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秋季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教发〔20xx〕xx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发改发〔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导。各中小学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对于家长要求自主选择校外机构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节假日除外)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15。具体服务时间由各中心校会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服务内容。各中心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四)服务人员。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和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五)服务费用。严格按照《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我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收取。各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8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6元/天·生。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清算,多退少不补。
(六)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要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中心校监管、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确保全区20xx年秋季开学全面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和明确课后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并主动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不得加重学生负担,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考试等。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要加强财务管理,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中心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心校要督促辖区各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学生活动场所的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家长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心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监管,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适时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查,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动态修订实施方案。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心校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x年秋季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xx市“双减”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x号)、《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20xx〕xx号)、《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xx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实施云间“三心”工程,坚持“愿留尽留”原则,对放学后自愿留校参加课外活动和晚托的义务教育学生,提供类型多样的免费课后服务,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做有温度的教育,让教育暖心,让社会放心,进一步提升家长的满意度,切实回应民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校为本,多方参与。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同时,充分挖掘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建立健全校外力量引入和管理机制。
2、安全第一,教育为先。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应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后服务纳入“五育融合体系”,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3、规范管理,创新实施。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鼓励学校结合校本特色、校内外资源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总结、宣传和推广特色经验与做法。
三、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覆盖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民办学校,服务对象为所有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在不增加总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教学要求的基础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是指课程表之外的时间,即课程表之后开展的服务时间,不包括午管、早管、课间休息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时间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根据人数变化和时间推移,一般分为三段即“班级服务+年级服务+校级服务”。“三段式服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三段式服务”的具体时段,并对“服务内容”进行弹性调整]主要包括做作业辅导、自习、共青团(少先队)、阅读、科技、体育、艺术、劳动、安全实训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
1、“班级服务”:以基础服务为主。“强基”与“培优”结合,建议以“行政班”为单位开展作业辅导,安排学科教师轮班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对学科作业与练习的及时反馈、订正、面批等。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段特征,可安排没有书面作业的小学一、二年级和提前完成作业的其他年级学生开展阅读、劳动、棋类游戏、户外活动等活动。对学习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补差补缺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2、“年级服务”:以拓展服务为主。培养学生兴趣与发挥特长,建议以“年级内混班、全校混班”为组织形式进行兴趣与社团活动,同时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平行开设的作业答题原则上以“行政班”为单位,学生数不少于20人,答疑学生数少于20人时由学校统筹并班]。兴趣与社团活动应结合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小学主题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化学习、跨学科长作业等开展,同时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尽可能安排每一位学生参与课后体育活动。鼓励学校用好区域校外教育资源(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和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源,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校级服务”:以延迟服务为主。建议以“学校”为单位落实看护工作,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课外阅读等,一般不早于下午18:00。
(四)服务人员
学校是组织落实课后服务的责任主体。课后服务人员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教师力量不足时,可聘请退休教师以及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如教练员、艺术家、设计师、演员、非遗传承人、科普工作者等)等参与,也可视实际需求引入社区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公益力量。
四、组织实施
“云间‘三心’”工程,包含三大部分,即“精心”工程、“开心”工程和“暖心”工程。“精心”工程:学校精心组织,用心落实,专注看护品质提升;“开心”工程: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助力学生持续发展;“暖心”工程:家长省心安心,社会放心,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一)“精心”工程:学校精心组织,用心落实,专注看护品质提升
改进“一校一方案”,精心研制实施方案、精心细化内容安排,精心部署人员安排,精心统筹空间资源,提高管理的温度、深度与广度。
1、精心研制,提升品质。学校应积极统筹协调,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研制落实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在研制方案时,要充分征求家委会意见,定期收集家长建议,回应民生需求,确保课后服务品质提升。
2、精心细化,整合资源。学校应结合校本特色项目、特色课程以及本校教师的爱好特长等校内资源,精心细化内容安排。充分挖掘区域地域资源、校外教育资源等,形成可利用的校外资源清单,并纳入学校课后服务的资源安排序列,补充丰富服务内容。在充分用好线下课后服务资源的同时,鼓励学校灵活运用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丰富线上资源,拓展课后服务的在线教育内容。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由区域层面统一布局,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3、精心部署,安排人员。学校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团)组织、工会等渠道,发挥普及宣传、组织发动、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安全管理、活动安排、运行保障等方面,精准测算校内课后服务的岗位需求,以本校教职工为主要力量开展课后服务,将合适的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学校应完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与保障机制,同时做好校内、校外两类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充分激发和调动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精心统筹,安排空间。学校应综合利用各类教室、体育运动场馆、图书馆等教育教学空间资源,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部分空间场地、教职工不足的学校,可探索周一至周五分年级、分时间、分区域开放。课后服务空间以教育教学场所和专用场地为主,保障每位学生都有适合的学习或活动空间,不宜把学生简单安排在食堂、门卫室等区域。
(二)“开心”工程: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助力学生持续发展
基于学生实际需求安排内容与形式,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提升学生课后服务的参与度和参与感。
1、基于学生实际需求。每学期开学前调研学生在作业辅导和参与兴趣、社团活动等方面的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师资、场地设备条件和可利用的校外资源,安排适当的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建立包含“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场地开放”“形式安排”“负责人员”等五要素的课后服务“排片表”,由学校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安排各年级、各班级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时间、指导教师、场地设施等。鼓励学校平行开设作业答疑、兴趣和社团活动、自主学习与活动,供学生按需选择。校内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季度或月为单位调整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让学生开心参与,全心体验。
