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篇一: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全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达到100%。
2、全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校园能植树的地方全部植树。
三、工作措施
1、团委、学生科在近期组织一次创建森林知识讲座,以黑板报、手抄报形式出一期创建森林城市的知识宣传板报。利用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力度。
2、组织师生参加全民植树活动。
3、对校内绿化工作进行一次查漏补缺,消灭裸露泥面,种上四季常青的花草。
4、对校内花草树木进行长期陪管,注意按季节进行洒水和施肥。
5、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摆放鲜花,营造隆重的节日和活动气氛。
6、创建活动中,注意森林防火,搞好一切消防措施的检查,消灭一切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建森林城市,这是“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事业,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首先在思想上打一个漂亮的胜仗。
2、行动上高度负责。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不能走过场,要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有工作台账。
3、速度上稳步推进。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不要急于求成,要精心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力争取得工作的最佳效果。
4、组织上领导带头。学校领导、中层骨干要带头积极行动起来,带领分管科室和年级的教工,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中去,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篇二:
为扎实推进全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提升全县绿化水平,提高城市乡村森林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对照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评价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进人民福祉为宗旨,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产业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森林资源更丰富、生态品质更优良、绿色产业更发达、人居环境更优美、生态文化更浓厚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主要目标
从2020年起,通过两年努力,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注重创建过程,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使城市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等五大类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评价指标详见附表1),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检查验收。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
1、成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人员专门办公。
2、组织至省内外有关县市学习借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形成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体思路。
3、开展创建摸底、调研工作,精准掌握指标底数,科学测算创建任务,量化创建工作目标。
4、组织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5、制定和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2年6月)
1、制定和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及各类专项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创建工作任务、项目、计划,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2、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颁发创建工作责任状,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干部群众投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掀起创建工作热潮。
3、落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资金特别是重点创建项目建设资金,依创建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4、建立健全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协调、督查、考核等机制,邀请专家经常性到我县指导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目标及专家意见及时查缺补漏,保障创建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和创建指标全部达标。
5、大力宣传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创建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创建典型,科学总结创建经验。
(三)验收核查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
1、归纳整理创建资料特别是验收所需各项材料。
2、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责任单位自查和县级核查;邀请专家开展现场审查。
3、委托第三方编制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实施报告和工作报告;按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核查、验收。
4、接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
(四)提升复核阶段(2022年9月以后)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和授牌后,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继续实施森林城市创建项目,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形成森林城市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城市森林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按要求组织的复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实现创建目标,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XXX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目标,切实落实创建机构、人员、方案、任务、经费和措施,合理、有序、科学安排创建工作,特别是各乡镇及林业、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公路、文旅、教体等部门及团县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承担创森工作责任,高质量落实领导小组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协调统一、形成合力、高效推进。
(二)明确目标,保障投入。要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按照向上争资、县级预算、各单位各部门整合解决的思路,保障森林城市创建各项目的投入。县财政主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县城规划区内创森项目投入及创森工作经费;林业、发改、住建、城管、城投、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部门特点,加大创森相关项目的立项争资力度,同时要科学整合现有项目实施创森工程,保障创建项目落地和顺利完成。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创建工作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森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生态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创新固定宣传的内容与方式,要积极主动上报创建工作动态、信息,特别是典型人物、做法和现场,要采取合适方式激励、引导职工和群众踊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全县各类新闻媒体要把创森宣传纳入近两年宣传的关键词,策划和开展创森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加大对创森工作的新闻信息采编和上报力度,让XXX的创森工作在省市甚至国家级媒体发出最美声音。县创森办要与有关单位共同策划开展一批特色宣传活动,让创森宣传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形成常态,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森工作。
(四)完善机制,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纳入“三城同创”工作一同调度、协调、考核。县创森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创森工作协调联络、调度通报、考核检查等工作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创森办要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序高质量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篇三:
为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宗旨,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发展,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我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以创新的理念指导森林城市建设,以利民工程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过硬的措施保障森林城市建设,切实把XXX建设成为活力宜居、精致美好的森林城市,为XXX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先行军、“强富美高”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补短板、增绿量、优结构、提品质、显特色”的工作思路,到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所有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实现城乡绿化统筹发展,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空间与资产不断增容,生态网络格局更加健全,惠民生态休闲产业有效落实,城市森林质量与城市森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三、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启动阶段(2021年4月-8月)
市政府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印发《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向省林业局行文请示推荐,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3年10月)
