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篇一:
信客是余秋雨笔下的一篇文章,也是一种职业。
这份职业平凡而又伟大,贫穷而又富裕,一个人支起了农村和城市的桥。
之前,老信客在时,并没有人在意。而仅仅是因为他犯下的一点点事,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了他。人性中的自私、虚荣在文章中充分地体现。而在这种氛围中,老信客还为全村着想,重新选了一个信客。
尽管他并没有答应,但老信客还是把自己一生的经验告诉了年轻人。
年轻人终被感动做起了信客,但他的路也十分坎坷,充满了不同的危险。
作者在文中使用了多种手法,衬托出了人性的险恶,但也用人性的险恶衬托出了信客善良的心。
每当有人死去,信客总是作为第一个被发泄的对象。亲人死去的痛苦总是发泄在信客身上,若是常人,早已挥手不干。而他不同,他有着和所有信客一样的品质——善良、坚强。
人并不是没有良知,而是大多良知都被迷惑。就如那位发了财的同乡一般,总有良心发现的那一天。
那人承信客的恩,发了更大的财,这才知要报答信客,让信客的生活变得不像从前一样辛苦劳累。
人是有感情、有良知的,无论他到了什么地步。而那些善良的人的坚持,最后也都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此时对于一些事物充满了厌恶,但总有一天,都会化成理解与感恩。
读书笔记 篇二: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读书笔记 篇三:
本周开始了《舞蹈心理学》第二章的学习。舞蹈感觉的概念与内涵和舞蹈感觉与自我意向。
在我学习舞蹈的过程中,总会听到老师在评价舞者的时候提到感觉二字,那时候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直到自己毕业从事舞蹈教学才真正去体会这其中的内涵。一般人认为,这个感觉指的是教师和观众的感觉。其实不然,在舞蹈界,大家公认的感觉并不是教师或者观众的感觉,而是指学生自己的感觉,即自我感觉和自我意识。在舞蹈演绎中,这种感觉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在拉丁舞学习中,这种感觉就包括你对舞蹈本身,音乐和自我感情的一种表达,在基本动作扎实的情况下加上这些感觉是非常棒的。
第二小节讲的是舞蹈感觉与舞蹈意象。这里面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对自我意象的感觉。在舞蹈教室里,都有一面镜子,舞者可以通过视觉看到镜中的自我形像,来自我矫正、自我反馈和自我调整来帮助舞者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象和舞蹈感觉。学生的最初的感觉需要借助这面镜子的视觉作用。境像自我和自我意向才是产生舞蹈感觉的真正关键。
一个舞蹈演员,只有使自己的身心全部融入角色,充分想像和体验角色,并形成良好的艺术情感、艺术想像和自我意象,才能产生良好的舞蹈感觉,此时此刻,似乎不是脚在动,而是心在动,这才是舞蹈感觉的意境,这才是舞蹈艺术的殿堂。
读书笔记 篇四:
周末,我把王巨成写的《震动》满心欢喜地拿出来,津津有味地读完。
《震动》主要讲了两名同学到山里去“决斗”,被一名同学发现,请别人去调解。结果突发大地震,他们被困在山里。后来想到办法选出一人到城里求救,最后从死神手里逃了出来。
这书令我非常感动。这几个少年,经历和性格都不同。但是,他们为了活下去而团结友爱。他们被困难一次次击倒,却都没有放弃。是希望在支持他们,他们不肯放过任何一次求救的机会:吃树叶和草,挖井求水,和动物抢食。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选中的一人到城里去求救时,经过动物袭击,烈日暴晒,天寒地冻时都不曾放弃,是希望在支持着他!在城里,人们被房子埋住时,也不曾放弃,吃鞋子,喝尿液,也是希望在支持着他们!希望,让生命在灾难面前如此顽强!
在求生过程中,他们面临着各种困难:饥饿,缺水,矛盾,背叛,猜疑,不信任……但是希望和大地震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使他们认识对方的同时也认识了自己,在灾难中建立起了兄弟姐妹般的情谊,这情谊化成动力,支持着他们。
我又想到了那些脆弱的人,他们要认真读读这句话:“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否则对不起那些为我们活着做出努力的人,也对不起我们自己。”
希望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有时是沙漠中的一泉清水;有时是干旱中的一场细雨。我们要善于发现它,并把它化成我们的动力。
读书笔记 篇五:
今天,我读了语文课本的《心愿》这篇文章。那普通的法国家庭的纯真、美好的心愿,使我惊叹不已!
那是一天,“我”在巴黎的一个小公园里看书,忽然,一个小姑娘问我是不是中国人。“我”让她猜,她却满自信地否定“我”就是中国人,还说她家里有许多中国人,跟“我”一样,但他们既不吃饭也不说话。后来听小姑娘的父母说,他们一家子都是中国迷,那些不吃饭也不说话的中国人是二十多个从中国带回来的泥人。她爸爸认真地对“我”说:“我希望她学中文,以后到中国留学,当架设友谊桥梁的工程师。”
啊,是那些不说话的中国人,把真诚的友谊带进了一个普通的法国家庭里,而且生根发芽,开出了美丽的花朵。
我听妈妈说过,她上小学时读过一本书,其中有一篇课文,讲的是:“我国的华侨华人到法国去,那里的公园几乎都吊着同样的招牌:华人与狗不准入内。这样仅仅几个字,把我们中国人和狗搅和在一起,把我们中国人平起平坐。这样不仅耻辱了我们中国人,还不把中国人放在眼里。听了妈妈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什么法国人能游园赏花,中国人为什么不准入内。我们须要一个自由、平等、和平的世界。
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的后代,是未来的主人翁,我们要让人民过着丰衣食足的生活,让他们拥有一个和平的世界。
啊,希望祖国富强起来,成为未来世界的主人翁。
读书笔记 篇六: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剧,就让笔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与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笔者看来,他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朝臣,他忠于的也只是“国王”这个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旧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于新君。为王事竭忠尽智而已,但仍无法避免沦为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结局。奥菲利娅始终遭到压抑,前文已叙,这里就不在多说。雷欧提斯则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国开拓自己的事业,但丧父和妹妹失心发狂的悲痛蒙蔽了双眼,呀沦为了国王歹毒计谋的牺牲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却一切,而活着还要承受生活的种种挫折与打击,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这也正是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的伟大之处,老农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背负着杀父之痛和复仇的“使命”,是异常艰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后,只会化为枯骨,回归尘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园的情节想要表达的思考,大概也是这样。
读书笔记 篇七:
在我的眼里,童年是开心的、是美好的、是天真的、是自由自在的……但高尔基就不同了,你想知道他的童年是怎样的吗?
