师相处一年多,才不是这回事呢。对我们的要求很高,批改作业十分仔细,严格,认真,对每一个孩子都很严厉。同时感受到她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几乎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同学们身上。一年级时我们就像婴儿一般,您教会我们拼音好比是教会我们学走路;教我们识字犹如教会我们说话。每天早晨七点四十分就到教室来教我们学知识,经常声音都嘶哑了也没有请过一天假,仍然给我们讲课。虽然她已经五十岁了,但每天都是精神抖擞,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过在我的心目中,她永远是最年轻最漂亮的老师,更像是我的父母一样关心我们。
记得刚写作文的时候,我不会写,就是老师手把手的教我写,现在我写作水平不算很好,学习成绩也不够前茅,但也不算最差,不过也有很大的进步。苏老师还是一个讲信用的人,自己答应的事情就一定做到,还教会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处事,要好好学习,她就是我心目中最爱最爱的老师!我多么想叫你一声妈妈呀!我的成长离不开苏老师的辛苦的付出。
我一定要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老师的希望和信任。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五:
我爱吃的水果有很多:酸甜的橘子、长满刺的榴莲、蓝钻石一般的蓝莓……但我最爱吃的还是酸甜可口的山竹。
山竹的皮是紫红色的,有一点硬,新鲜的还稍微软点儿,不新鲜的就很难打开了。那皮还掉颜色,记得有一回妈妈给我剥开了一个,开完满手都是紫红色,很难洗掉。顶上有五六瓣弯着的小绿叶子,叶子中间有一根短短的茎,茎周围有一圈绿色的、硬硬的像花一样的东西,那是蒂子,远远望去像极了紫红色的小灯笼,那蒂子有多少瓣,山竹里面的果肉就有多少瓣。
说到这,我都忍不住要流口水了。山竹里的果肉是雪白雪白的,很像可爱的小胖娃娃,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它们似乎从不争吵,互亲互爱,我喜欢它们团结友爱的样子,就好像我和我的好朋友们一样。
终于忍不住我尝了一口,“哇,太好吃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它吃起来甜美可口,但散发的气味很淡,吃在嘴里糯糯的,酸甜适中,每次吃完,都感觉心情超好。
山竹里含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具有降燥、清凉解热的作用,这使山竹能克榴莲之燥热。你们知道吗?在泰国,人们将榴莲、山竹视为“夫妻果”。如果吃多了榴莲上了火,吃上几个山竹就能缓解。山竹是很好的补品哦!它浑身上下都是宝,就连外皮中的红色素都能用来制作黄色染剂。
越说越想吃了,山竹是我吃过的水果里最喜欢的,朋友们,你们有没有爱上我的山竹呢?
我的最爱作文 篇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如果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失去了翅膀,鱼儿离开了水塘。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我爱读书,它能让我受益匪浅,就像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我学会了爱。我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关注小凡卡的命运,我为丑小鸭最后得到了爱而感到高兴,我恨曹操的奸诈贪婪,我佩服刘备的忠义和关羽的勇敢、岳飞的精忠报国,我欣赏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
在书中,我还知道了许多名人名言,如:莎士比亚“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鲁迅“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了”,高尔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当妈妈问我需要什么的时候,我肯定会马上回答:“书”。当小伙伴出去玩的时候,我会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书。关于读书,我还和它擦出不少火花呢!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我马上跑到书桌前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我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泪流满面。看着看着,妈妈喊我吃饭了,我随口应了一声。过一会儿妈妈看我还不出来吃饭,便对我发起了唠叨大战,可我对妈妈的唠叨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自己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时才想起来还没吃饭呢!我便跑去餐桌旁吃饭,妈妈说:“饭早就凉了”。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让我成为一位优秀的当代小学生。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七: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手捧着这可爱的小东西,我如获至宝。
它长着一副调皮的模样:小巧玲珑的头,一对小黑豆一样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它的四肢短小灵活,它走起路来一点也不慢哦!你瞧,它龟壳上的花纹最引人注目了:六边形的图案均匀地排列在它的龟壳上。我给它取了个响亮的名字——闪电。
闪电可灵活了。我喜欢当它的教练,让它练习翻跟斗。
你瞧,我把它四脚朝天翻了过来。只见它气呼呼地伸长了脖子,用头顶、用一只前掌使劲地撑着地,然后“啪”的一声,它就翻了过。这时的它可得意了。只见它迈开短小的四肢快乐地爬来爬去,好像在向我炫耀:“怎么样?我厉害吧?”——哈哈哈,真是个活宝!
我发现我的小闪电是个标标准准的“小吃货”。它不仅爱吃妈妈买回来的生肉,它还吃嫩嫩的菜叶子呢!这个贪吃的家伙,简直是来者不拒!它吃东西的速度可快了,就像是害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有一次,我逮到了一只苍蝇丢给它吃。它快速地游了过来,先闻了闻,然后就张开大嘴,一口吞了下去,速度快得就像闪电。吃完了,它还伸长脖子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好吃好吃,我还要!小主人,你再赏我一个呗!”
