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方案(精选4篇)

2022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3-07-10 22:23

  202x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湘道安办〔20xx〕9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长道安发〔20xx〕4号)文件精神,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力争到20xx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宣传劝导

  区直各单位、各街镇要将“一盔一带”宣传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坚持“劝导查纠”和“宣传教育”并行。

  1、集中开展社会面宣传。全区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镇要开展“身边案例告诉你为什么骑行要戴头盔”、“身边案例告诉你为什么开车前后排都要系安全带”等专题宣传,通过发布涉“一盔一带”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予以警示宣传。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设计创作一批适合移动终端传播的表情包,扩大传播范围。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在环卫、快递、外卖等高频使用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业中,开展专题宣传,策划佩戴头盔骑行的宣传活动。在网约车、出租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行业中策划前后排司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系列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发动全体交警、辅警创作包含“一盔一带”内容的精品课件,重点针对客运驾驶人、驾校学员、中小学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体,通过“七进”活动开展宣讲或投放。教育局要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儿童安全公益行”科普课堂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讲团进校园普及“一盔一带”知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

  3、强化联动协作宣传。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要联合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在固定时段、固定栏目覆盖全区,优先使用本乡本土案例予以警示教育。要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要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针对“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喜好特点,发挥新媒体互动作用,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发动全网力量创作一批“一盔一带”公益宣传海报,在学校、客运场站、客运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宣传橱窗张贴,在农村地区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投放。交警部门要制作“一盔一带”主题公益宣传片,向各级主流媒体黄金时段投放,在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滚动播出。

  (二)全面落实安全保障

  4、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工信局要积极推动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推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市场局、商务局、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联合企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各级工会组织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教育局、各街镇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5、组织重点行业开展示范引领。商务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督促民警、职工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执勤时按规定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负面舆论。

  6、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交通局、教育局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7、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执法管理

  8、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将“一盔一带”作为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重点,找准辖区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规律特点,将医院、学校、车站、商圈、集贸市场、大型住宅小区等周边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区域设置为重点,制定特殊勤务计划,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要全面摸排并定期更新辖区从事快递、外卖、客运行业的企业数、驾驶人数及车辆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从6月1日开始,辖区快递外卖企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未达70%的、客运企业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未达60%的,一律通报平台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通过问责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区直各部门、各街镇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大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劝导力度,实现城市、农村道路严查严管“全覆盖”。《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之前,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驾乘人员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办法》出台以后,要迅速开展执法打击,全力营造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推动落实联动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10、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交通局、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共同加大对校车、客运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处力度,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住建局、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以工程运输车、公交车、出租车野蛮驾驶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化对三类车辆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查纠,切实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要结合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载体,加强对公务车辆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执法管理。上述重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月统计抄告车辆所属企业单位。

  11、加强执法效果评估。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展情况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督查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明察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简称“两率”),定期通报、公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定期分析各街镇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全面采集分析当事人佩戴头盔或使用安全带情况,及时调整整治措施。对“两率”、“涉盔涉带”交通事故月考核排名末位的街镇,要约谈辖区街镇主要负责人、交警中队主要负责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周四开展全区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202x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方案 篇二:

  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各部门:

  为提升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部署,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XX市“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戴安全盔系安全带、平安出行有保障”为主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保险、快递、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在全市共同推进“一盔一带”宣传活动,致力培养广大交通参与者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刘定湘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申智军任常务副组长,副支队长吕绍斌、罗文忠、邓峰任副组长的“XX市‘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罗文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支队交管、法制、事故、教育处罚为宣传单位成员,制定具体方案,开展同步宣传。

  三、宣传内容

  XX市“一盔一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从4月份启动,到今年12月31日结束,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持续开展好以下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一)扎实做好相关部门联动宣传。各县市区大队要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为职工配头盔等活动;推动快递行业和外卖行业开展佩戴头盔示范活动;推动出租车、网约车行业开展使用安全带示范活动;推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行业开展使用安全带示范活动。