高尔基的童年时没有天真、没有自由、没有快乐,他每天要干数不尽的活,如果干不好,不仅要受到责骂,还要受到外祖父的虐。
就这样,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在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他爸爸去世了,后来他就跟这位祖母和母亲来到了为祖父家。外祖父家的两个舅舅都非常讨厌阿廖沙,他的外祖父是一个恶棍,有一次因为阿廖沙弄脏了桌布而遭到了为祖父的毒打。以后只要阿廖沙做错了事就会遭到外祖父的一顿打,不过他的外祖父和母亲非常爱他,还有“小茨冈”——伊凡是阿廖沙的好朋友,每次都用胳膊去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可是“小茨冈”后来被两个舅舅用十字架砸死了。阿廖沙少了一个好朋友,生活变得更加无趣,一天到晚地干活,还要受到无数的责骂。还常常看到家人为了财产之类的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外祖母很善良、很勤劳,经常讲好听的故事给阿廖沙,还常常教导他不要做一个贪财、恶毒的人……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现在的生活和阿廖沙相比真是幸福,我的童年真是美好。所以我们不能再这么奢侈了,要懂得节省,我们要懂得珍惜。
读书笔记 篇八:
冲着余华的推荐,我也冲进了《等待》,有些大失所望,我是喜旧厌新的,在读这本书中,无时不刻拿它与《活着》比较,一腔的巜活着》的原血全身扑到《等待》中,一开始,还是令人吸引的,作者的故乡回忆很真实,很细腻,很有乡情愁结,很有共鸣,但越往后,越有点淡了,特别是讲着一个情节,一个故事正津津有味时,往往出现一些令人费解的描写,突兀而不知所托所喻所寄。还有些章节的描写好似是作者为了个人的喜好或偏见,特意岔出一条陌园,我不知道为何,我努力去理解作者的意图,并试着联系上一情节去对照,希望是对这一故事的情感延伸或深义启示,但是,老实说,我硬拉起的可能的关系,却看不出一点关系,是我愚钝?还是功力尚孱,无法透入表面看到肌里?
不过,作者是华人作家,流淌出来的文字里包哀裹着浓浓的中国文化,且短句较多,自然,朴实,真切,阅读流畅,读来平稳真实。主人公孔林、吴蔓娜、淑玉的情感为主线,起起伏伏,冲突走向,虽冲突是有,但也并不跌宕和激烈,就如裹脚的淑玉的愚贞隐忍的逆来顺受的几十年无爱的婚姻徐徐展开一样,绵密,如针织细密毛麻,让人回味中有苦,有涩,像孔林的优柔软弱,谨小慎微,亦步亦趋的命运跟随者,永远走向门前而不敢敲门,更没有勇气撞门而入,徘徊在门前,转圈成驴子的愚诚,正是他的写照。那个年代的那样的婚姻也不少见,时代与社会观念的烙印无形的僵着他们的爱情和婚姻。逃得了的婚姻,逃不了的时代熏蒸。
读书笔记 篇九:
在上大学以前,我一直以为朱自清的《背影》写的是作者父亲深深地爱,写的是伟大的父爱。但是,到了大学,重新学习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一读到描写他父亲的爬过月台时的背影,那个艰难的模样,总会感动,就总以为文章的中心就在这里。就没有去看前面的一些叙述和描写,在这前面,作者其实太爱哭了,而他的父亲感觉好像就没哭过,可能就会想,是不是他父亲在他祖母死了,反而不伤心?是不是作者也太爱哭了点,在这篇短短的文中,就有三四处流泪的地方,也太像女生了点,文章写的太不正常了。其实,文中写儿子的流泪是写作技巧上的需要,文中写父亲不流泪,如果儿子再不流泪,那文章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文章就失败了。
写父亲没哭,其实也并不是他不伤心,而是他才是最痛苦的,父亲的痛苦其实是深入骨髓的,他其实是最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一个人。文中写他父亲做事无比的细腻,简直比母亲还母亲,这其实是父亲希望把儿子
多留在身边一会儿的表现,其实是父亲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表现。
父亲那笨拙、衰老的背影,其实表明父亲已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作者来关心了,在文章最后一段里,父亲信中所说的“我身体平安,为膀子疼痛烈害,举箸投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其实表现了父亲老了,处于弱势了,作者才会被父亲弱势地位打动,从而有了这篇文章,这篇忏悔的文章。朱自清的这篇文章其实并不是单纯的父爱之作,而是一篇忏悔之作
读书笔记 篇十:
前前后后也拖了很久才读了一遍小说,再回想起电视剧,发现电视剧的还原程度还是极好的,欠缺的也许就是书里的那三个徒弟是人见人怕的,长相看起来是凶残的。毕竟这电视剧不可能打造观众都不敢看的视觉出来。回到小说,我坚信这绝不是像我所看的那么简单,它的私地下必然藏着某些我目前无法理解得到的思想,无论是猴子从齐天大圣到斗战胜佛的变化,还是有背景的妖怪都会收回去啥罪没有而牛魔王等妻离子散又身亡,又或一次取经强行加难害死多少平民百姓,以及如来两个亲卫明目张胆地寻贿赂,还有所谓唐僧取经本身只不过是太子上位前的一个走过场而已,都是一些非常值得去深思的问题。
暂抛开这些,读完西游记,我由衷得佩服孙悟空,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孙悟空,我觉得那是因为孙悟空身上具有中华民族人民最向往的生存之道,他勇敢,顽强,聪明,有骨气(可见他为救师傅变化成妖怪手下要磕头时心里流泪:我这一生只给两个人磕过头,一个是我师傅,一个是如来),狡猾,幽默(时常挑逗猪八戒)等等,也许他除了长得吓人一点,真的没有任何缺点了,瞬间成了心中第一男神,而且也许我们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有一个孙悟空,向往他的神通广大,无所不能,随机应变,自由自在。
所以看到猴子最终成了斗战胜佛,心里高兴他赎完了大闹天宫的罪而关系,也默哀再也见不到那个齐天大圣了!