有宠物陪伴的暑假是幸福的。双手捧着我心爱的小乌龟——闪电,我爱不释手。
我的最爱作文 篇八: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做的事情,比如画画、运动、写作等。而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做人的道理,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还让我们学到写作的方法。书,其实就是我们的“老师”。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在书房里看书,书中的故事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当我读到十分有趣的内容时,我就会比较专心,就好像一个人来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欣赏着如诗如画的美景,始终不肯离去。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这时,我好像走进了书里去,和书中的人一边走路,一边谈话。我还会思考书中的那个人做的不对,那个人做得对,书中的哪个人有怎样的一种精神,我们应不应该向他学习。我读了很长时间,快吃午饭了,妈妈叫道:“快来吃饭!”我一边看书,一边回答:“哦!”可是我依然在书房里看书,心里想:我先多看一会再去吃饭吧。妈妈看到我还没有来,怕菜凉了,只好来到书房里,又叫我吃饭,我这才放下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让我想到了孔子的一个名言:“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扩大了我的知识面,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读书,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九: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尤其美食,对于我这个贪吃鬼来说,每一种都逃不过我的魔嘴。尤其是千丝万缕虾,那是我的最爱。
千丝万缕虾颜色好,看相也好。金黄金黄的颜色伴随着红红的番茄酱,看一眼就会让人觉得胃口大开,想大快朵颐。要提起千丝万缕虾的香味,那简直就是香飘十里,没有一个人能抵挡住它香味的诱惑。
夹起一个千丝万缕虾,虾尾长了两个尖尖角,像是一个胜利的手势V字,肉滚滚的虾身外面包裹着又细又长的春卷丝,看起来就像千根丝万条线。它们色泽泛着金黄,像一根根金线!在又脆又黄的虾皮里面是嫩嫩的虾肉了,每次我都会小心翼翼地咬下去,哇塞!虾肉饱满,味道香甜可口,没有一丝腥味,那肉嫩而不柴,好似活虾在嘴里活蹦乱跳一样。
千丝万缕虾的做法很简单。把腌制好的大虾裹面包糠,外面再缠上一层已煮熟的粉丝,露出虾尾,锅中放油五成热后放入慢炸两、三分钟。变淡黄色后,捞出千丝万缕虾,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便呈现在你的眼前了。特别是再蘸上番茄酱吃千丝万缕虾,口颊留香,沁人心脾。
无论何时何地,对于我,只要一见到千丝万缕虾就不禁垂涎三尺。俗话说,君子不可独食,我虽是个贪吃鬼,但也不忘与大家一起分享这美食一一千丝万缕虾。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
苏东坡曾经说过:“宁愿居无竹,不可食无肉。”这句话说得太好了,现在已经成了我餐桌上的“座右铭”,因为我和这位大诗人一样——最爱吃肉。猪肉、鸡肉、羊肉、牛肉……我都爱吃,若是没有肉,我会觉得其它饭菜都难以下咽。
肉有很多的做法:红烧、白切、翻炒、炖汤等等。红烧的色泽红润,肥而不腻;白切的嚼劲十足,香味浓郁;翻炒则是百搭,随便配个蔬菜一炒,绝对是这道菜里的点睛之笔;再炖个汤,满屋肉香四溢,拌在饭里香而不腻。不管哪个烧法,我都很喜欢,我的很多快乐时光都跟肉联系在了一起。
记得有一次,妈妈做笋衣烧肉。肉刚下锅我就开始激动,好不容易熬到烧好了,准备吃上几块时,妈妈却对我说:“这是晚上的菜,现在不准偷吃哦。”我只好失落地离开了厨房。
回到客厅,总感觉那股肉香还在鼻子边不停地飘荡,让我难以抵抗。于是,趁着妈妈不注意,我偷偷地潜进厨房,拿起筷子尝了一大块。哎呀,真是太美味了!笋衣吸了油,肉变得肥而不腻;焖的时间又刚好,Q弹不塞牙。好吃到我都忘了是在偷吃,居然就这样接二连三地吃了起来。等到妈妈发现时,她哭笑不得,连连说道:“我咋生了个肉闺女啊!”哈哈,我就是这么爱吃肉。
当然了,虽然我爱吃肉,但野生动物的肉我是一定不会吃的。我知道,保护生态是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的生存法则。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一:
炎炎夏日,何以解忧?唯有冰粉。
以前去川菜馆吃饭的时候,看见菜单上有一道菜叫:老成都冰粉。咦,这是啷个菜哦?先点一份搞一哈儿。
菜上来喽!哇哦,冰粉晶莹透亮,q弹滑溜溜,配以山楂、苹果、梨、火龙果等多种配料,浇以古法红糖配料。挖一勺送入口中,红糖正好和冰粉的q弹相辅相成,配料让口感更加丰富。古人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云:何以解忧?唯有冰粉!
自从上次吃过了冰粉,我就爱上了这个味道,就此夜不能寐,茶不思饭不想。于是我从黑市商人“某宝”淘来了做冰粉的原材料,正好家里有红糖和水果,那就做一碗“鸣式冰粉!”
我去问了一下“度娘”,方法也太简单了,把那个粉,里面加上水,搅哇搅,一直搅到它变得快要凝固起来,这时候把它放进冰箱,静静地等待……叮!时间到了,取出“宝藏”,发现它变成了“果冻”,此果冻,非彼果冻。接下来就是调制红糖水,和准备配料。取一大块红糖加入沸水,煮成红糖水,放凉,浇入冰粉中。水果切小块,一同放进冰粉,看着眼前的冰粉,我只想说“perfect(完美)!”
终于可以品尝了,啊,倍儿爽,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么好吃的东西,实在有点儿打脑壳。哧溜一口冰粉,真是巴适得板!
