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一: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对侦探类故事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
一走进家门,首先我偷偷摸摸地看看家里有没有人。哈哈!没人。我便大摇大摆地从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你肯定会问:“你没写作业,最终还是会被发现的!”放心!为了看课外书,在学校我就把作业写得差不多了。不知过了多久,听见门被打开的声音,我赶紧放下书拿出作业本,把最后一点写完。就算妈妈进来,我也是一副认真写作业的模样。
如果我回家时,妈妈正巧在家,那该怎么办呢?没事,我有办法!我把书藏在衣服里面,去上厕所。一边上厕所一边翻阅。我很快乐又遇见了福尔摩斯;也很害怕妈妈突然闯进来没收我的书。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读得如痴如醉,妈妈丝毫没有察觉。一晃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说:“好了,别独占厕所,快出来!”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卷进衣服里,假装淡定地走出厕所。
记得有一次,写作业写到了晚上十一点,妈妈对我说:“今天太晚了,不要看书了。”那可不行,我一边洗澡一边想起《福尔摩斯》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凶手是谁呢?是管家白瑞莫,还是史台柏?或者就是逃出来的杀人犯赛尔丹?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决定今天一定要弄个明白。匆匆冲完澡,看到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赶紧抱着书趴在床上看。突然,“砰”一声,好像是爸爸起来上厕所,我连忙关上灯假装睡了。等到他回房我继续看,看到凶手我才放心睡觉。
读书让我快乐,虽然有时心惊胆战,但是依然抵挡不住书对我的诱惑。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二:
小时候,我最喜欢听妈妈讲书中的故事,那些有趣的故事常伴着我进入甜美的梦乡。
长大后,我便喜欢上看漫画书。书中精彩的图画,简练的语言,还有天马行空般的想象,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可妈妈要我多看那些经典的好书,如《格林童话》《名人故事》之类的,我怎么都不愿意看。妈妈实在唠叨得多了,我就装模作样地看一看。看书时,从来没有像古人朱熹说的“三到”,我常常是眼到、口到,心还没有到。
有一天,妈妈带我去逛书店。我的眼睛又瞄向了那些漫画书。可这次妈妈不再同意给我买了。她看到一本《笨狼的故事》,觉得是本好书,就毫不迟疑地买了下来,并硬性规定:只有看完了这本书,才可以看漫画书。我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开始“啃书”。慢慢地,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被书中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吸引住了。可爱、活泼的主人公笨狼和它稀奇古怪的想法,每次都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也许是从那时起,我真正喜欢上了看书。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一天不看书,我就会有一种被抽空的感觉。年级高了,作业多了,看书的时间就少了,平时只能缝插针地看一会儿,周末休息时就能多看些。但我看书如囫囵吞枣,看过书后,只记得大概的意思,那些优美的语句、引人入胜的情节很容易忘记。渐渐地发现,自己积累得少了,写起文章来,总觉得苍白无力。看起来,读书要像课文《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一样,喜欢一本书,读上一百遍,一边读,一边猜测故事情节、续编故事内容、熟记好词佳句……
如今,书已经成了我的一个好朋友,或者说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了。感谢与书相伴的日子!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三:
嘿!大家好!谁能猜出我的hobby(爱好)是什么?答对有奖哦!什么?都不知道?呵呵,答案就是——看书!
