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一: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各中央驻津企业及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22年xx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结合正在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2022年市管干部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专题研讨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各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通知》(津安生〔2022〕5号)中各项要求,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xx落地生根。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市、区两级传统媒体以及政务新媒体,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法律条文适用条件,加大安法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五)组织安全生产“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主题活动。6月至12月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中央媒体以及xx传媒中心,以“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为重点宣传内容,共同组织“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注重总结凝练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岗位安全制度标准化流程,形成交流图文、短视频、安全提醒温馨标识等具有显著行业特色的经验成果,辐射带动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同时,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组织观看专题警示片,开设典型事故专题展、违法案例曝光栏,加强分类警示教育,反思存在问题,汲取事故教训。
(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案例曝光专项行动。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6月—12月期间,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方案》中媒体曝光相关要求,在市级主流媒体至少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要充分发挥“xxxxx”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市安委办制作了“xxxxx”系列宣传短视频,在市应急局官方抖音、公众号发布,可供各区、各部门转发,进一步鼓励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5月31日联合xx传媒共同举行天塔主题灯光秀,启动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xxxx传媒中心组织市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连线部分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活动现场,并联合中央媒体进行直播。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结合民俗文化、曲艺之乡、地标性建筑等特色,创造性开展“津味”十足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要积极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区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联动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拓展“五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一批“五进”示范品牌。要进一步加强消地结合,针对辖区内突出安全问题,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联合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知识宣传等活动。围绕学校、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围绕农事活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九)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原创作品展播活动,展播各类安全微动漫、微视频、宣传图文等科普作品,各区可结合地区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特点,积极转载。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同时用好繁华路段LED大屏、公交地铁宣传屏、高速公路显示屏等社会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区要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科普体验场馆和安全教育基地,有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区要主动联合宣传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津企业和市管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联络员和代表性活动安排(附件1),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媒体曝光情况等电子版资料。“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7月1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二:
日前,xx省安委会办公室、xx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扎实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主要内容
(一)紧扣“一个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省安委会“鄂安〔2022〕6号”文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要做到“两个纳入一个推动”:一是纳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点学习内容。二是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相关领域领导干部专项培训内容。三是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设专栏,组织主流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解读宣传。通过专题研讨、解读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用好“两个抓手”,推动安全生产硬措施落细落实。
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二十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硬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开展安全生产硬措施“三个一”宣讲活动,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研讨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硬措施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活动。通过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公益短信、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硬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宣传氛围。对我省实施意见中创新提出的“三千帮扶”行动,划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四条红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故提级调查,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等内容,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深悟透、落地见效。
(三)开展“三项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跟踪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报道基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措施;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性报道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以专访、通讯、评论、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报道专项行动的重大成果、典型事例,突出报道专项行动中涌现突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深入剖析专项整治的重要经验和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开展奖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宣传。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开展《xx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办法和有奖举报典型案例宣传,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提高奖励标准,简化奖励兑现手续,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瞒报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四大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人人参与安全宣传取得实效。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省安委办将组织中央驻鄂和省主流媒体记者成立采访团,分鄂东、鄂西两个片区,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全面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之外,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线上可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可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省安委办将联合省级主要媒体,于6月16日前后,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网上直播,巡展全省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xx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5月份启动的xx省公众应急科普宣教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案例解读、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技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省安委办将以xx省应急管理网络学院为依托,在荆楚网、长江云等媒体平台组织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集团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xx投资印发《xx投资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实施启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总体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压实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进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百项任务清单”落实落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遵法履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应急能力,坚决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推动安全生产“百项任务清单”有效落实
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广泛开展“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
广泛开展“全国职工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征文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专项检查
分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应急技能提升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适用性推演活动
五。有关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营造安全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的重要意义。要把“安全生产月”作为吹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冲锋号”,把“安全生产月”各类培训、教育和宣传等活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加油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关键问题、重大风险等实际情况,例如收购项目、在建绿地项目、代建项目、海上风电建设与运行、储能、氢能、分布式光伏建设与运行等,精心策划适宜于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力度,调动员工积极参与。要严格落实人力、物力、费用等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各单位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活动实效,严禁形式主义。各子分公司要加强所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导。公司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和重点内容,及时推出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结合业态特点,按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按照全国安组委办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向中国能源新闻网网站、《中国电力报》,以及“学习强国能源号”等新媒体平台投稿。增强宣传报道的及时性,树立良好的央企形象,对安全生产月期间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发现并广泛宣传。
认真总结,持续改进提升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及时总结,改进不足,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单位要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固化好的做法,为保障和提升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方案 篇四: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含隐患排查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查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县、乡镇(街道)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在“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五、经费保障
公司计划活动经费6万元,在公司安全生产经费中支出。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月”开讲第一课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开讲“安全月第一课”(各级人员在我单位安全管理中充当什么角色),注重于员工安全责任落实。
(二)开展一次主要负责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学习活动
公司主要负责人紧密围绕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广泛开展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文件规定的专项学习活动,扎实提升公司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水平。
(三)开展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采用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栏、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安全知识手册、事故警示连环画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宣传,宣传内容贴近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危险作业、应急处置和避险、消防器材使用、自救互救、心肺复苏等技能演示,解答全体职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事故警示教育,采用观看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举办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员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五)开展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管理人员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结合下发的安全隐患自查标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二季度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隐患排查要求“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特别是针对汛期防洪防汛重点部位、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部位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公司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安全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班组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职责,有效提高一线班组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安全着装比武与安全防护知识竞赛
为切实检验广大职工、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以及安全防护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着装比武与安全防护知识竞赛,通过活动相互学习,提高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率。
(七)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集中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相关技能比赛,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七、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部门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3、活动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对开展较好的班组给予奖励,对开展不重视效果较差的班组给与通报批评;
4、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办公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