在这个炎炎夏日,冰粉成了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二:
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我最喜欢的弹古筝了。对了你吧,我参加古筝考级了。
那是去年暑假的,爸爸带我去参加古筝考级,我很紧张,生怕考不上,安慰我说:“不要紧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能。”
考场,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可心里还是紧张,既希望快点到我又很害怕点到自己的名字。好一会儿,终于念到名字了,我和其他的小朋友一二楼的考场,里面演奏的同学,我听到弹得都很好,想:弹得都好,我万一考不好办?终于轮到我了,我又紧张又期待,心怦怦地跳,我暗暗对自己说:"加油,你能行的!我稳稳的坐在琴凳上,用手抚扶了扶琴,报出自己要弹的曲目,开始演奏了。我觉得很奇怪,候我就一点也不紧张了,我流畅地弹出每音符,全心的投入到曲目的演奏中,仿佛自己置身于曲目的意境之中,很奇怪,候我就一点也不紧张了。由于得很充分,两首考级曲目《渔舟唱晚》和《浏阳河》都很。演奏完毕,我高兴的从教室走,爸爸问我样,我自豪地说:"没,你们就等着好消息吧!"奖励我,还带我去看了电影,我好高兴。
这我参加古筝考级的,年,古筝陪伴着我,给课余生活了无限的乐趣。也使我明白了,做事都要通过努力,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收获的喜悦。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三:
大千世界,无花不有。我最喜欢的是菊花。“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是唐代诗人元稹对菊花的赞叹;“耐寒,唯有东篱菊,金粟初开晓更清。”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对菊花的敬佩;“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是宋代诗人郑思肖对菊花的盛赞;……
考场失意,心中郁闷。某一天,妈妈说带我去南菊山赏菊,放松一下心情。我一听到“菊”,便欣然答应了。
小雨,一路长途颠簸。下了车,老妈兴致勃勃的拉着我的手,往菊山走去。因为下雨的缘故,我们撑着伞。我们走在一条蜿蜒的小路上,泥土芬芳扑鼻而来。啊!真舒服!我慢慢卸下一身的疲惫,去感受自然的美好。
也不知走了多久,菊花香从远方夹着清风钻入鼻中。哇,真香呐!游客们都情不自禁的发出赞叹。这时我更迫切见到菊花,于是我加快了步子。
靠近了,我的眼前一亮——“粲粲黄金裙,亭亭白玉肤”说的就是眼前这片美景吧!大小的菊花簇成一团,组成一个大大的花圈,美丽极了!即使是在雨中,也无法阻挡菊的魅力散发。这一下就明白了,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真是惬意得很!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拿出笔,书写着局的美丽,坚强以及他给我的启示。菊是我的老师,更是我的一位知己。
菊,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四: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20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五:
雨,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也许许多人对它视而不见,甚至厌恶它,但我渐渐爱上了它。
雨的也分很多种,春雨的细腻缠绵,夏雨的风驰电掣,秋雨的苍凉萧瑟,冬雨的冰冷刺骨。这些我都爱。
春天,万物复苏,生机盎然,冰霜消融露出活力的大地。可惟独缺少那春日的丝丝细雨,缺少烟雨朦胧中春笋顶出大地,缺少花瓣上晶莹的露珠。有了它,春,才是完整的。
夏日,烈日蒸烤着大地,荷花已长出了新叶,青蛙急不可耐地跃出池塘等待下雨的洗礼。雨,是多么重要啊!大地等待着它的滋润,树木等待着它的轻抚。随后,雨随着电闪雷鸣倾注而下,哺育了等待已久的饥渴。
秋日,太阳给自己披了一层纱,随着黄叶叶落归根,渐渐很冷袭来。这时的雨是艺术的,既有“秋风秋雨愁煞人”的萧瑟,又有思想背盼归的游资的悲凉。
冬日,南方的冬天雨多过于雪,干燥的冬天一场温柔的小雨带来了湿润,带走了干裂。“滴答”的雨声,消减了烦躁带来了安详。
而我呢?每当学习、生活得压力深埋于心时,一场雨它帮了我。伸出手抚摸它,它是那么清凉,那么温柔、把小脸给它们轻抚,烦躁与压力便都抛于脑后了。“滴滴”“砰砰”,时大时小、时高时低,我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中了。
正是因为这些,我爱上了雨,爱上了那动人的旋律,它不亚于门德尔松,不亚于勃拉姆斯。它有它独特的风格。
雨——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六:
雨,我的最爱。
我爱它,我爱它那浑体通透的颜色;我爱它,我爱它那并不规则的形状;我爱它,我爱它那忘我的,无私奉献的精神……
雨,它有它那冷冷的美妙声音。雨,它有它那迷人的曼妙身影。
我叫伏欣雨,我感到庆幸,我的名字里有我爱的雨!是的,我爱雨,无论任何时候,无论那四季。
我爱春天的雨,俗话说道:“春雨贵如油。“春天经过了雨,万物必将苏醒,生长、茁壮。雨静静地,静静地来到了这个世界,它经过了轮回,在田野上,河里、泥土中,它使这个世界、这个春天更加迷人,更加有魅力。
我爱夏天的雨,因为它在这个时候最为蓬勃,有活力。它说来即来,说去即去,不受任何事物牵引,自由奔放,有霸气。
我爱秋天的雨,这是更替的,事物最好,也即将败落的季节,雨仿佛也受影响,是这股的柔弱、轻盈但又怪脾气。它也有颗博爱之心,它将这个季节冲刷而去,一切的一切都转变了……
转眼,到了冬季。冬季的”雨“经过那么多之后已变得坚强而独立,它长大了,变成了承认的”雨“——”雪“我同样爱它,它轻柔又冷清;它坚硬却又耐不住太阳的光顾生命短暂而离去,它走了,悄无声息。
又转眼,一切都回到了最开始。
春天的雨,夏天的雨,秋天的雨,成人(冬天)的”雨“都经历的太快,不过,始终变的是我对雨的爱,无论时间转变、四季更替……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七:
作为一个天真、活泼的男孩子,我的爱好很广泛呦!最近,我又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骑自行车。
现在,我就隆重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从正面看它像一只张开翅膀在天空翱翔的飞鹰;从侧面看像一只在沙漠里飞奔的猎豹,简直就是三个字:帅呆了!