1、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全面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组织编制《XXX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分工和《XXX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细化任务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2、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创建意识,增强创建工作内在动力。
3、搞好重点项目绿化,做好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建设等方面工作。
4、对照相关考评体系,系统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法规制度、影像资料及创建材料,搞好分类归档。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月)
首先,按照建设目标和评价标准开展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完善措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其次,完成各项工程资料和考核资料、创建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包括:技术总结报告、城市森林指标体系调查报告、创建工作总结、XXX市森林城市建设宣传片摄制及创建工作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林业规划、有关造林绿化地方法规等。最后,市“创森办”在自查验收评估基础上,向省林业局申请综合评定,报请国家林草局评定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月-2026年12月)
按照《XXX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国家林草局检查考核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巩固和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提高XXX市城市森林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员单位指标分解表,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创建工作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创建,彰显XXX特色,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创建机构,明确联络人员和工作同志,具体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森”工作的矛盾和问题,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市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以及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融媒体中心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进展情况、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多元筹资,加大投入。切实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的投入,把森林城市建设项目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来抓,设立市财政森林城市建设资金专项,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通过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广泛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参与国土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
(五)健全机制,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的落实到位,市政府将建立工作督查通报机制,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展情况以月报形式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篇四:
为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20XX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创森迎检准备工作,完成森林工程建设22万亩,其中:城市森林0。3万亩、农村森林19万亩、通道森林1。5万亩、水系森林1万亩、林业育苗0。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树木挂牌。
二、主要工作
(一)迎检准备工作。
1、档案整理工作。认真对照考核验收标准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资料整理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重点20XX年10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以来的工作资料。资料整理内容包括与城乡造林绿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相关的所有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
2、现场准备工作。按照“特色显著、景观美丽、环境优美、水平一流”的目标,精心准备迎检现场。现场点涉及城市森林、农村森林、水系森林、通道森林、种苗基地“五大工程”和森林安全、生态文化“两项建设”内容。城市森林包括公园、小区、街道、校园、医院、工业园区和企业绿化;农村森林包括乡村、乡村道路绿化和产业基地绿化;水系森林包括重点江、河、库水系绿化;通道森林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道绿化;森林安全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生态文化包括森林公园、全国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古树名木保护等。现场准备工作包括绿化栽植、补植补造、绿化管护、绿化树木挂牌、环境整治、标识标牌设立及展板制作等。
3、氛围营造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及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户外广告牌、公共电子显示屏幕、汽车车身、灯杆、休闲广场、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业宣传栏、社区宣传板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森工作,努力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市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巩固提高工作。
1、继续实施森林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继续按照“城市森林工程重景观、农村森林工程重效益、通道森林工程重特色、水系森林工程重防护、种苗基地工程重科技”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森林城市建设质量。
2、努力保护建设成果,切实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疫源疫病防控,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加大对盗伐林木、乱占林地和湿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古树名木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全力做好采伐限额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林地林权管理等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春季和秋冬季造林绿化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补植补造活动,加快创森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创森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创森办、市级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创森工作和各项迎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筹资,强化保障。各区市县要采取财政投入、向上争取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创森资金,为创森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创新体制机制,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项目投入为载体,采取集约经营、股份合作、个人承包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力量承租林地、培育树苗、植树造林,全力参与森林城市建设,提升创森工作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要将创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做到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创森办要会同市督查办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创森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褒扬先进;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区市县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进一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和迎检准备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篇五:
为全面推进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实现我市2023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考评指标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充分发挥我市山、水、林、田、海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优势,着力构建完善的森林城市生态体系、稳定的森林城市服务体系、发达的森林城市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城市文化体系、健全的森林城市支撑保障体系。围绕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以平陆运河建设为契机,加快沿途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河道两岸绿化美化、运河两岸文旅景观提升;以乡村振兴为引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绿美乡村;以大地植绿、城区增绿、动手添绿为重点,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努力把XXX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创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二)广泛动员,全民共建。利用各种宣传和组织手段,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三)科学规划,重点布局。按照《广西XXX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以实施人居环境绿化、森林生态屏障、繁荣生态文化为重点,强化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
(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地本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