我看书可真谓“见缝插针”。
就说现在的情况吧。我坐在沙发上吃晚饭。刚想再吃一口,却很不争气打了一个饱嗝。唉,写作业的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啊!怎么办呢?突然,我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妈妈,我去阳台消化一下!”没等妈妈答话,我就溜进阳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很快就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可惜好景不长呀,一阵“河东狮子吼”差点儿震聋我的耳朵:“都几点了,还不快去写作业!”唉,母命难违呀,我立马从嘻嘻哈哈的樱桃小丸子变成了愁眉苦脸的“苦瓜大王”。写呀写呀,真是度“秒”如年呀。好不容易熬到写完第一项了,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妈妈,课间了,十分钟自由赐予我吧!”我又津津有味地读起了书。
然而,却又传来了一声“河东狮子吼”:“什么课间十分钟,你给我写作业去!”唉,我又变成了苦瓜大王,写起作业来。终于,作业写完了,洗漱完毕,上床了。我又想看书了:“妈!我大便!”我赶紧拿了一本书去了厕所。可半小时后,“狮子”又怒吼起来:“你赶快给我出来睡觉!”我把书藏到马桶后,结果妈妈洗澡,它变成了“书汤”。我又跟妈妈讲条件:“我要‘睡前十分钟’,行不行?”老妈答应了。结果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我该睡觉了,我说:“想让我睡觉可以,但你必须给我念书。”唉,无奈,为了让我睡觉,狮子也成了小猫,乖乖地念起了书。
我在一个个美好的故事中甜甜地睡了过去……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四:
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看来会使人受益非浅。各式各样的书,营造了一个个知识宝库。“有了学问,好比站在山上,可以看到很远很多东西,没有学问,如在暗沟里走路,摸索不着,那会苦煞人。”
学问从何而来,除了从长辈那儿,多数还是从书中得到的。
小时候不懂事的我,是一个讨厌书的孩子。整天与玩做朋友,从不看课外书,也写不好日记。我写的作文,老师常说不知在写些什么。妈妈便让我多读书,可是随着作文成绩的提高,我又被书本外的世界给吸引住了,我迷恋上了看电视,课外书我再也没有时间去看了。没多久,我发现写起作文来,大脑就一片空白,“书到用时方恨少”,这下我总算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我赶紧拾起书本,重新沉浸在书的世界了,渐渐地,我养成了看书的好习惯。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是我最开心的时刻了。这时,我会捧起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常常,我会随着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玩耍、一起探险,有时看得太入迷,妈妈喊我,我竟然会惊得跳起来,拍着胸脯喊“哎呦,我怎么会在家里啊?”妈妈常常被我的举动弄得莫名其妙。
我爱看书,尤其喜欢看关于历史的书籍,这不,家中的.《中国历史故事》、《外国历史故事》等早已被我翻得卷起了毛边。我还爱看凡尔纳的科幻小说,《环游世界八十天》让我了解了各国的风土人情,掌握了一些科普知识。是的,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我希望长大以后,能当一个作家,写出脍炙人口的作品,我相信,也会有许多许多的孩子,在我书写的世界里翱翔。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五:
俗话说的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医治人类灵魂愚昧的良药;书是人类飘往知识海洋的帆船。而我认为书是我的良师,我的益友。
我最先接触的书自然是许多小朋友都爱不释手的童话书,故事书,我对“善”“恶”的最初认识也是从童话里明白的;善良的人都乐于帮助别人,希望别人快乐幸福,这便是善。而另一种人为了一己私利,破坏别人幸福,这便是恶。我记得我听妈妈讲的最多的就是《成语故事》,当时小小的我还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在妈妈讲的过程中认识一些字,对于幼儿园的我来说,这已经够向同学们炫耀了。直到我渐渐长大,上了小学,我才明白每一个故事中所蕴含的深刻道理,也才知道我向同学们炫耀是多么的可笑,在我了解这些成语故事的过程中,我也渐渐懂事了。故事书就像一位启蒙老师,用讲故事的方式让年幼的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还有一位好朋友,她与故事书截然不同,她就是名著。故事书娓娓道来而名著则显得成熟深沉。我是在二年级时与名著结识,那时的我对未来充满憧憬与幻想,随着名著进入我的生活,故事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于是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两本书,一本是《秘密花园》,还有一本是《鲁滨逊漂流记》,这两本名著的故事情节生动活泼,我被那个娇气小公主的善良和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坚强深深感染了。
如果说名著是我的好朋友,那么小说算是我的一个伙伴,因为他几乎和我形影不离。我渐渐长大了,读书也渐渐倾向于寻找乐趣。就这样,我在一次偶然的机缘中迷上了这个小伙伴。在看小说时,我的心会跟着主人公的心情而变化,仿佛那个主人公就是我。每次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时,我都会觉得非常有趣,恨不得一口气就看完,总会感到莫大的精神满足。
我的另一个朋友则是百科全书,之所以叫这一类书籍为百科全书,就是因为他里面包含了各个方面的知识,他让我认识了这个世界。每当我遇到了难题时,便可以在里面寻找到答案,他永远是最可靠的。无论什么问题,相信他,准没错。