所以那些向体制挑战的人最后基本不是孙悟空就是牛魔王?
读书笔记 篇十一:
我在假期里有幸读《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主要讲述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生活的断面。
本文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被接到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和两个舅舅都是性情暴躁、乖戾、贪财、自私的人。他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毒,连小孩也热烈的参加一份。两个舅舅为争夺财产,每天打得头破血流。他们的妻子和徒工也被他们害死。阿廖沙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
这本书奖的就是阿廖沙在这个环境中生活的事情。阿廖沙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时,虽让他在黑暗的生活中度过自己的童年,但是他并没有被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反而他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我想这与他的顽强毅力是分不开的,难道他的这种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遇到点困难就害怕,就知难而退。就拿做题来说吧。每次一遇到难题,只是泛泛的看一眼就说不会,而没有仔细去理解它。最后,不是抄别人的,就是扔不做。那时,我们为什么不去想想高尔基小时候呢?他遇到困难是怎样克服的。我们为什么不像他学习呢?
《童年》这本书主要揭露和批判当时俄国几十纪形成的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及精神特征,鞭打小市民的卑鄙灵魂。我想我们应该庙是那些卑鄙的小人,而尊重正直善良的人,最后我要说的是:“黑暗终究会过去,我们向着光明而奋斗吧!”
读书笔记 篇十二:
西游记,家喻户晓的一部杰作。它,是吴承恩的传世佳作。也是四大名著之一。
孙悟空,一个勇往直前、追求自由、不怕困难的英雄的化身。在取经路上,他频频用火眼金睛劝阻唐僧不靠近危险。唐僧频频掉进妖怪的陷阱,他不但不像八戒,老嚷着散伙儿,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儿。他见义勇为,正直,在师傅被妖精抓去时,他敢跟妖精斗,是英雄的化身。
八戒呢?恰好相反,他总是叫道:“俺老猪来也!”,可打不过了,撒腿就跑。他憨憨的,好吃、好色,却又可爱,是悟空离不开的助手。师傅一次次被妖精带走,他就一次次嚷着散伙,想着那高老庄的媳妇儿。还老是纵师傅念紧箍咒。
沙僧和白龙马呢?都不爱逞风头,情愿当个默默无闻的后勤。一个老老实实地挑担,一个忠忠诚诚背着师傅。西天取经的路上,打妖精时,护着唐僧和行李,丝毫不敢怠慢。
唐僧,原金蝉长老,因贪欲,被贬往人间,遭此一难,取得真经。贬下人间时,他肉眼凡胎,不识妖精神仙,还不分真假,听八戒的,在悟空保护他时,认为是杀生,频频念紧箍咒。他一心向佛,心无旁骛,一心向善。他的这一特性,也为徒弟带来了麻烦,但凡事有利也有弊,他的这一特性招来的灾祸,就变成九九八十一难之一。
本书,这四位主角西天取经。经九九八十一难,得到真经后,回到东土。又返回极乐世界,做了天上神仙。
师徒四人有各自的缺点。但他们一起,完美结合,才能成功取经。
读书笔记 篇十三: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自问世以来,风靡文坛,广及民间,可谓是家喻户晓。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后,遇到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一路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了如来佛祖取回真经的故事。
在这师徒四人取经的路上可谓是危险重重,半路上总能杀出来一些妖怪来抓唐僧。有些妖怪会变成真人的模样来骗唐僧,而唐僧总是被骗走,救唐僧的人也总是孙悟空。比如三打白骨精,唐僧差点被白骨精骗走,还是孙悟空救了他。但唐僧没弄明白事情的缘由就说孙悟空乱杀无辜,最终还是孙悟空叫天上的神仙帮他澄清。
看到唐僧总是冤枉孙悟空时,我就想起了我的妈妈一一几天前那次表弟来我家玩。我正在卧室写作业。突然,“啪”的一声,我听见门外传来了清脆的玻璃碎掉的声音,我急忙跑出卧室,看到表弟抱着皮球,站在那碎掉的玻璃花瓶跟前。原来是表弟拍皮球时打碎了一个很漂亮的花瓶。表弟很害怕,扔了皮球就跑回了家。妈妈回来后发现那花瓶打碎了,以为是我打碎了,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了我一顿,我非常委屈,跟妈妈分辨,可她根本不听!妈妈这不调查、不分析,就随便冤枉别人的做事风格可真是跟唐僧如出一辙。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遇到突发事件事,应该先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再定最后的结论。千万不能根据表面现象或自己的想法就下结论。
读书笔记 篇十四:
世界第一文学作家海伦凯勒,从小就是一个残疾人。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曾带给她无尽的彷徨和无助。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的命运。在莎莉文老师的引导下,在亲人的关怀下,在朋友的鼓励下,海伦一步步走向成功。她与命运抗争,最终她创造了奇迹。
命运给予她的不幸,她却并不因此屈服于命运,她靠着坚忍不拔的意志和对幸福的执着追求,奋勇与命运抗争,冲破了人生的黑暗和孤寂,赢得了光明和欢笑。她靠着坚如磐石的毅力驾驶着人生的风帆执着前进,她用顽强的毅力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谱写了辉煌的人生之歌。
“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正是苦难铸就了海伦凯勒坚强的性格。身为一个盲聋哑的残疾人,她却有着超越常人的健康心理。虽然她所处的是一个无光无声的世界,但她却用坚强的意志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又聋又盲的海伦凯勒靠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接受命运的挑战,在黑暗中找到了自己的光明,谱写了人生的壮丽之歌。她用自己所能感受到的、所能想象到的情景,表达了自己对知识的渴望和对人类的真挚友爱。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世人揭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坎坷中不断前进、在逆境中获得新生。海伦凯勒的一生是快乐的充实而卓越的,他把无声无影的黑暗世界变得丰富多彩、灿烂辉煌。今天,海伦凯勒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不屈不挠斗争精神的象征。
读书笔记 篇十五:
农场马乔伊是一匹优秀的马,它的外形也很抢眼:四只白色的蹄子,额头到鼻子间有一个白色的十字架的图案。乔伊很喜欢与老母马佐依在一块儿种地、耕田……但是有一天,它不得不离开它的主人艾伯特,因为,德国与英国之间发生了战争,所以乔伊与艾伯特、佐依告别,去当一匹——战马!
