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篇一:
关于印发《xx县卫健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xx县卫健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xx年xx月xx日xx县卫健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xx督导组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卫健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xx座谈会”以及省、市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强化“深挖根治”,促进“长效常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严格的工作要求、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确保取得上级认可、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政治导向抓整改。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要求,从政治上认识和解决问题,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体现,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坚持责任导向抓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人责任,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的部署调度,全面部署和落实好本单位整改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路线、任务等,把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清单调度,坚持过程把控、销号管理,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工作。
(四)坚持效果导向抓整改。把中央、省委督导“回头看”新发现问题与中央、省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统一起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组织推动方面
有的单位落实扫黑除恶重大责任还有差距,整改落实也还存在不够平衡、不够扎实等问题。
有的单位责任链条拧得还不够紧,存在督导过关思想、被动应对心态。
有的对被督导组点名的个性问题十分重视,对共性问题重视不够,有的对当前爬坡攻坚新阶段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专项斗争成效明显,存在盲目乐观、放松斗争的倾向。
有的单位主动性不足,仍然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的事,不推不动。
有的专项斗争与主题教育结合不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始终坚持学习引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xx座谈会”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工作要求,以及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精神和市、县推进会精神,强化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推进。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县级“7+X”清单管理机制。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股室):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扫黑除恶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方面
在线索核查上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有的核查程序和标准不够健全完善。在“打财断血”上还不够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摸排线索质效。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加大提前介入、监督指导力度,将打击医疗行业背后“保护伞”、“关系网”以及整治行业乱象问题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在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岗位)找突破,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线索的价值,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假信息的行为以及不规范收费、乱收费、透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行业乱象问题的整治,净化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二是增强“打财断血”意识,扩大“打财断血”成果,采取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对取证核实的,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依规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斩断黑恶和行业乱象势力利益链条。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股室):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扫黑除恶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打伞破网”方面办案质效上还有待提升,政策把握上还有待加强。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将学习把握相关政策法规贯彻专项斗争始终,既深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理解,又强化对专项斗争严肃性的把握,确保专项斗争不变形、不走样。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关于“打伞破网”的指示、要求,增强“打伞破网”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股室):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扫黑除恶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综合治理方面
一是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性还不够。未深刻认识到行业乱象是滋生黑恶势力的重要土壤,对专项斗争与业务工作关联性研究不够深入。
二是部门联动机制运转不够顺畅,有的牵头部门协调不够有力。有的部门在行业监管中行政处罚多、违法线索移送少,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在深化学习引领,增进主体意识,强化整治效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大对行业领域内黑恶线索排查、乱象整治等工作力度。二是建立联动机制。针对目前排查出的非法行医行业乱象,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梳理、调查核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三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反馈。
责任领导:xxx、xxx
责任单位(股室):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扫黑除恶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与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不够紧密,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难以滋生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是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还不尽完善,对种类繁杂、功能重叠、服务性不强的群众自治组织形态尚缺乏规范和引导,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还未完全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整改措施:配齐配强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点联系、第一书记驻村整顿制度,把村党支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工作,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管党治党政法责任落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股室):
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督导“回头看”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相关科(股)室和人员负责具体抓落实,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强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篇二:
为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有关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1、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扫黑工作机制。镇党委、各村党支部每月听取一次扫黑除恶情况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会议纪要报送镇扫黑办。村居(社区)党支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分析研究本地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调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政协联络室主任兼任扫黑办主任。各村也要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扫黑办主任。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辖区内发生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根源,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上一级或同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派员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3、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一方面做好市、县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市、县扫黑办督办重点案件和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做好镇级督导检查工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重点案件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4、加强和规范扫黑办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人员配备,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建议、组织推动等作用。镇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镇和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市场、金融市场、文旅市场六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成员单位扫黑办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二)进一步加大个别大案要案核查力度
1、深化案件线索核查办理“百日会战”行动,瞄准“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健全“专题化研判、专班化核查、专案化把关”的线索核查机制,查清查透涉黑涉恶线索。对其中查否的线索,镇扫黑办组建案件线索复查复核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全面进行复核,其他渠道督办交办案件线索也选取部分进行重点复核。每月定期向县扫黑办上报“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镇扫黑办对“百日会战”情况组织验收,确保“双清零”。
2、深化“打伞破网”,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主攻方向和重要衡量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对大案要案同步立案,联合攻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失职失责问题调查处理要同步跟进,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3、认真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四个意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吃透意见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升办案能力,防止畸轻畸重,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三)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的力度
1、贯彻落实省扫黑办制定的《关于做好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实施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提供制度保障。