我还有一位家中常客作文书。每次在我写作文的时候就把他找出来,希望他可以为我指点迷津。他总会帮助我,只要和他攀谈上一会儿,我马上就会有作文灵感了。有了他,我再也不害怕写作文了。
书,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朋友们,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倾听书中的欢歌笑语,唱响生命的乐章!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六:
书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是一杯清凉的绿茶,让你忘却一切不愉快;也是一壶陈年的佳酿,让你流连忘返。李若禅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想上进先读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友”,让人乐在其中,是书籍让我的童年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要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了。那本书从十岁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我曾恳求爸爸18次给我买那本书。却被爸爸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爸爸说,看这种课外科幻小书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的,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爸爸终于同意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第二天,我一拿到书,在路上就忍不住捧起书本,如醉如痴地看了起来。差点就撞到电线杆上去了。回到家,我拿上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像一根幼苗,快速地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我沉浸在这本书中,无法自拔,我好像已经与这本书融为一体了,在我眼里,书上的字都变成了美食,成群地从书里跳出来,蹦进我的嘴里。我贪心地吃着知识。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像一匹受了惊的马儿,惊恐地一回头,哦,原来是妈妈呀。妈妈让我去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进房间。那本书好像在向我招手,躺在床上,我心中生出一妙计,我可以晚上偷偷看啊。等到他们都睡觉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拿起书,来到书房。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时看一看门口,生怕被妈妈发现,抢走我的书,剥夺我看书的权利。啊,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糟糕!作业还没有做完呢!下次可不能这样做啦!
我与书早已签下了约定。就在它光顾我家时……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七:
书海浩荡,知识无穷。古人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从中可见,古人对书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籍是人类的好朋友。
我从识字开始就喜欢读书,一有空就往书里钻,我看的书种类很多,有:科学丛书、世界名著、神话故事小小的书架上就摆满了大大小小的书,就像春游时我们排的队伍一样挨挨挤挤。
我只要啃上一本书就什么都忘了,周围的一切好像都不存在,世界上就只有我一个人。
因为看书入迷,还弄出了个小笑话。有一次,我在看《少年文摘》,妈妈叫我去买一袋盐。我嘴上说:“马上去。”可屁股却一丁点也不肯挪动。妈妈生气了,叫到:“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可我呢,好像一点也不害怕,继续看,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哈哈大笑。妈妈气呼呼地走进来,我这才站起来依依不舍地放下书,一步一回头的离开家。可到了商店却忘了买什么,最后只想起来“一袋”这个词,于是买了一袋黄酒。回家后妈妈板着脸说:“错了。”我为了抓紧时间,急忙去买了一袋味精。路上以为回家就可以看上书,心里高兴极了。回到家,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是盐,别再买错了。”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又跑出去买了一袋盐。妈妈对我说:“真拿你没办法,见书比见爸爸妈妈还亲。”可我呢!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指引我们顽强奋斗的航标。我把好书当作我人生旅途上的朋友,读好书是我终生的乐趣。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八:
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书,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九: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女孩,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每当我多看一本书,就向知识的道路更进一步。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做好作业的我,飞快地朝街上跑去,目的地不是游乐场,不是肯德基,而是书店。我是迫不及待想跟《我的山野朋友》会面呢!