乔伊在军`官那儿没有温柔的抚摸,迎接它的是尖锐的马鞭和马刺,还有残酷的训练。乔伊很不适应,不过,一匹托普桑的马在它渡过了难关。就这样,正式的战争开始了!
炮声响起,战争开始!乔伊在战争中表现得很出色,受到了大家的赞叹和关心。可好景不长,到了冬天,它要和托普桑拉一车车沉重的枪`支。它腿上的皮擦破了,也没有士兵照看,它们每天只能吃到一点点干草,所以总是饥饿难忍,更不幸的是也没有多少水可以帮它们解渴。就这样,乔伊和托普桑熬过了一个艰苦的冬天。不过春天刚来不久,托普桑因为一场大病离开了乔伊。不久后,乔伊就与他日思夜想的主人——艾伯特相会了。
由于艾伯特到了参军的年龄,所以他就到英国军`官内当了医生。他天天和乔伊在一起,还给它刷洗。不料,一天,乔伊得了一场病,什么东西也不吃,水也不喝。后来还是艾伯特没日没夜地照顾它,乔伊才好起来。它还是那么夺目,身上还散发出一股英勇的感觉。
乔伊,永远是一匹漂亮而又勇敢的战马!我佩服它!它坚持熬过病痛,熬过所有的艰辛,噢,多么强壮的马,它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读书笔记 篇十六:
有人问:“快乐是什么?”有人答道,快乐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快乐就是有美好的生活;快乐就是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可是,快乐对我来说却是——
每天有空,拿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心的看一会儿。你可能要问了:读书有什么意思呢?其实呀,读书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它不仅可以丰富大脑,更会为我们的将来打下基础呢!我第一次接触国外书籍是在9岁那年吧!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正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一部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说起福尔摩斯大家应该都有所耳闻吧!他是一个19世纪末的侦探,作者以《血字的研究》让福尔摩斯问世。
在一次又一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对手——莫利亚提教授,他操控者伦敦所有恶势力,福尔摩斯等人从伦敦追着他去了好几个国家,最后作者以《最后一案》为题让福尔摩斯与莫利亚提教授共同摔下瑞士的莱因巴赫瀑布,又让福尔摩斯奇迹般的复活。在本案中,福尔摩斯与教授有一句话,让我深受感动那就是,如果能确切的将你毁灭,那么,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不顾个人生命危险,而是为了他人着想,决心与教授同归于尽。所以我们就更应该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想,不能只图一己之利,更要为了群众的利益。以上就是我从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人生真谛。
书,是一个五颜六色的世界,书,是生命的启迪,读书总会的到意外的收获。
读书笔记 篇十七:
我国古典文学作品《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籍之一,它是一本神话小说,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玄奘和尚与他的三个徒弟不畏艰险,克服重重困难一起去西天取经,最后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
玄奘和尚的三个徒弟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喜欢孙悟空,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敢作敢当。在取经路上每次遇到困难和危险,他都是首当其冲,开动脑筋战胜困难和妖魔鬼怪,在取经成功的“大业”中发挥很大的作用,其次就是猪八戒了,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总是自吹以前的功绩,不过,猪八戒也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能够坚持到最后。沙僧老实厚道,任劳任怨,更是个好人。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展现的活灵活现。
师徒四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长短处,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对于他们的短处,我们也必须认清是不是自己也有,作为鞭策自己一面镜子,努力让自己优秀。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我发现了一个令人深省的问题,尽管师徒四人各有优缺点,甚至有人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但是他们有一个灵魂人物—唐僧。他带领大家。坚定目标人心所向,直至取得真经。在困难面前坚决不后退,修成正果。由此我想到我们的学习,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我们不放弃理想、坚定信念,及时调整学习方法,我想我们一定能取得成功。
读书笔记 篇十八:
很小的时候,让我首次认识《西游记》存在的便是电视剧,我看那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看那孙悟空用过人的智慧和高超的武艺打败妖怪……这些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
由于年龄的增长,我慢慢由看电视剧转向看《西游记》这本书了。《西游记》是一本长篇神魔小说,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他们师父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虽然师徒四人在取经途中遭遇了九九八十一难,但一路降妖除魔,化险为夷,最终还是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
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每个人都有鲜明的性格特点: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吃好色,但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吃苦耐劳。他们都不是完美的,却都是鲜活的。