2、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学习借鉴市扫黑办下发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案例选编,指导基层办案。
3、公安机关侦办案件要坚持打缴同步,会同税务、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查清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为“打财断血”奠定基础。抓捕黑恶分子时,一并制定查扣财物处置方案。
4、对查扣资产较少甚至查处资产为零的涉黑和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县公安局要组织重新核查,彻底查清其财产状况,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确保“打财断血”到位。
(四)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
1、摸清xx镇、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底数,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缺位和重打轻治、不顾长远等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调研分析报告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聚焦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市场、金融市场、文旅市场、农业农村等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镇扫黑办公室定期听取部门和工作组集中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组织召开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
3、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加快“雪亮工程”升级版建设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基层网格员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制度,每月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犯罪有关情况,确定1-2个重点地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对重点整治地区进行验收,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约谈。
(五)进一步发动群众
1、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构建立体化宣传模式,采取内宣与外宣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训相结合,主流媒体与融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解决宣传工作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持续营造强大的斗争舆论声势。
2、表彰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形成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风气。创新举报奖励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落实《xx县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激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涉黑涉恶问题举报。
3、贯彻落实省里出台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一)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宣传力度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广播、宣传车、文化墙、横幅等多种手段,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镇营造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二)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
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
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四)建立意识协调机构,统一调度
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认真自查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发挥各自优势,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形成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协助相关单位依法查处。
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篇三:
为了全力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中
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强化“深挖整治”,促进“长效常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严格的工作要求、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进一步提高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秀美溪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政治导向抓整改。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体现,作为讲政治、铸忠诚、抓落实的重要检验,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克服“骄傲自满”“交卷过关”的思想,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务见成效。
(二)坚持责任导向抓整改。全面落实镇、村(社区)二级书记抓整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职责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各村、社区要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间、路线、任务等,把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实行挂图作战、清单调度、销号管理,在查摆过程中,举一反三,杜绝已经解决的问题反弹“回潮”,防止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地方出现。
(四)坚持效果导向抓整改。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督导“回头看”新发现问题与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贯穿起来,把督导整改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把实现“深挖整治”与谋划“长效常治”衔接起来,坚决实现“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任务。
三、整改重点
(一)组织推动方面。重点对照:有的地方和部门责任链条拧得还不够紧;有的地方和部门主动性不足;专业能力还不够强等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落实“7+X”清单管理机制,促使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各级领导班子持续提高政治自觉、严格落实责任,推动重点地区与领域限期整改重点问题,提升治乱整体水平。坚持把整改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以“攻关”的劲头不断破解难题,拓展成效。适时组织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提高扫黑办干部和办案人员能力水平。
(二)依法严惩方面。重点对照:线索核查上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够深入细致之处;破案攻坚上力度还待加大;“打财断血”上还不够彻底;有些政法干警和纪检人员有思想包袱等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结合“百日追逃行动”,加大破案攻坚和追捕逃犯的力度,深挖一批蛰伏之徒,突破一批难啃之案。进一步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延伸打击锋芒,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分“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把“黄赌毒”等黑恶势力扫荡清除。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和纪检监察干部投身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深挖彻查方面。重点对照:有的地方在办案质效上还待提升;有的地方在政策把握上还待加强等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衡量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强化镇纪检监察部门与区纪检监察部门联点包案督办,采取巡察、督查督办、约谈等多种方式,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一案双专班”,加大扫黑与“打伞”协同力度,增强“挖伞打伞”工作合力。
(四)综合治理方面。重点对照: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性还不够强;部门联动机制运转还不够顺畅;市场经营秩序还存在一定乱象,“行霸”“市霸”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等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牢固树立“扫黑除恶要打整体仗、家家都是主力军”的主体意识,主动承担好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推进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进一步落实“三书两办”制度,强化与政法机关、行业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部门联动、行业协同、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局面。加强对专项斗争与业务工作关联性以及对“暴力传销”等新型犯罪的研究,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实施专项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五)组织建设方面。重点对照:有的地方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不够紧密;有的地方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还不尽完善等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各部门联审常态化,从源头上把好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级后备力量建设,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组织排查基层党建薄弱的村(社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对种类繁杂、功能重叠、服务性不强的群众自治组织形态的统一规范和引导,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格局。
四、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职能作用。镇、村(社区)要召开班子专门会议,集中研究讨论整改工作,按照整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承担各自的主体责任,镇、村(社区)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上率下查问题、定措施、抓整改、促落实。要对照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抓紧针对性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到位,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整改落实。镇、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要强化项目化推进,找准每个问题的切入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实行清单调度、销号管理。要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防止在整改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以及未报送进展情况的进行通报。
(三)强化监督问责。镇、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整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在整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情况。镇党委、政府将整改工作成效作为对村(场)、社区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和镇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按时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及每月整改工作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每半个月报送工作进度。同时,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把不折不扣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同本地本部门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注意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