到了新华书店,我三步并作两步地来到二楼,在一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急切地寻找着,却找不到那本书。反复找了好几遍,终于找到了,几本书中夹着最后一本《我的山野朋友》了。我刚想伸过手去,一只手比我先一步拿走了这本书。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大姐姐。我连忙说:“姐姐,这书可以先给我看看吗?”“不好意思,我为了这本书也跑了好几家书店了!”说完,她快步走了。我呆呆地看着放那本书的地方,心里沮丧极了,没办法,谁让我晚了一步呢!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妈妈看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亲切地说:“妮妮,你怎么了?”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妈妈听了,满不在乎地说:“为这点小事就成这样啊,不就一本书吗?如果你真的想看,妈妈明天就带你去其他书店找,我就不信宁波那么多家书店会找不到!”听了这番话,我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迫不及待地说:“妈妈,别等明天了,就现在去吧!”妈妈拗不过我,只好马上带我去找了。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跑了好多家书店,终于如愿以偿地找到了这本书,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这本失而复得的《我的山野朋友》现在就放在我书架上最醒目的地方,每当我看到它,就像看到一个伴随我成长的好朋友,它也见证了我与书之间最珍贵的友情。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看到这句话,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我与书之间的事。
有人说,书很乏味,没什么好看的。在三年级的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不过,在四年级时,一本书让我改变了看法,书成了我的朋友,开始了我与书的朋友之旅。
刚开始读书,我只有趣味书,每天捧着一本趣味书,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后来,我看见了一本鸣叫《城南旧事》的书,才翻几页,我就被迷住了。书中天真的林海音,爱哭的伙伴妞儿这些人物深深地吸引着我,就这样,我进入了书的王国。
随着知识的增长,我读书的兴趣有增无减。我在书中认识了许多人物,如:《骆驼祥子》里的小马,《红岩》里坚贞不屈的江姐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向我挥手,向我微笑,我在书中与他们交谈、辩论,在书中成长,领悟人生的真谛,它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
读了这么多书,好处当然也不少,它让我积累了很多的妙词佳句,让我的作文妙语连珠。不仅如此,它还增强了我对文章的理解能力,更增加了我的知识,大大地丰富了我的知识面,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受益匪浅。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与书结成好友,与我如胶似漆。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翅膀,是力量的源泉,更是生活的方向盘!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在书中去领悟人生的真谛吧!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十一:
有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从书籍中汲取知识的力量,是人生之必需。
我家最多的可能就是书了。沙发边、书桌上、床头上到处摆满了大大小小、种类各异,五颜六色的书籍。在我的童年里,书就是我的玩具,陪伴着我长大。听妈妈说,在我两岁的时候,有一次她给我买了一本书,就到厨房做饭去了,可能是她太专注的缘故吧,过了很久才想起隔壁的我来,便慌忙跑了过来,却发现我还静静地坐在床上,捧着那本她半个小时前给我的书。妈妈惊讶地问我:“你一直在看书吗?”我好像答非所问:“我在想呢”妈妈笑了。她想:也许女儿在猜测故事中小动物的命运吧。
开始上学了,我认识了更多的字,也开始独立阅读了。那时的我不管走到哪里,手里一定会捧着一本书,同学们都称我为“小书迷”,我还挺开心的!周末,妈妈要带我出去玩。去商场?我摇摇头。去游乐场?我还是摇摇头。去书店?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脸上笑开了花。我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五彩缤纷的图书就像我的朋友,带给我遐想,带给我知识,也带给我充满幻想的童年。