(五)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城镇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以乡土树种和乔木树种为主,绿化、果化、彩化相结合,促进兴林富民。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通过组织实施系列城乡绿化工程,组织开展系列森林生态文化宣传和科普教育活动,2023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并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森林城市考评验收。
(一)森林网络。
1、林木覆盖率:林木覆盖率达35%以上。
2、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3、城区树冠覆盖率: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下辖的县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0%以上。
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
5、城区林荫道路率: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6、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
7、乡村绿化:乡镇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
8、道路绿化: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9、水岸绿化: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0、农田林网: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要求建设农田林网。
1、重要水源地绿化: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二)森林健康。
3、树种多样性: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单一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4、乡土树种使用率: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5、苗木使用: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6、生态养护: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提升,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60%以上。
7、森林质量提升: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8、动物生境营造: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9、森林灾害防控: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0、资源保护:划定生态红线。不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三)生态福利。
1、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2、生态休闲场所服务: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千米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70%以上。
3、公园免费开放: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4、乡村公园: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5、绿道网络: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500米以上。
6、生态产业: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生态文化。
7、生态科普教育:所辖县区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8、生态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9、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0、市树市花:设立市树、市花。
1、公众态度:公众对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五)组织管理。
2、建设备案: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3、规划编制: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4、科技支撑: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
5、示范活动: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6、档案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重点
根据《广西XXX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存在的主要指标差距,重点抓好全市森林生态体系、城市建成区生态体系、森林生态服务体系和森林生态文化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增加城市绿量,确保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一)全面推进全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造林绿化
活动,实施沿海防护林、金山银山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优化树种结构,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和珍贵乡土树种。加强沿路、沿水、沿海绿化,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做好受损弃置地修复,提高绿化标准,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
(二)深入开展城市建成区生态体系建设。注重城区绿化美
化,防护绿地、道路、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以增加城区绿化覆盖率和树冠覆盖率。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增加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面积,基本满足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城市绿地建设坚持植物造景、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园林设施功能更齐全。在植物配置上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乔木栽植量,丰富园林植物种类,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突出生态宜居XXX的内涵,打造城市绿化亮点。
(三)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城区郊野公园和休闲绿道建设,拓展市民近郊游憩活动空间。着力培育城市外围的生态区域,建设郊野公园,强化场地原有景观风貌、突出现状景观资源价值,因地制宜布局游憩功能区和游憩项目,不断拓展绿地使用功能。重点建设区域绿道、市区绿道和社区绿道,形成显山露水、纵横交错、生态安全、物种丰富的绿道网络系统,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出行方式、提升生活品质。
(四)切实抓好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各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立森林、湿地生态科普教育或培训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技普及。健全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和机制,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或树木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团员青年林、工人先锋林、巾帼爱心林等各类纪念林基地。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湿地日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2年3月前)。
成立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印发《XXX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12月前)。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要求,认真抓好《广西XXX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打好创建攻坚战,完成各项城乡绿化工程任务,着力提高国土绿化水平和林木覆盖率,确保全市范围内林木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做好创建工作的跟踪督查、整改提高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抓好创建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9月)。
编制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达标情况自查报告,申请国家、自治区有关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评审,力争达标并通过国家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2030年)。
按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提高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新闻媒体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不断扩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的覆盖面,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深入人心,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职人员,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落实、上下配合、行之有效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组织领导体系。
(三)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方案、指标、经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坚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贯穿于全市社会发展全过程。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倡导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深化认建认养活动,多点设立各类纪念林基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五)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把城市建成区、城乡接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艺术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绿地景观。城市建成区要抓好绿化的布局调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
(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落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责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建设和宣传活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配合协作,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总结和通报会议,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需要,落实相关资金,保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市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