2、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服务内容不能替代课程计划中的课程,严禁将课程计划内的课程转移到课后服务时段进行(课程计划中可安排在课后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及每周一次35分钟题与活动除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或组织大面积补课,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助力学生持续发展。学校可根据自身特点,多措并举,创新服务形式,通过个性化课程的设置,关注学生个性发展,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社会情感与合作能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鼓励学校在“排片表”内留出部分自主学习的时间,开放部分自主学习的空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活动,加强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关注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助力学生可持续发展。
(三)“暖心”工程:家长省心安心,社会放心,提升民生服务质效
精心优化征询单,多渠道排摸需求,实践有温度的举措,彰显服务的三个温暖:温暖学生、温暖家长、温暖社会。
1、精心优化征询单。学校应精心设计与优化“征询单”,让家长清晰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征询单一般应包含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介绍、服务时间及主要内容安排、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学生和家长确认或签名、日期等内容。征询单不得包含强制、禁止等影响学生和家长意愿选择的文字表述。
2、多渠道排摸需求。学校应完善需求征询流程,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告知书、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全面排摸学生及家庭的实际需求。征询形式不限,征询单可纸质或线上形式发放。原则上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全面需求征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高需求征询频次。
3、愿留尽留全覆盖。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做到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选择“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可了解其不参加的原因或放学后的去向。对拒不承认家长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实践有温度的举措。学校应根据学生和家长实际情况,实施课后服务弹性参与制度,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做到随时“准入准出”,解决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难题。对于学生和家长的弹性选择,学校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学校应定期、不定期以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开展课后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了解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与保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家长、社会的满意度。
五、校内管理与保障
(一)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应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各项工作。健全“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学校党政管理职责、课后服务教师职责、学生课后服务细则等,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与实训,落实卫生保健人员,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二)规范校外资源引入流程
学校应建立健全社会公益资源引入机制,规范校外资源引入流程。引入校外资源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合同),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经费支出等事项。引入的社会专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对经过审核后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的审核材料要留档备案。
(三)细化学生离校安全管理
学校应根据学生选择的弹性离校时间,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同时充分考虑空间、天气等因素,加强校园内及校门口安保人员配备,组织教职工或志愿者配合护校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门口交通、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出入口和校园通道的灯光、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和建设,确保完好有效,保障学生离校安全。
(四)保障服务人员合理权益
学校应平衡教师间工作量,健全负担管控机制。积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弹性上下班、调休制度。建立课后服务经费补贴和荣誉评选相结合的教师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大在组织研修、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不同学科教师的校本研修等专业发展活动,同时可在晚餐等方面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便利。
(五)加强服务人员评价监督
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参与本校课后服务的考核评价,确保各类管理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根据教职工课后服务考核情况,健全体现优绩优酬的奖励方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可开展一次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绩效评估,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学校应对校外资源实施的课后服务加强巡视与督查,可通过随机抽查、阶段性考核、展示汇报等形式,加强对服务规范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过程监督。定期开展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应与校外资源的引入资格等挂钩。对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师生满意度低的校外资源服务,建立有序退出机制。
六、区域管理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区级层面高度重视,成立xx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课后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学生家长的需要,研究制订本区课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将学生校内放学后服务工作与顺应民生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调整工作策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重视宣传引导
区级层面将各校组织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和督政范围,同时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和过程指导,健全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适时开展课后服务的专项督查,及时对学校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依托专业部门对各校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调研和综合评估。总结区、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工作研讨、推进会等方式,积极在面上推广辐射。加强对先进教师的典型宣传,增强教师投身校内课后服务的荣誉感。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接受区、校两级培训的工作机制。整合区域科研、教研、师训等专业力量,聚焦作业辅导和素质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分片区分专题开展教师培训。鼓励学区、集团统筹开展教师课后服务活动设计能力培训。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和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教师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持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教师激励
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委基〔20xx〕46号)标准,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在做好校内公示的基础上,据实发放教师课后服务报酬,各校不得擅自调整该标准,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应有待遇。当月提供课后服务的绩效,次月随其他绩效工资正常发放。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统筹解决。公办学校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公办学校随迁分校教师属于区编外教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编外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编外教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随迁小学教师课后服务经费由区财政在随迁子女小学办学成本中设立专项予以保障。少年宫、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延长原有工作时间的,也按此标准执行。聘请校外人员劳务费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充分利用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社会捐助等经费开展课后服务。区域层面在特色学校中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由区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经费,统一购买实施。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x年秋季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xx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导。各中小学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对于家长要求自主选择校外机构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节假日除外)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15。具体服务时间由各中心校会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服务内容。各中心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四)服务人员。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和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五)服务费用。严格按照《xx市xx区发展和改革局、xx市xx区教育局关于我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收取。xx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2。8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6元/天·生;农村中小学校2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元/天·生。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清算,多退少不补。