那么,大家知道我为什么最近喜欢上骑自行车了吗?原因很简单:有一天晚上,我去同学家里玩儿,只见他兴高采烈,健步如飞地把我领到楼下,说要让我看个好东西……
我一看,哇!顿时我眼前一亮,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辆威风十足的自行车,他骑上后,非常帅气,让我羡慕不已。于是,回家后,我让爸爸也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第一次骑的时候,由于没有掌握动作要领,我老是摔倒,让小朋友们嘲笑。但是我并没有气馁,反而越挫越勇!在妈妈的鼓励和指导下,我刻苦练习,渐渐地掌握了骑自行车的动作要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骑得越来越好,最后,连那些嘲笑我的小朋友都比不过我,我欣慰的笑了,因为这是我努力的结果。从此,我爱上了骑自行车……
每当我骑在我的“小伙伴”身上时,微微的秋风吹过我的脸颊,道路两边芬芳扑鼻的花草,高大的绿树都像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给人一种很放松的感觉,这种感觉真是棒极了!
骑自行车带给我了许多快乐,我以后一定要多练技术,争取早日骑车去上学,因为这样更环保,更健康!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八:
“咔吱,咔吱”我两手拿着小时最爱吃的卷心麻,嘴里不停地咀嚼着,回忆着曾经最爱的味道,淡淡的思绪油然而生。
吃着祖母寄来的麻花,我忆起了祖母亲自给我麻花的情景。
祖母用沾着麦粉的手敲打着我的头“小馋猫,这就等不及了?”我憨憨地摸着头,嬉闹着“真痛啊,祖母,你下手轻点行不!”继而,我们祖孙女俩在欢声笑语中完成了这绝世佳作-香香脆脆的卷心麻花。
我偷偷地从盘中拈起一个发烫地麻花,她盘绕着身子,安静地睡着,泛着金光,像是涂抹了一屋胭脂,她丝毫没有挣扎,因为她知道迟早都是要入我的肚中,我贪婪地,大口地吃着,享受着美味,祖母坐在一旁,慈爱地看着我,透露着骄傲地神情。
长大后,城乡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祖母也不经常进城来看我了,我不时地就会想起祖母,想起祖母估的卷心麻花,必竟那是我的最爱。
望着窗外被秋风吹落的树叶,我怪她无情吹散了树与叶,吃着手中的麻花,味道却似有点苦可它却寄托了我对祖母多年来不变情感,虽然没有生活在一起,心却一直串联着。
我的最爱作文 篇十九: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想起自己的最爱了吧。他可能是一只可以吹出清脆婉转歌声的口琴,可能是一幅你珍藏多年的画,还可能是一盒你随时想打就打的扑克牌……但是你绝对想不到我的最爱,我的最爱是在什么地方都可以买得到的书。
有一次,我正坐在桌前津津有味的读一本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不知不觉地就读了两个多小时。突然,妈妈叫了我一声,把我吓了一跳。原来家里没有盐啦,妈妈要出去买,让我帮她看一下锅里烧的大米汤,我漫不经心的答应了。我搬了板凳傻傻地坐在锅前。可没过一会儿,我觉得太没意思,就开始挂念起我的《海底两万里》了。想着,想着,我还经不起诱惑去看了我的这本书,本想着只看一小会儿,可一坐下来就着了迷,把妈妈叫我看锅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回来啦,他看到锅里的米汤烧干了,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就大骂了我一顿。虽然挨了骂,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一大步。
还有一次,那是一个下雨天。我在教育书店看到了《名人传》这一本书,他的作者是法国的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我看了第一章,很让人感动。于是我很想买下它,可一摸口袋,没有带钱。我急忙顶着雨狂奔回家拿钱,生怕这本书在下一刻,被人买走。
“书”在你看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可是它就是我的“长生果”,我高尚的朋友,我尊敬的老师,我的营养品,我精神的食粮!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
从小,每到,家的两棵柿子树常常吸引了我的眼光,那通红的柿子使我“口水直下三千尺”,柿子那诱人的颜色,香甜的味道,成了我的最爱。我盼望着快快到来……
又是一个秋天,我得好好珍惜,因为我又可以吃到柿子了。哈哈,我不禁偷笑起来,赶快催促家人一起到乡下去。
来到了奶奶家,树上满是柿子,我开心得赶紧跑到树下。树上有软杮子,可是很难摘,就像传说中的人参果,落地就化,只能看着他们红到透亮,“啪”的一声,在秋风的逗弄下,化入土地。以我以往的经验,我摘了很多硬柿子。回家后把他们一字排开,摆满了阳台,时不时地掂掂这个,掐掐那个,看看哪个到了该吃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红囊袋,孕育着什么样的甜蜜呢?我无意用鸭梨、冰糖来催促它们快些成熟。这种闲散的、漫不经心的成熟过程,总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最欣喜的自然是期待已久的吃柿子了。吃柿子也很有讲究,一定要在吃饭之后才能吃得--仿佛它天生不是用来充饥,而是用来品尝回味的。拿一把小勺,搬把小椅子坐到阳台上,专心地吸着吃着。柿子口感很好,甜甜地滋润着你的口,柿舌头更是让你不忍心把它咽下去。不过,我喜欢的还是它那种富有北方韵味的香甜:甜,不是水甜,也不是酸甜,而是那种甘甜。水分很多,但又不像其他水果把水流得哪儿都是,它的汁水黏黏的、滑滑的、甜甜的。
吃柿子,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啊!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一:
说起我的最爱,那可就是一支独特的铅笔了。它本来长得很漂亮,只是现在看起来很脏很破了,它是圆柱形,墨绿色。
有人会问,这么破烂的东西怎么不扔掉呢?哈哈,你和我的朋友们一样。当他们问我时,我只是微笑着摇摇头,我和这笔之间一段很长的故事呢。
那天是个重要的日子——考试。大家都知道,考试不能马虎大意。所以,考试前一晚我检查了所有的东西,感觉一切准备就绪。“叮咚,叮咚……”上课铃声响了,顿时,同学们冲进教室,端正地坐在位置上。只见老师走进教室,抱着一大堆试卷:“同学们,今天考试!”我信心满满,谁知悲剧却依然发生了。我正想拿出笔时,笔却不见了。我信心十足,觉得笔肯定放在书包里了,于是,我东找找,西找找,翻箱倒柜,可笔却仍然不见踪影。这下,我可急了!安静的气氛中透露着一丝紧张,同学们书写的速度越来越快,“嚓咝,嚓咝……”我的心也越跳越快,像里面有一个兔子似的,上蹦下跳。“这可怎么办?怎么办呀?”我轻声默念。我快哭出来了,明亮的眼睛中露着一丝丝泪光。后排的小卢同学看出了我的异常:“怎么了呀?”“我……笔不见了。”这时,她微笑着摇摇头,从书包里掏出一支铅笔:“送你了!”这支笔救了我一命。
这支笔我将永远地保存着,它不单单是一支笔,更是小卢和我的友情。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二:
书,是人思想的净化使者,是炎炎夏日心情浮躁的一潭清泉,更是人生进步的阶梯。
每天清晨洗漱完毕,吃过早饭,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厚实的书,打开这本书,静下心来阅读它,方能始原本舒畅的心情随着书中的内容而变得激荡无比。到上学时间时,在这本书中加一个书签,把它合上,当你骑着自行车走在通往校园的道路上时,回味一下书中的内容,便能使心情更加放松,舒畅与兴奋。
尤其在夏天,你那已因天气的炎热和烦闷而浮躁的心,更应该读书,因为心一浮躁便什么也做不好。那途径便是读书。它使你的心沉静,使你感到凉爽,因为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心静自然凉”所以你也不会再感到闷热。从而可以做好你想做的事情。所以书是炎炎夏日的一潭清泉。
有的时候,也许会因为一件事情使你的的心情糟糕,使许多杂念在你脑海不断涌现,请你保持镇静,打开一本书大声的朗读几分钟,读着读着你就会发现,之前闪现在你脑海中的杂念全都烟消云散了,心情也好了许多。所以书是人思想的净化使者。
在学习中,书带给你知识,丰富我们的头脑,促进你进步,与此同时,它拓宽了你的视野,带你了解世界,所以书是人进步的阶梯。
在我看来,书它还有多种作用,但是,日常生活中,是最主要作用的也就是这几方面了。
所以,书,就是我的最爱因为你是我心沉静使是我在夏日不那么闷热,使我进步,能够然我在每一次考试中,不断进步。
书,我最爱的就是你!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三:
跳高,跳过杆子就行。杆子悬空在眼前,从侧面加速,到杆子前时,左脚蹬地,右脚上跨,带动整个身体腾空,从而越过杆子。
在三年级运动会前,老师匆匆教会了我跳高。然后我就在众人期待的眼光中蹭到了起跑线。我按捺住激动的心,缓缓吐出一口气。杆子不算高,只比垫子高了一点。三,二,一,跑!我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冲上去,近了,近了!蹬地,抬腿,跳!只觉得身子陡然一轻,我像一只灵巧的鸟儿一般飞了过去,转瞬间,背部重重砸在垫子上。背后的真实触感让我感觉不刻思议。我成功了!
杆子越升越高,被淘汰的人越来越多。望着逐渐空旷的场地,我的心又再次不受控制的跳动起来。90厘米!搞搞的杆子如天堑一般。我很努力地登跳,可前两次都失败了。
第三次!唯一的机会!站在起跑线前的我,脑子嗡嗡作响,眼中只剩那根杆子。跑!一步,两步,我清晰地感受到脚底的震动。杆子在我眼前不断放大,占据了我全部的视线。跳!在刹那间腾空的错乱后,身处半空中的我,后背传来一片清凉的触感,我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是杆子!这奇异的感觉转瞬即逝,我立即被柔软的垫子包裹住。我跳过了!擦杆而过!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次比赛,我获得第一名!跳高,从此成了我心中的最爱,是我心中那一道难以抹去的光辉!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四:
他的身材高大,玉树临风;他的头发乌黑光亮,眼睛炯炯有神,走起路来如一阵风似的。他是谁呢?他呀,就是我的最爱爸爸。
有一天放学,爸爸接我回家,只见天空乌云翻滚,狂风大作,眼看一场大雨就要来临。这时,我们班小红的奶奶不理蹒跚地来的学校,爸爸二话没说,就把雨具给了她,自己骑上车,带着我,在狂风中疾驰,雨水终于将我们淋成了“落汤鸡”。爸爸在弯时,由于路滑,车趴下了,我们被车甩到一边的水沟里,爸爸爬起来,用他那有力的大手将我拉起,我吓得大哭起来,爸爸乐呵呵地说:“风雨中这点疼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车骑,而小红和她奶奶会淋得更惨,我们要学会坚强,学会助人为乐。”是,我使劲点了点头,终于破涕为笑,爸爸在风雨中不但教会了我生活中要坚强,而且还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妈妈的爱是细腻的,而爸爸的爱是粗狂的,可以用“父爱如山”来体现。一次我学骑自行车,爸爸见我刚学会上车,就悄悄地从后面松开了手,骑了一圈,我猛一回首,不见了爸爸,就大叫着从车上摔了下来。抱怨爸爸是个骗子,为什么不在后面掌着,我气的坐在地上不起来,这时爸爸脸一沉,巨大的手掌“铺天盖地”压过来,我吓得魂不附体,落荒而逃,只好乖乖就范,经过一个下午的“魔鬼训练”,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爸爸的爱是为了别人,在成长中,爸爸越来越成为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五:
有句俗话说得好:“民以为天。”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特色,如:北京的烤鸭、内蒙古的小肥羊、我们阜宁的大糕……而我最喜欢的美食是串串香。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它的形状了。它是由许多美食用棒子串起来组成的,如:鸡瓜、玉美、海带、牛丸、牛肉等等的一系列的美食,真是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它们的底下有美味的汤,这盘串串香里每串食物和汤里都有一些辣椒。让那些美食仿佛被披上鲜红的护甲。它们原来的颜色是色彩多样,但披上护甲后,基本上都变成了红色。这些串串香的味道很香,只要闻到了这些味道,相信你就会控制不了的想去大口大口的吃了。因为它们是一串一串的,所以它就叫串串香。
它的做法是这样的:把许许多多的美食用棒子串起来,用清水煮一下,再把煮过的水倒掉了,重新煮汤底,兑好相关调料,把那些煮好的食物放进盘子里,撒些白芝麻,把汤倒进去,再放些辣酱进去。于是一盘串串香就大功告成了。
我建议大家吃的时候一定要慢点,有的肉丸里有汤汁,可能会烫到你。我通常在吃牛肉丸时,先闻一闻它的味道,然后把它们放到醋里蘸一蘸,再慢慢吃,吃完再吃一只鸡瓜,味道美味极了。不一会儿,一盘串串香就会被我吃得干干净净。记得有一次,我在吃牛丸的时候,就是用力太猛,结果汤都溅到了我的脸上,让我成了花脸,以后我便称牛丸为“花脸丸”。
我喜欢这菜串串香美食,你喜欢它吗?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六:
书是我的最爱,每次只要一荡漾在书的海洋里,我就陶醉其中,忘乎所以。书能使我感到无比的幸福与快乐。每次只要读到一本新书,我就像又教交到了一个知己似的。
我就像一个饥饿的人似的,书就是一道道每位可口的菜,特别是《钢铁是怎样炼成》《朝花夕拾》《格列佛游记》这些名著,更是合我的口味,我总是会细嚼慢咽,慢慢地消化它们。
在小时候我就体现出对书的狂热程度,一天夜里,爸爸正倚在床边看书,那时只有三岁的我如见到大餐似的,一下子,飞扑到老爸的身上,怕我把他心爱的书给糟蹋了。
说实话,我这么爱看书,我想多多少少是受到了爸爸的基因影响,算了,题外话,不谈了,进入主题,接着就是我大哭一场,而且越哭越凶,吧我亲爱的老妈都给吵出来了。
老妈一看此景,立刻就让老爸把书给我玩,要知道,我爸可是个又名的“妻管严”,听了老妈发话,他二话不说就把书给我了。
一接到书,我就破涕为笑,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谁知道当时的我能认得几个字啊!当然了,以上的事情全都是老妈告诉我的,要不然,三岁的事我怎么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呢?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也越来越多高级了,从原始的童话书变成了现在的名著,可是,我对书的热情依然不变,我还是那么地喜欢看是,喜欢看那些经典名句。
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看每一本著作的背后故事,了解它们的背景,认真品味它们每一段的意思,更加细致地读懂它们。
书,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七:
我喜欢的体育项目有许多,例如:足球,掷垒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篮球……
大家想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吗?没错,是足球。
你们知道足球的由来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足球的起源:足球运动是一项古老的体育活动,源远流长。最早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一种球类游戏“蹴鞠”,后来经过阿拉伯人传到欧洲,发展成现代足球。所以说,足球的故乡是中国。据说,希腊人和罗马人在中世纪以前就已经从事一种足球游戏了。他们在一个长方形场地上,将球放在中间的白线上,用脚把球踢滚到对方场地上,当时称这种游戏为“哈巴斯托姆”。到19世纪初叶,足球运动在当时欧洲及拉美一些国家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的英国已经相当盛行。直到1848年,足球运动的第一个文字形式的规则《剑桥规则》诞生了。足球运动,是目前全球体育界最具影响力的单项运动,故有世界第一大运动的美称!主要以脚支配球为主,但也可以使用头、胸部等部位触球两个队在同一场地内进行攻守的体育项目项目。一场精彩的足球比赛,吸引着数以亿计的观众,它已成为电视节目中的重要内容,有关足球的报道,占据着世界各种报刊的篇幅,当今足球运动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世界上经常参加比赛的球队约80万支,登记注册的运动员约4000万人,其中职业运动员约10万人。
怎么样?我是不是对足球了如指掌?
我爱体育,更爱足球!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八:
我们家的人无一例外,爱茶。
茶色清淡而时常透明,杯里总浮着——或飘着、沉着一些物,从上向下看,像是看一个清淡恬雅的大世界。茶香也像古时穿纱的少女,轻轻柔柔,引人神往。
茶的味道,永远只有一种——家的味道。
“佳佳,金银花给我。”妈妈又开始泡茶了。我看都不看,就能拿出正确的瓶来:早拿惯了。妈妈洗净双手,捏起一撮金银花,一点茉莉,几点枸杞,放在壶中。泡上一阵,再开,再放,再泡……爸爸说,只有一点一点地泡,才能泡出好茶。
此时,一家人的欢声笑语不时传来。今夜,正是除夕。
一股奶白的雾气从壶中钻出,刹时,一股恰到好处的清甜钻进鼻中:茶水呈诱人的青绿色,上面飘着几枝叶、几瓣花,那甜味像故乡的青砖绿瓦,沿过脚印,落至心中。
一家人围在圆桌旁,面前都倒着茶,不论老小,他们都笑着,脸上带着一种幸福与满足。他们的倒影映在水中,像茶上浮的花,晃悠,淡雅。外公尝了一口,伸手赞叹:“这茶,好!好啊!”