还记得在西天取经之前,他们每个人几乎都犯过错:唐僧的前世金蝉子因轻慢佛法被贬入凡间为人;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猪八戒调戏嫦娥被贬下凡间,错投猪胎;沙僧打碎玻璃盏被贬下凡间;就连白龙马也因为火烧明珠遭受了惩罚。他们虽然都犯过错,但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很团结,从未放弃过。他们这种勇于克服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是师徒中的“第一战神”,是妖怪们最大的克星。每次困难来临时,悟空总是护着唐僧。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应该向唐僧师徒学习,只要团结,就没有战不胜的困难。
读书笔记 篇十九: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的列车永不停止,它是最公平的,不会为任何一人停止。就如朱自清先生的《匆匆》那般,在不经意中快速流逝着。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对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那还是去年的燕子吗;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可那还是去年的柳絮吗?桃花谢了,会有再开的时候,可它还会那么娇艳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的日子也不再回来了。我想啊,太阳它确实有脚,而且应该还是个不错的赛跑运动员,跑再它后面的人,即使在气喘吁吁,应该也追不上了。我们并不是没有去努力,也不是不想去努力,而是在不经意中被它超越,却依旧漫不经心,直到最后距离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人生是一场不会停止的赛跑。时间有时就像个孩子,淘气,活泼,一直不停地奔跑着,一会也不停歇。我们劳动时,它从水中跑去;睡觉时,它从我的枕边跑去;看电视时,它从旁边路过,顺便在我们明亮的眼睛上涂上几笔,使我们的眼睛变的模模糊糊。许多人掩面叹息时间过得太快,可我觉得只要把每一秒每一分都安排好,让每一秒都过得充实而又意义。
时间来的匆匆,去的匆匆。抓不到,摸不着,但却真实地存在着,并在我们不经意中飞速流失,永不复返。
读书笔记 篇二十:
说到《西游记》,大家自然会想到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慈眉善目的唐僧,还有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但是有谁曾注意过一路以来对唐僧忠心耿耿的沙僧?从流沙河到西天取经路途长达十万八千里,都是他一个人挑着一箱子的行李,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累字。
大家都知道,要想取得真经必须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可谁又知道我们不也在九九八十一难之中。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又何曾不是九九八十一难呢?不光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还要有一颗忠诚、团结、坚持的心。仔细回想一下,书中孙悟空三借芭蕉扇要为唐僧过火焰山那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正是我们要学习的,还记得书中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大战蝎子精吗?它们万众一心、齐心协力、患难与共打得蝎子精跪地求饶,果然众虎同心,面对什么都无所畏惧,这就是团结的力量,正是因为他们师徒拥有勇敢、善良、忠贞、团结、坚持的心才能取得真经。
这篇作文生动地描写了孙悟空临危不乱、英勇无敌的品质,又把猪八戒的三大爱好——好色、好吃、好懒活灵活现地描写出来。当然,以佛为善的唐僧也常常误解孙悟空的一片好意,至于沙僧我就不用多说了,他一路以来心平气和,他的耐心也常常让我惊讶不已。
读书笔记 篇二十一:
今年的暑假我收获颇丰,重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不禁为汤姆与他伙伴们的机智所折服,再拾《鲁滨逊漂流记》让我再次叹息他的命运,和他那勤劳的双手,智慧的脑袋…许许多多的名著让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妖怪,是三位大仙。想必看过《西游记》的同学都知道它们是谁吧,它们分别是羊力大仙,虎力大仙,鹿力大仙,这一章主要讲的是三位大仙与唐三藏师徒的争斗,第一站是云台险胜唐僧和鹿力大仙,高台上坐禅羊力大仙变做臭虫,扰乱唐僧的注意力,悟空变出一只蜈蚣,咬鹿力大仙,最后唐僧取得了获胜。
第二站是隔板猜物,唐僧和羊力大仙竞猜柜中物品先后为宫衣(一口破钟),仙桃(桃湖),道童(和尚),最后唐僧获得了胜利。第三站是唐僧与虎力大仙求雨,但是没有想到孙悟空与各位神仙约好了帮忙,最后唐僧获得了胜利。
第四,展示砍下头颅还能生长,孙悟空与虎力大仙比砍头,孙悟空仙虎力插土地是悟空未成虎力砍头时,悟空变出一只狼狗叼走了,虎力的头,虎力身死现出了原形。
第五站是开膛剖肚,孙悟空和六例比剖腹后再生悟空变出了一只鹰叼走了鹿力的内脏,鹿力最后也是身死现出了原型。第六张是滚油锅,孙悟空找来北龙王破羊力的冰龙,羊力被油炸后身死显出了原型。
通过读《西游记》,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在我们遇到困难时,只有想办法克服困难,才能像唐僧师徒一样取得成功。
读书笔记 篇二十二:
《大学》作为一篇千古名文,其作者曾子写出了儒家“美德”的特点。
我们先讲一讲作者曾子,姓曾,名参,曾参,字子舆,十六岁师从孔子,颇得孔子真传。
《大学》分为经文和传文。经文是总结传文的,传文则细讲经文的重点,并在讲的过程中引经据典。
现在我们来说说经文。经文主要讲了治国的方法。原文是这样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意思是:古代那一些想要在天下弘扬光明品德的人,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要想管理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德;要想端正自己的思想,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
而传文就是细讲这个治国方法的。
传文一共有十传。传一讲的是“弘扬光明的品德“,传二讲“澡身浴德,日新月异“;传三讲“知其所止,止于至善”;传四讲“”凡事抓住根本“;传五讲“获得知识的途径”;传六讲“不要自欺欺人”;传七讲“修身先正其心”;传八讲“齐家先修其身”;传九讲“治国先齐其家”;传十讲“平天下先治国”。可以看出修养品德是治国的根本。
我认为修养品德就是让自己变得更文明,比如不打人,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等。在别人问你问题时不回答,这种行为也是需要修养品德的。
读书笔记 篇二十三:
孙悟空被炒过几次鱿鱼?