现在的我即将踏入中学的大门,压力更大了,但是眼界更开阔了,而我还依然喜欢读书。周末,我常用一天的时间去书店看书。一闻到那熟悉的墨香味儿,想到一本本我期盼着的图书,我就像一只饿极的小猫,立刻冲进书店。不一会儿,购物车里的书已摞得高高的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它像阳光和空气一样不可缺少。曹文轩叔叔曾在书上写道:“人因读书而高贵。”从那以后,我更加热爱读书了,这就是我与书的不解之缘。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十二:
在我会读书的时候,我就对书有了一种欣喜若狂的感受。每当我读起书,我就变得十分贪婪,渴求读书而不知道满足,希望可以每年每月每时每分每秒手里都可以捧着书,专心致志地读着我喜爱的书。当我自己的父母给我买来了我从来还没看过的,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书时,我就喜笑颜开、喜出望外。然后,马上从父母的手里抢过书,忙跳着、蹦着、跑着进了自己的房间,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有时我看书看了2个小时,我的腰非常的酸,我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躺到床上继续看我的书。等到中午12点的时候,妈妈把饭菜给烧好了,来叫我不要看书了,快下来吃饭了。我没有听见,还是躺在床继续津津有味地读书。当妈妈说:“岑宇航,你看了这么久,应该满足了,快下来吃饭,不然我生气了。”那时,我知道妈妈生气了,放下书,轻轻地对书说:“我只暂时离开一会儿,等我哦。”然后才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去吃饭。
还有一次,我看了我的朋友沈旭的书后,我看有我没看过的书,上面写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沈旭说四大名著,他已买到了这三大名著,还有一本名著《红楼梦》没有买。于是,我向沈旭说:“我要像你一样买三大名著。”父母说等我考试考好了以后我再带你去白天鹅把三大名著买回来。于是,我发愤努力,数学考了98分,父母就带我去把三大名著买了回来。父母对我说:“你得到这几本书后一定要学以致用、学而不厌,因为读书是无止境的,所以我们才给你买,再说你得到这几本书时可能对你有用。”回到了家,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关羽令我佩服,可没人帮他,他就被杀了。孔明一代人才,可最后七星灯灭了,死了。还有许多人……
书是无限广阔的海洋。正如刘向说的,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所以大家一定要多读书。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篇十三:
每当我清静安详地坐在书桌边,翻开某本诗情画意的读物,就仿佛有盏熏炉,冒着雾白的烟,弥漫着把我卷入,卷入书中迷人的情节,卷入作者的喜或忧。我与书,那样的情切。
我曾一度痴迷于小说《摆渡人》。这本书是从一个小书摊淘来的,价格不很贵,看到封面上“心灵治愈,人性救赎”几个大字时,忍不住唏嘘一声,暗自给书下了定义,不知又是哪个大哲理家煲的鸡汤,我大概是读不透的。于是拆封后,我便抱着打磨时间的目的,翻开了序幕。
刚开始的时候,一页又一页地被草草略过,直到后来,我竟慢慢地发现,这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当女孩迪伦的世界变成一片荒凉时,残骸间的幸存者好像只她一人,摆渡人崔斯坦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迪伦枯燥而平静的生活,在她的世界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很显然,这不是一本我轻易能放下的书,它的每一段文字,都令我感到激奋、恐惧、温暖甚至感动。我开始对书有一缕情绪,勃勃然郁积于胸,于是我对《摆渡人》爱不释手。
深夜,我断断续续的咳嗽着,感觉嗓子像烧尽了的火炭般,直冒黑烟,脖子摸上去也火辣辣的发烫,整个人都糟透了。母亲不许我再熬夜,以命令的语气说道:“关灯睡觉!”这时故事已经发展到了高潮,我心心念念的故事在等着我啊!我怎还会听母亲的话?虽然关灯了,在被窝里,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拨了手电筒的开关,微弱的光却把我的心照亮了。用手电看书,这听上去可能有些荒唐,但我依旧感到满足,直到剩下的页数越来越少,我却舍不得翻下去,意犹未尽的感觉……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又会是最终的选择?
有人说过:一定要,爱着点什么。它让我们变得坚韧,宽容,充盈。业余的,爱着。我想这便是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