  (二)全面做好交通宣传标语提示。各大队要依托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作用,刊播相关整治信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提示。

  (三)同步做好农村宣传活动跟进。各大队要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发挥农村交警中队、两站两员等部门力量,充分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宣传活动,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通过现场宣讲、广播大喇叭、公告提示栏等方式,同步做好“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跟进。

  (四)持续做好重点人群警示教育。各大队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组织违法人员进行现场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等方式,强化重点人群警示教育。

  (五)积极做好新闻媒体曝光宣传。各大队要充分利用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邵阳日报、邵阳晚报、邵阳电视台、邵阳广播电台、邵阳新闻网等媒体开辟的宣传专栏,集中曝光一批未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者,形成社会共识。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大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策划有关宣传内容。

  二要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各大队要广泛动员文明交通志愿者,发动本部门宣传人员引导优势,大力开展宣传,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

  三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大队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任务目标,抓好落实,责任到人。

  四要搜集素材,做好报送。各大队要明确具体的工作联络人,广泛搜集宣传素材,及时做好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26日

  202x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方案 篇三: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不仅是城市文明的象征,更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抓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实施方案》,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提升我县城市地位,营造文明交通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骑乘人员、驾乘人员驾驶和使用交通工具行为,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群众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总目标,提升安全文明意识,有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强化交通事故源头预防。力争到20xx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党总支委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履职情况,并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动取得效果。

  (二)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以广播、报纸、电视及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交通文明出行意识。设置专门栏目每周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民守法意识。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合格产品;鼓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赠送安全头盔,鼓励个体企业业主及雇佣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出行系安全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度,确保监管到位。

  (四)总工会:针对低保困难家庭赠送安全头盔,守护出行安全。

  (五)教育科技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接送孩子上学或自己出行时要系安全带,在守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也能给学生起到表率作用。

  (六)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企业给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职工人员发放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上下班职工人员系安全带,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督促企业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有奖送头盔活动,提高企业职工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七)交通运输局:督促全县所有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驾驶员、乘客及货运企业、旅游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驾驶人、乘客,驾乘机动车出行要系安全带,并形成长效机制。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督促全县所有建筑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需要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

  (九)应急管理局: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1日以前)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要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坚持宣传与查纠并进,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并形成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既是提高城市文明的有力抓手,又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要求落实,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各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对照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既要按时推进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又要讲究策略、方法,做到依法、文明,确保整治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正面引导。既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又要营造浓厚守法氛围,提高市民文明安全意识。

  (四)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既是宣传者、倡导者,又是参与者、守法者。在教育、监督每位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的同时,自己先要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营造一种安全文明出行新风尚。

  (五)典型引路,固化成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选树典型、认真培养、典型引路,促进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对于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应用,固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民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202x一盔一带宣传活动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xx年底,农村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入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督促各村委会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由镇交管站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发放给各村进行宣传,充分应用手机微信和农村大喇叭,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集各组劝导员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各村委会要在本村的劝导站、劝导点以及重要路段等摆放宣传展板,通过音响播放宣传内容,并向来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学校动员在校学生、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文化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镇交管站定期对骑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以及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和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播放因未带头盔造成事故伤亡的交通案例,并在观看违法事故视频的过程中让其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此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镇交管站要充分利用劝导车的电子显示屏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入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入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加强勤务劝导,加大未佩戴头盔的系统录入率

  1、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各村委会要督促各村劝导员,按照勤务计划严格落实勤务劝导,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对未落实“一盔一带”佩戴使用的驾驶人进行备案登记,每周由村委会在各组醒目处曝光未佩戴头盔、未系安全带的骑乘人员。

  2、加大“农交安”APP上传不戴头盔行为的路检情况。劝导员在上路劝导时,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的现象要及时劝导,并在“农交安”APP上传安全劝导日志,劝导员对其行为重点以纠正、教育为主,同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宣传日志上传至APP。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平台,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登记备案相结合,坚持教育与上传劝导日志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镇交管站每周二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推进“一盔一带”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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