如果我们把取经团队换成一个公司的话,那么唐僧就是一心追求金钱的董事长,孙悟空就是一个为公司尽心尽力的经理。猪八戒是一个爱拍马屁的普通职员,而沙僧则是一个任劳任怨的清洁工。想必紧箍咒也是有关于月收入的问题,让孙悟空头痛不已。好了不开玩笑了,是个公司就会裁员,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孙悟空一共被炒过几次鱿鱼。
第一次:《西游记》27回,缘故:打死白骨精。
白骨精虽然不厉害,但他十分精明。扮作一家三口一个个来到唐僧身边,唐僧看着他们一个个被孙悟空打死。怒了:“你怎么能无故杀生?”后来就把孙悟空给赶走了。要不是后面的黄袍怪对唐僧肉不感兴趣,说不定唐僧已经成为黄袍怪的口中之物。
唐僧赶走孙悟空50%是听了猪八戒的话,50%是报私仇。报什么私仇?可别忘了五庄观孙悟空与镇元大仙结为了兄弟,辈分和唐僧一样高。这怎么行!不给你点儿教训,不知道你是谁了!不过最后还是因为打不过黄袍怪请孙悟空再次出山了。
第二次:《西游记》,56回,缘故:打死强盗。
可以说这回是最令人气愤的一回,唐僧只为自己着想,他们遇到强盗强盗,即使是不杀自己,也会杀别人的,孙悟空又不是无缘无故打人。最后还把孙悟空赶走。就连六耳猕猴也看不下去了,找到唐僧,给了他一棍。
最后又因为菩萨劝说孙悟空又回到了团队中,即使唐僧不情愿但菩萨的命令不得不从啊。
读书笔记 篇二十四: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便打开电脑,进入中国民间故事网。其中,有一篇故事吸引了我,这篇故事的名字叫《女娲造人》故事主要说的就是从前有一个女神叫女娲,女娲用五彩石补完天,然后又用五色土来造人。古老辰光,有个叫女娲的神仙,用五色石补天,又用五色土造人。女娲把五色土捏成一个泥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做好后,吹一口气,那些泥人就一个个变成活人了。女娲感到这种方法太慢,也太着力,就用草搓成一根绳子,把五色土涂粘在绳子上让太阳晒干,然后用手一拉,泥块就剥落落掉下来,再吹一口气,这些小泥块又变成活蹦活跳的人了。女娲看看已经造得差不多了。就把造出来的人分成二等。用手捏出来的数量少,个子大,叫他们当大人物,用绳子拉出来的数量多、个子小,就叫他们做小人物。
现在,世上的人,凡是当官的大多都是身大体胖,平头百姓差勿多都个子瘦小;男人土和得多一点,所以在身上可以揉出泥条条来,女人水和得多一点,所以流眼泪特别多。人的身上,仍旧带有五种颜色,黄的是皮肤、红的是血、蓝的是须眉、黑的是眼珠、白的是牙齿。
读了这故事,我知道了要是没有女娲的出现,直到现在也不会有我们人类的出现,也不会有至今那么幸福、和平的生活。假如女娲现在还在,我一定对她说声谢谢。
读书笔记 篇二十五: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爱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己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读书笔记 篇二十六:
乍一看,这个命题好大!不过还好,作者说的都是一些比较新的观点。
新观点之一:否定记忆失效理论。记忆包括储存和提取。人的大脑很强大,强大到记过的东西都会被储存起来,基本是一个无限海量的硬盘。但是这个硬盘的数据提取量会随着时间而递减。但好在这硬盘的储存和提取的能力都能够随着不断的锻炼而强化增强。所以复习是必要的,而且符合自己习惯的间断性多次复习尤其有效。
新观点之二:学习时多换几个场所,记忆度更高。我理解这一方面是要求注意力更集中,另一方面不同的场景更有利于提取记忆时有更多鲜明的标签。之前听说的某某先贤于闹市中读书,好像是他领悟到了这一点。今后我会试试。
新观点之三:睡眠本身就是学习。他举了一个例子:门捷列夫在梦中发明了元素周期表。这是一个典型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案例。由此看来程咬金在梦里学会武艺是有些科学根据的——但千万别被惊醒,否则就会像他一样把三十六式开山斧变成了经典的三板斧!不过,如何更有几率在睡眠中进行学习,我倒是觉得,睡前的90分钟把相关的内容进行一个回放应该要好一些。毕竟人是有七情六欲的,睡前想歪了,难保不去做一些黄粱美梦。
不太新的观点:交替学习效率更高。一方面这其实是在集中地利用学习时间。另一方面,把既相关又不同的题材混在一起学习。这样能够在保证吸收过程中保持一定的新鲜感,同时能够快速提升自己的辨识能力。
读书笔记 篇二十七:
近期好忙,已经很久没在睡前读书给妞妞听了。今天,选了大师名作绘本里莫泊桑的《项链》讲给她听,当读到故事女主角玛蒂尔德因为贫穷而不快乐时,妞妞插问我一句:“你知道她为什么不快乐吗?”
“我想,是虚荣心害的吧!许多女人都爱这样。”
“这样说是没错,不过我倒觉得她很傻,其实穷不穷与快乐不快乐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敏锐地感觉到这是孩子思维的闪光点,这样的感悟远比“虚荣”两字深刻而贴切啊,也更能体现生活的哲理。于是,我顺着她的思路,鼓励她继续讲讲为什么有这样的理解,她居然能结合近期爱看的一套《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法]碧姬·拉贝米歇尔·毕奇著)谈出自己的看法,我进一步夸奖并鼓动她:“看来,读点哲学书,使你理解小说也更有意思,更有水平了呢!”她笑笑,心里自然是得意的。我趁机引导她:“其实,如果把你的理解梳理一下,将会是一篇非常有水平的读后感呢!你想写吗?”
“想!”
“如果想写得更轻松点,我建议你把关于‘幸福和痛苦’的那个章节再好好读读。”
“我也是这么想的。”
孩子开心地答应了,看着她静静地赖在沙发上,专注研读的样子,一种欣慰油然而生。没过多久,她便完成了读后感的构思,并非常急切地向我介绍大致的思路,还把一些得意之处细细地描述一番,我一边真诚地向她表达我的佩服之情,一边在她可许接受的范围内提出我的些许建议。
读书笔记 篇二十八:
今天,我学了一首古诗,它是朱熹的《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未有源头活水来。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牢牢记住后两句“问渠那得清如许,未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一生都要按这两句去做:要一生勤于学习,就有“活水”源源不断。回到家,我就问妈妈这首诗后两句是什么意思,妈妈说,方塘半亩空间皆有限,但天光云影却空阔辽远无边。你看天空有多高多远,多么深邃辽阔啊!
我小时候学过这首诗,那时的我,不太懂妈妈的那番话。今天老师又重新教我们学习这首诗。让我改变了对这首诗的看法。学习,只有永不停止的学习,才是生活的源泉,才是滋润生命的“活水”。记得上三年级的一次语文课,老师让我们复习学过的知识和预习没学过的知识,下节课要测验。我回到家只复习了,没预习结果测验没得高分。那时我很不高兴,妈妈就问我是不是没考好?我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妈妈就告诉我只有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还要复习旧知识这样才能考好。我根本没听进心里。直到今天老师给我们讲这首诗的分析时,我才明白妈妈说的话。那到底什么才算是学习呢?作中遇到了难题,需请教他人是学习;查资料是学习;离职、在职进修是学习;观察生活是学习。
原来,大学者朱熹在赞美读书有所领悟,心灵中感知的畅快、清澈、活泼,以水塘和云影的映照畅叙出来了。他的心灵为何这明呢?因为总有像活水一样的书中新知,在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啊!