(六)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要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中心校监管、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确保全区20xx年秋季开学全面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细化和明确课后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并主动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不得加重学生负担,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考试等。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要加强财务管理,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中心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心校要督促辖区各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学生活动场所的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家长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心校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监管,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适时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检查和督查,确保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动态修订实施方案。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心校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x年秋季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了严格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及“双减”相关要求,进一步帮助家长解决学生放学后难以按时接送,看护难等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根据xx县发展和改革局、xx县科教体局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及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性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
2、坚持自愿参加相结合原则。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参加,稳妥推进放学课后服务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我校1-6年级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自愿申请参加的学生。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4:25—6:25。
四、服务内容
结合学生特点,遵循教育规律,以“基础课程的课业辅导”、“拓展课程”和“特色课程”三类课程并举的架构,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基础课程:作业辅导,答疑解惑。主要对3—5年级延时托管的学生开展的课后服务活动。一是指导学生自主完成家庭作业,自主复习、预习。二是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三是指导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自主规划自己的学习。在完成作业后,辅导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自主阅读或学习其它内容,真正做到“作业不回家”“知识盲点不累积”。课后服务时段禁止教师讲课,教师主要通过巡视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
2、拓展课程:主要针对1—2年级(无家庭作业)延时托管的学生开展的课后服务活动。开展阅读、体育技能、硬笔书法等校级大课程,同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将大课程分解为年级小课程。
3、特色课程:按照《xx县xx小学减负实施方案》,每周周三为“无作业日”。周三所有学科不得布置家庭作业,周三中午课后服务活动开设社团活动,如腰鼓、演讲、合唱、管乐、曲艺、钢琴、舞蹈等22个社团。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激活学生学习的自主能动性,充分调动感官的体验和大思维流量,全面提升了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和综合素养。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领导小组下设课后服务办公室:
主任:xxx、xxx
副主任: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各年级组长和各教研组长
(三)明确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安排落实上级课后服务政策。
(2)制定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3)做好课后服务的实施、督导及费用的管理、核算。
(4)解决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特殊问题。
2、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办公室(负责人xxx):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课后服务政策的宣传,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及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
教导处(负责人xxx、xxx):负责课后服务前期宣传、告家长书的发放和筹备工作。负责课后服务学生的报名、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地点划分、内容设定,课后服务人员、校外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课后服务管理教师的安排、调配及考勤工作。处理课后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建立学生出勤档案。负责课后服务带班领导、常规检查人员的安排,依据家长、学生意愿不断优化服务内容。
政教处(负责人xxx):负责课后服务家校联系,建立课后服务家长委员会,做好课后服务账务支出、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工作。
总务处(负责人xxx、xxx):负责课后服务前期所需教具、学具等物品的采购、供给。负责社团活动教室的安排布置。负责课后服务费用的收取、管理、核算及发放工作补助。负责课后服务期间水电等公物的维护、修理。
安保处(负责人xx):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安全预案、安全保障制度的制定。负责与课后服务管理教师及学生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负责课后服务放学路队管理、护学岗的安排工作,维护放学路队的秩序,确保学生离校时的安全。维护课后服务期间学生课间活动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课程实施过程中师生的安全。做好服务时段的学校卫生、学生文明、学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与安全考核挂钩。
党支部(负责人xxx):负责教育全体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在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少队部(负责人xxx):加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参加,爱护学校公物等。
六、服务流程
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无缝衔接。
1、调查摸底。多渠道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精神。各班主任对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家长及学生,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及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向家长发放告家长,明确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无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按时放学。
4、统筹安排。根据申请课后服务人数,由学校负责进行人员编组,制定课表、点名册。学校统筹安排每日服务师资力量、服务内容,充分利用教室内图书角、图书长廊、操场及社团部室等设施和人员优势,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无缝衔接。延时服务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随护送路队安全离校,家长到校门口指定地点接孩子安全回家。
七、场地安排
服务场地由学校统一提供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师监管学生完成家庭作业、自主学习、社团活动等。
八、接送纪律
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自下午放学后不得擅自离校;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管理;对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其参加课后服务的资格;有病、有事,家长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课后服务结束后,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接学生离校并保证接到后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管理
1、学校严格依据xx县发展和改革局、xx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及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科教体发〔20xx〕xx号)精神。课后服务收费标准:2元/每课时·生,每学期每生最高不超过30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福利院学生免收费用。
2、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按学期预交课后服务费,实行上课签到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学期末按课时结算,月清期结,一学期一结算,对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退还结余费用。
3、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和管理,建立专账,用于校内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报酬以及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开支。
十、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科任老师、社团活动负责老师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课后服务教师职责、师生纪律要求、师生考勤制度、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各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课后服务相关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认真落实。
4、认真做好课后服务。各辅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在教室内完成作业、预习新知、复习旧知,并耐心指导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惑;参加社团活动指导的教师要扎实开展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发扬个性特长,提高艺术素养和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