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感作文 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跟着我们班的孩子一起读了《草房子》。《草房子》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
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桑桑变得干净了,不再抢妹妹的饼吃了,吃饭也变得文雅了,不再把桌上洒得汤汤水水,当桑桑得了重病的时候,她用眼神鼓励他,默默地送去一篮子青菜和鸡蛋,把妈妈亲手缝制的书包送给桑桑:书包是我妈做的,可结实了,能用很多很多年。纸月把“很多年很多年”重重地说着,把自己的祝福和关心送过去。
读纸月的时候,我常常在心里和她做比较,看我离她有多远,我也要好像纸月一样,做个善解人意的小姑娘,珍惜现在,珍惜友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最好,对别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平时要谨言慎行,也许我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够改变一个人。执着、倔强的美。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他也明白了,只有付出,才能让大家改变对他的看法,只要心灵美,再丑陋的形象也会散发出动人的光芒。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美,欣赏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勇于承担,坚韧无比的美。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当他们的鸭终于下蛋的时候,又不小心把鸭放进了别人家的鱼塘,吃光了人家的小鱼苗,鸭子和船统统被扣留了,他们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
但杜小康毕竟是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成长的美。这一切看似平常的往事深深地触动了主人公桑桑的心,在他的心里埋下了爱的种子,他再也不会抢了陆鹤的帽子,挂在高高的旗杆上,再也不会把父母的蚊帐拿去捕鱼……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够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关于有感作文 篇二:
“1924年6月8日马洛里与欧文消失在离珠穆朗玛峰相下200码的地方”这是马洛里生前队友欧戴尔在《珠峰幽魂》一书中说道。这就是困扰人们多年的“马欧”之谜。
如今最官方也是最无法理解地说法——马洛里及欧文未曾登上顶峰。有过了解的人对这个观点会有不少疑问。乔治.G.马洛里在登珠峰前宣称,他如果登上了峰顶,一定要把他妻子的照片放在山顶,而1999年发现马洛里的尸体时在他身上并没有他妻子的照片,马洛里一定是把它放在了峰顶了。我认为马洛里完全有机会突破“second step”(第二台阶,指珠峰顶最近的三个裸露的岩石陡壁,合称希拉里台阶。)冲刺登顶,我要在下文中谈谈我个人关于马洛里是否登顶的想法。
首先,我就认为马洛里与欧文突破第二台阶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从《最狂野的梦》这部纪录片中可以看到美国发现马洛里尸体的资深登山家康拉德成功地从侧面的凹槽中越上了第二台阶。第二台阶是一个近于90度的石坡,如今,没有75年中国登山队架的梯子几乎没法上,而对于7岁登上教堂顶的乔治.马洛里来说应该没有太大难度,他完全可以从凹槽中借力登上去。
其次,有一个细节是关于马洛里妻子的照片。在马洛里尸体上并未发现他妻子的照片,基于他冲刺珠峰的宣言中就说如果他登顶了,一定要将妻子的照片放在山顶。如此重要的照片,他一定贴身摆放,但尸体里并未发现。我认为马洛时一定实现了他的诺言。
另外一个线索——氧气瓶。对于马洛里的氧气瓶来讲,一瓶氧气可以在正常情况下始用4个小时(仅1924年版),而欧文对它进行了改造,最多可以使用4.5小时,欧文及马洛里每人两个氧气从8200米出发,大约3.5个小时至第二台阶,而照马洛里的速度在第二台阶至第三台阶之间耗尽第一瓶氧气;而另一瓶氧气完全可以支持他登顶并下至第二台阶处。但就是在下来至第二台阶时马洛里滑坠入8100米的“死亡地带”中。
1999年,康拉德发现马洛里尸体是面朝下,手坚固地卡在石头里,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右腿骨折,左腿压在右腿上,额前一道阴森森的大口子,连头骨都清晰可辨。
看到这些描述,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马洛里滑坠时,他身上的绳子一下被拉断了,他右边身体一下子撞上了一块大石头,肋骨几乎被撞断了,右肘脱位了,绳子紧紧勒住了他的左侧身体,马洛里以为自己得救了,可绳子只坚持了一下就断了,他整个人飞起来,右脚着地,那冲击力一下折断了他的腿,但他还没有停住,一直滑向中央绒布冰川,他的手指深深地抠进冰冷的山体中,他的手套早已被扯掉了,当他以为自己要停下时,他又撞上了一块斜突起的石头,人又一次腾空飞了起来,再一次被重重地砸在山体上,前额撞上了一块尖石,慢下来了,他把伤腿压在断腿上,手又一次抠进了山体中,但他的生命与希望就在此停止了。
我不相信马洛里没有登上珠穆朗玛峰顶,无论官方如何说明,我坚信我的偶像马洛里,他一定在珠穆朗玛峰顶站立过。
马洛里生前,曾经被记者问了一百余次“为什么要登山?”这个问题,但他却很平淡的回复说“因为山就在那里!”,也许正是这句话激励了跟我一样的,气血方刚的少年,敢于探索,勇于探索,挑战自我,向目标攀登。我喜爱珠穆朗玛峰的原因兴许就是“山就在那里”!
关于有感作文 篇三: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关于有感作文 篇四:
也许,童年是我们最初记忆的开始,也是梦的符号。那些饱经沧桑的人们,静坐常思的也就是那陈旧的童年记忆。回想时,不会像做梦那样不真实,但却又像是真实里的梦……城南旧事,是一把赋予心灵的密码锁,等着回忆线索的逐一解开,本应是梦的戏剧,它们都演化成一个个朴实的文字。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我也渐渐走近了书中。“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美好童年,但最终却带着世间的疑惑走出了属于她的最初记忆: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可以说这些“最初记忆”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终了,他们也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的。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每一个人,人生中的一段华美的章节。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而英子的童年却是极富有戏剧化的,可上演在我的眼中时,却又是那样恬静淡泊、朴实温馨。
当英子知道妞儿就是疯女人秀贞的女儿时,为了帮她们母女相逢,当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给他们做盘缠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戚)。此刻,我不禁为英子而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秀贞是疯女人,难道英子不害怕吗?但一直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颗心,她的童年才因而幸福。体现出她的快乐是那样的真实、不折不扣。
而在世间上的快乐,不过只是那些空虚的金钱和利益。就因此,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英子的思想就像金子一样闪光,玛瑙一样剔透,珍珠一样璀璨,水晶一样透明。也许,有的人的童年是穷苦的,但其实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农民、高贵的公爵、无知的少年,也可以是有钱的富人、文化低的工人。那是因为童年的最终教导意义,是心灵上美的体现,也就成为了你跨越少年步入青年,所而学习到的一种美德。之所以,我和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是因为我想让你们与我一起感叹那美好的童年,给予我们的不再是昨天的无知,而是今天的懂事。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的我,早已悬在走出童年的边缘。也很快,我即将告别我人生中,那段最纯洁的篇章,踏上我该走的那条路,以及告别我那曾经拥有的天真的心灵……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从年幼的无知而转变的吗?是呀,童年,以及在童年拥有的纯洁心灵,在这条路的尽头,消逝……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哪怕只有那么一分钟。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这首《童年》将在我的心中永远吟唱,永远流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