读书笔记 篇二十九:
对史铁生这个人我是了解少之又少,说来惭愧,只知他是一个年纪轻轻就废了双腿的倒霉作家。尽管他那本《我与地坛》大名鼎鼎,却不曾入得了我的法眼。第一次有了想读史铁生书的欲望是见着程浩在《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里面有谈到过他,说一想不开就会去看《我与地坛》,也算不清看了多少遍了,大概有百遍了吧。当时看到那段话就目瞪口呆了,是一本怎么样的书才能让读者读过百遍呢?我想程浩身上必定有一部分像极了史铁生,也许说就是以史铁生的思想,生活轨迹为基础的分子所组成的会更为恰当一些,不然程浩如何能在《我与地坛》中一次次找到自己了解自己呢?史铁生那句命运嘛,休伦公道!,不知给程浩带来了多少生的希望,才让他由衷发出感慨,不幸与幸运都要有人承担才行啊。”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在史铁生最为失魂落魄的日子里, 他来到了上帝为他苦心安排的栖息场所,一座废弃的”古园“,荒芜冷落的地坛。第一次摇着轮椅进入地坛时他就明白了,这是一个他能逃避一切痛苦愤怒的地方,一个能让他”默坐,呆想“的港湾。在这里他能忘却最狂妄年龄的一切不幸,推开耳边的嘈杂,窥看自己的灵魂。陪伴他挥洒青春的是它,荒芜并不衰败的地坛。当寂静阳光平铺把道路上每一个坑洼映照地灿烂之时,史铁生在颓墙边看书,当那对煞羡旁人的冉阿让和柯赛特在沿着地坛漫步时,史铁生在荒草旁写作。当彼岸的旭日升起此处的夕阳收起苍凉残照之际,铁生在这专心致志地思考。
读书笔记 篇三十: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种》。
故事的主人公大灰是一只酷似狼的狗,在马戏团里受尽人们的鄙夷,哈巴狗也因主人的仗势而对大灰肆意侮辱。直到有一天云豹袭击他们时,与哈巴狗的懦弱不同,这时大灰挺身而出,赶走了云豹,救出了主人川妮,自己也负了伤。从此人们改变了对大灰的看法。
读完这本书,大灰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它在遇见云豹时毫不退缩,上演了一出精彩的《智斗云豹》。它原来被人们认为是恶狼时,被带上了嘴罩无法撕咬,大灰就利用云豹夫妇想置它与死地的的心理,巧妙地帮自己解开了嘴罩。看到这个情景,我更加觉得我要向大灰学习,学习它的机智勇敢、沉着冷静,遇到事情时积极地想办法。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需要这样吗?遇到学习中的难题,不应该退缩,而是应该仔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不都是教会我们怎样去学习的吗?
同时,书中的反派角色——哈巴狗令我讨厌,它依仗主人川妮的宠爱处处欺负大灰,让大灰经常受伤;但它一见到凶恶的云豹就夹着尾巴逃跑了,一副贪生怕死、欺软怕硬、仗势欺人的嘴脸。
通过阅读,使我明白在平常做人处事中,我们要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要勇往直前,要有勇气去面对,遇到事情不能畏首畏尾,退缩不前。
读书笔记 篇三十一:
琦君的散文,多写童年记忆,母女之情,友伴之谊。但这不是单纯的回忆。童年,在她的文章中已经具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光辉,已是达到“真善美”和谐统一的人生境界。儿童圣洁的心灵,美好的生活情趣,在她的文章中毋宁说是一种对人性的讴歌和向往,尤其在龌龊现实的映衬之下,琦君笔下的童心童趣更几乎是人生永难企及的乐园,令人向往,令人怅惘。在琦君50多本文学作品中,童年、故乡、亲人、师友占据了她创作题材的绝大部分,她以中国传统的温柔敦厚的情怀,以细腻温婉的笔致,营造了一个只属于她的艺术世界。她曾这样深情地说过:“像树木花草一样,谁能没有一个根呢?我若能忘掉故乡,忘掉亲人师友,忘掉童年,我宁愿搁下笔,此生永不再写。”
琦君用自己的文笔为读者营构了一方心灵的“理想国”。
思乡,是本文一大主旨。故乡的一切与儿时的印象叠印在一起,辉映成一片快乐而感伤的迷。春酒、会酒,醉了母亲,醉了“我”,也醉了无数读者,“我”的天真可爱,母亲的善良能干,乡人的淳朴厚道,在“春酒”“会酒”席上不断氤氲起来,弥漫成浓浓的人情民风之美。
这样美好的快乐之乡,如今还有吗?或许这是思念生养自己的故乡,或许这又是向往心灵的故乡。
《春酒》当作如此读,我们才能品味出其中的情感和趣味。那逝去的一切是那么清晰而美好地在记忆深处招摇,撩惹起我们多少或感伤或甜美的心绪呀。
读书笔记 篇三十二:
《西游记》这个故事,大家一定知道,书中许许多多经典故事大家可以张口就来,在这处师徒四人中,唐僧和孙悟空的矛盾最大,那自然孙悟空会被赶走了,那么,孙悟空一共被赶走了几次呢?
第一次是他俩没认识多久,到双叉岭时,从路边穿出出现六个强盗,孙悟空就为救唐僧,把六个人全杀了,唐僧十分生气,说孙悟空没有出家人的样子,孙悟空一气之下,走了观音和唐僧一起给孙悟空带上金箍,才让他回来。
第二次就是三打白骨精,最有名的一次了,走到一个高山上,唐僧肚子饿了,就让孙悟空去找吃的,途中白骨精发现了唐僧了,它变成一个漂亮的女子,就给师徒三人吃的。正巧孙悟空回来了,他有火眼金睛,一下子打死了女子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还是被孙悟空打死了,他又变成一个老爷爷,又是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忍不下去了,就把他赶走了。
第三次是因为孙悟空打死了两个强盗,又到一个老者家借宿,发现老者的儿子是强盗之一,第二天走时又见到了那伙强盗孙悟空,打死了,老子的儿子,唐僧一气之下,又把孙悟空赶走了。之后打败了六耳猕猴,才会到了唐僧那里,继续向西走。
故事中,孙悟空和唐僧许许多多的冲突都可以避免,需要他们俩互相理解,换位思考,这样的话,西行之路的困难会少些。
读书笔记 篇三十三:
我这几天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以散文式的文笔,向我们讲了蝉是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各种各样的虫子们翩然登场!