看着茶叶在水中盘旋着、痴醉地舞,心在瞬间空灵而纯净,像远在天边的寥星,闪闪耀耀,清清亮亮,激起心中天河的朵朵浪花。
“我愿在这烟雨间,呷一口清茶,翻一页书香,执一柄青油伞,立于红尘,笑看归家旅人。愿这心中的茶香,溢满人间;这欢声笑语的温暖,落遍红尘。
茶,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二十九:
无论今天我有多忙,我都会手捧一个苹果,在夜里,灯光下,细细品味,嚼出幸福的浆液。
你知道为什么吗?
从小学走到现在,感觉生活越来越忙,越来越累,每天踏着月光回家后,还得学习到深夜,感觉很疲乏……
可是有一天,当我推开门,打开灯时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件东西――苹果。
红红的果皮,犹如披着彩霞的光芒,偶尔泛出一点淡绿,有带来了阔别已久的大自然的清香,仔细看看挂着的几滴水珠,犹如挂着的串串爱的风铃。
我知道,这一定是爸爸给我的。手一下子松了,书包落地了,我捧起苹果,轻轻地咬下去,眼里却溢满了泪水,这分明是爱的果实。
现在每天回家,我都可以见到它静静地躺在桌上,可是我不在轻轻地咬了,我大口大口地嚼,每一次那甘甜的浆液都会溢满口中,然后浸入全身,支撑起我疲劳的身躯,努力学习下去。
人们说:“坚定的攀登者总是孤独前行,可我知道,在这条艰辛的成长之路上,有一种永不枯竭的动力总陪在我身边,那就是父爱。
一如苹果般红,深沉,一如苹果般绿,永恒,一如水珠般的晶莹剔透,纯洁。
月下,灯光里,书桌前,苹果,手中,我笑着,脸上泛起幸福的涟漪……
苹果,成长路上,有你作伴,我会一直幸福,永远……永远……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最爱。我的最爱就是我的母亲。她是我最亲最爱的人。
我的母亲个子中等,白里透红的脸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短短。她看上去就像我的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我。
我爱母亲有爱心。在街上逛走时,当看到有乞丐时,她总让我把钱送到他手上;当我们乘坐公交车时,她总会把座位让给那些老弱病残的人。母亲那些举动一直影响着我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她的爱心事迹多如繁星,数不清。
我最爱母亲的勇敢。停电时,房屋陷入了一片漆黑,我害怕得紧抓住妈妈的手臂,母亲一边跟我讲故事,一边点着灯,让我不再害怕。母亲的勇敢鼓舞着我,让我的胆子变大了。
我爱母亲的博学。当我遇到难题时,是母亲帮我分析问题,她犹如一位良师,帮助我解决难题。母亲的博学。总在我睡前讲故事的时呈现,她不像其他家长一样照着书读,她总会把她理解的说给我听。
我的母亲是伟大的。每当我生病时,总由她扶着我慢步走向医院。每当我打针怕痛时,她总会用轻柔的话语安慰我。生病住院时,母亲总会陪在我身边,端着小米粥或姜汁喂给我喝。深夜了,她双眼布满血丝,但还坚持为我添衣加水和喂药。第二天清晨,母亲拖着劳累的身躯上班。“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我常常这样想。
我的母亲是我的最爱。她用一生的时光爱着我,我也深深地爱着她。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可能是“一本书”、“一场电影”、“一部电视剧”……而我最喜欢的是一篇文章——《尊严》,它教会我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尊严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文章讲述了主人公“石油大王”哈默的故事。在哈默穷困潦倒的情况下,镇长杰克逊大叔把饭菜放在他的面前,可哈默不但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而是问道:“先生,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杰克逊大叔被他的自尊给感动了。杰克逊大叔请哈默到庄园里去干活,哈默不仅成了干活的一把好手,最后还成为了亿万富翁,成了“石油大王”。
读着这篇文章,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比如一个大公司的老板,在门口碰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推销员,向他努力地推销铅笔,出于同情心吧,老板不屑一顾地扔下一元钱,转身便走。突然他又觉得有些不妥,便回过头,郑重其事地挑选了一支铅笔。不久以后,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前来感谢他。他就是那个推销员,因为那一次的回头,使这个小伙子充满了信心,获得了做人的尊严,坚持把这件事做了下去,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就是人格尊严与志气带来的丰硕成果。
不接受别人的施舍,不能不劳而获,要自尊、自爱、自强,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这就是我的最爱——《尊严》带给我的思考。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二:
放一块毛毯,再用毛笔沾一点水,调上墨汁,然后大胆而随意地刷上几笔,画出一个轮廓,最后染上颜色,一幅栩栩如生的作品就诞生啦!这就是我最爱的国画,可以无拘无束地创作,自由地发挥,只几笔,便要什么就有什么了。
我从一年级便开始学国画了,从初始的一笔一画,到简单的勾勒填色,再到现在所学的水墨画,越练越好;线条不再像条蚯蚓似的弯弯曲曲了,变得直起来;轮廓不再断断续续了,变得十分有力,宛如黑色的发丝一般;染色时也不再因水分太多而涨开,画面变得十分细腻,效果比以前可棒多了!因此,我常为自己的作品感到骄傲与自豪,对国画也越来越喜爱了。
我每周六都会去上国画课,时间久了,有时一下子不上还真不习惯呢。记得有一次,我匆匆忙忙地赶到教室,却见里面空无一人,这才想起了今天不上课。回到家后,我竟觉得无事可做。从那天起,我才发现,我已经离不开国画课了,国画课在无形之中已成为了我的必修课。
不仅在课堂上,就是在家中,空闲时我也会照着国画书练习国画,房间里的墙壁上也贴满了我的“得意之作”,我对这些画十分喜爱,若是有损坏,我马上用透明胶带把它粘补好,使它们历久长新。
国画,你的魅力仿佛无穷无尽,已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你是我的最爱,希望我能一直学下去。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三:
雪,飘落下来,大地都披上了银装。
清晨,我站在窗前,看雪花纷纷飘落,落在屋顶,落在树梢,落在小朋友稚嫩的脸上,我的脸上不禁浮现出笑容——下雪了。
吃过早饭,我乘车到了郊外。那美丽的雪,令我心神震撼,捧起一片雪花,观察它的纹理,你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微妙;捧起一片雪花,感受它的温度,你可以感受大自然的清凉;我漫步在白色的原野中,任凭飘飞的雪花将我的面颊打湿。太阳藏进了云朵里,仿佛为雪花的美丽而折服,不敢与它比美。雪的仙境中,一片幽静,仿佛声音也不愿打扰它的宁静。
我不知不觉竟走到了湖边,驻足望去,湖面竟贪心地吞噬着这美丽的小精灵,可怜那美丽的雪花,初到人间,没来得及绽放就枯萎了,看着一片片雪花被湖水吞噬、扼杀,我不由地心痛,仿佛雪已成了我的知心友人,我实在不忍心看它们被无情地扼杀,只得离开这罪恶的场地。
我又来到了树林间,仿佛到了人间仙境一样,雪从树枝的空隙中飘落,雪花纷飞,像是在欢迎我的到来,树梢沾染了白色,仿佛沾满了人间的甘露,显得一片寂静、朦胧。
我实在不忍打扰雪的.美丽,便勿勿退出了雪的领地。
雪,是这世间最纯洁的,最美丽的,它是我的好友,伴我走过每一个冬天。雪啊,你为何如此美丽?以至于你已成了我生命的最爱。
雪,冬天美丽的雪啊,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四: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徑,学海无涯苦作舟。”书丰富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的精神食粮。
小时候,我就十分喜爱看书,经常捧起注音版的书来读。那时,我会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而欣喜万分,会为孙悟空戏弄猪八戒哈哈大笑……书像一杯香醇的美酒,闻也醉人,饮也醉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只要我听到可以读书,就会两眼发光,迫不及待地拿出一本早已准备好的课外书,乐滋滋地看起来。
有一次,我准备洗澡时,偷偷在衣服外套里塞了一本厚厚的《哈利·波特》。洗完澡后,我披上浴巾拿出准备好的书,在卫生间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里的情节精彩极了,我正看得起劲,妈妈敲了敲门问我怎么还不出来。我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了一句:“盔甲护身。”妈妈在外面大声喊道:“你在搞什么名堂?快出来!”我连忙把衣服穿上,又把书藏进衣服里,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卫生间。等我出来后,妈妈用锐利的眼睛紧盯着我,我被盯得直发怵。她识破了我躲躲闪闪的眼神,抽出了我藏在衣服里的《哈利·波特》,会心一笑:“原来在卫生间窃读呢!里面光线不好,以后可不能在卫生间读书呀。”我狡黠地点了点头。
书是屹立在汪洋大海里的灯塔,指引我前进的方向。读书像吃饭一样,一日不读书我就会感到空虚。读书,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五:
我与足球结缘是从校足球选拔队开始的,从那时起足球便成了我的最爱。
暑假里我有幸参加了足球集训队,每一天的训练都让我对足球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不管在炎炎烈日下,还是在蒙蒙细雨中,我们都得坚持。有时汗流夹背,有时气喘吁吁。每一次的训练都在考验着我们的体力和耐力。
我最喜欢的还是分组比赛踢球。同学们在一起争先恐后的拼抢护球,谁都不想让球踢进自己家的球门里,这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踢球技巧,更需要球员之间的团结协作,有时候场上那热火朝天踢球的景象,连教练都会发出惊叹!如果球队进球了,我们还会用“战吼”来庆祝胜利,鼓舞一下同队友的士气,让我们大家共同进步。
我喜欢足球,更喜欢我的足球教练。他的严格,他的认真,他的敬业都让我非常的佩服。如果有球员的的动作做错了或者做的不到位,教练不会去打他,也不会去骂他,而是引导球员自己发现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为了激发我们训练的积极性,每次训练前教练都会想出一些很有意思的热身方法,让我们都能愉快地接受,更让我们十分投入的进入到足球训练中。
足球带给我的不但是乐趣,而且教会我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它让我懂得了感恩,感恩教练对我们无私的付出,感恩父母对我们的支持;它教会了我忍耐和坚持,坚持付出就一定有回报;它还教会了我跟同学协作和相互信任;它更让我收获了友谊和自信。
我爱你——足球!
我的最爱作文 篇三十六:
我爱书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人喜欢国画,有的人喜欢扬琴,还有的人喜欢围棋,而我的最大爱好就是书法。书法指的是文字的书写艺术,特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我之所以喜欢书法是因为书法有许多字体:“隶书、楷书、草书和行书。”每一种字体都有它独特的风格,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隶书了,这种字体写出来的效果,右扁又长非常好看。
我是一个性格毛躁的女孩,从来不愿意安安静静地坐几分钟,而学习书法就必须安静地坐在那里,静下心来,而这便成为了我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于是,我每天都一个人坐在家里不说话,拿只毛笔,把心静下来。
写书法时,那一笔一划好像都有了生命,它们在纸上跳动,组成一个完整的字体。那种创造生命的快感使我想学好书法的情绪慢慢增长。
经过长期的培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我长时间的努力,现在不管性格多毛躁,只要拿起一只毛笔这一切生活中的烦恼通通抛到脑后。说句实话,学书法的路上我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我都坚持了下来。而我从不爱动毛笔和书法的女孩变成了一个把书法当朋友的女孩。
其实,通过三年多学习书法,不仅使我学会了写一笔好字,而且也让我知道了在我们眼里别人光辉的一面是他们通过努力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