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它们带我走进了原始丛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我家门前有个蚁巢,我喜欢用火或水来破坏它们的家,有时用牙签把它们的腿小心翼翼地扯掉,它们只能在地上逃命,而我来杀它们取乐。我还捉大虫子放到蚁巢旁,几蚁发现一了它,召换同伴来杀了它,虽然它庞大,但它几分钟后成了尸骨一堆。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道理——昆虫也有生命,我们要像法布尔一样保护它们生存,下一次我要善待那些昆虫。
读书笔记 篇三十四:
孙悟空大闹龙宫和阴曹地府,被告到天庭,玉皇问谁去捉拿,太白金星出来说了一番道理:“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孙悟空虽然是一个石猴,可也是“天地育成之体,日月孕就之身”,他顶天履地,服露餐霞,现在既然已经修成了仙道,有降龙伏虎之能,那他同我们还有什么区别呢?就是说,不能因为出身低贱、来路不明就瞧不起他,而是要不拘一格承认他,给予平等的身份和尊重。
说得多好,我们谁都不兴瞧不起自己呀,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遑论人,连鸟兽都包含在内),数数自己身上的窟窿眼儿,只要能数够九个的,都天赋有成仙的权利!
太白金星以及玉皇这边是道教的神仙,他讲修仙之道,当属道教的道,可他这个道,每一个稍稍读过旧书的人都是如此熟悉。人人都可以经过努力修行,实现超凡入圣,这样平等、这样有为的道理,在儒释道这传统文化的三大源流里是家家都讲的,它体现着中国文化奋发有为的真精神(张岱年曾将“奋发有为”归为中国文化基本精神,除此是“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贵和尚中”)。
在道教,如太白金星说的是“上圣三界中,凡有九窍者,皆可修仙。”
在佛门,禅宗强调的是人人都有慧根,人人皆有佛性。
在儒家,孟子说,人人皆可以为尧舜。
我们当以此相互砥砺,只要矢志向上,都可以超凡入圣,退一步,且不说成仙成佛或者人间圣贤,至少各自在各自的领域,都可有所建树。
读书笔记 篇三十五:
读到天才阿展哪里我也沉默了,一个天才拥有一个缺陷兔唇,他通过自己出色的高标准和领导力,让一帮小朋友臣服与他,但他却只是把他们当做锻炼自己的试验品,久而久之他的性格也养成了自己自私的个性,他如愿远走他乡上学,但他却用扭曲的思想看待自己的故乡甚至痛恨,一辈子都不愿回来,蔡崇达怕被他那些负面的情绪影响,开始远离他。
但天才阿展最终也没能如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是蔡崇达努力过上了。
是啊!我们可以理解他的利用,但不能理解他的自私和对故乡的仇视,更不能扭曲自己的思想,同时一个人就算是天才,也不能太过于压迫自己,期间让我联想到现在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确有压力有压迫,但再大的压力和压迫也要一步步来,如果太过于在意和紧绷会让我们变得功力和自私,最终浮躁。
甚至在出现一些打击时,心里的安全防线会全数崩塌,有的心理强大的会再次站起来,不强大的可能会一直消沉下去,甚至有的还会选择自杀,这也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通病,为什么平时很乖很听话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自杀了的原因和罪魁祸首。平时父母对他们的要求和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把他们压的太累了,以至出现在一些挫折他们软弱的内心就承受不住了,所以只有选择离开。
读书笔记 篇三十六:
《街道的美学》和《续街道的美学》集中体现了芦原义信以“外部空间设计”为中心的建筑美学思想。1960年起,他即开始研究外部空间问题,为此曾两度到意大利考察。因为作者具有东西方的教育背景,所以作者在书中既引用来自西方的格式塔理论,又引用中国的“阴阳”学说,对日本和西欧国家的建筑环境与街道,广场等外部空间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较,提出了积极空间、消极空间、加法空间、减法空间等一系列饶有兴味的概念;但在我看来,这本书最重要价值在于,芦原义信归纳出了东方和西方在文化体系,空间观念,哲学思想以及美学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并对如何接受外来文化和继承民族传统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在提出这些差异的时候,作者却往往能从一些敏感的生活细节出发,从中挖掘出背后的深刻根源,中西结合,小中见大,令人敬佩。
同时,芦原义信这部《街道的美学》和《续街道的美学》一扫现代西方建筑理论虽言之凿凿却无法直接指导设计实践的弊端,而把当代许多建筑理论、丰富的知识寓于通俗易懂的流畅文字中,通俗而不浅薄。并且,作者又把这些理论应用于自己的建筑创作,通过自己的大量作品说明这些理论,故理论性强但又不脱离实践。此为此书最大的特点。同时,作为建筑师的他十分懂得利用图示语言,使得本书更加易读。
读书笔记 篇三十七: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字叫《西游记》的书,下面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人物吧;孙悟空,原是海外东胜神州中花果山上的仙石里崩裂而出的石猴,后来,它在众猴的建议下去拜师学艺,学会了长生不老术,七十二般变化,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等本领。得道成佛后,被尊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蓬元帅,因在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上喝醉了酒,调戏嫦娥仙子,而被玉帝打入凡间投胎,不料错投猪胎成了半人半猪的怪异模样,虽然猪八戒为人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爱睡懒觉,幽默滑稽,但对人情感真切,视如己出,取经路上成了调和师徒之间纠纷矛盾的中间人,取得真经后被封为“净坛使者” 唐僧,原名陈玄奘,赐名唐三藏,他和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悟净;还有被称为八部天龙马的白龙马,他们几个团结一心,努力克服路上的困难。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的事,大约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年仅25岁的青年和尚玄奘离开了京城长安,只身到天竺(今印度)游学。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弥勒缚妖魔”的这个章节,因为在这一回里妖怪,孙悟空,如来佛祖都很聪明。
如果你们说:“这本书好像一点意义都没有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团结一心,一定能克服成长路上的艰难险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