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一、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四、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警:
匪警:
医疗急救: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应急结束
应急灭火或抢救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部安排做好抢修恢复工作并总结经验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卫生部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国务院办公厅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9信息发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一。建全科室人员组织机构
组长:钟雪琴成员:药房全体员工
二。具体职责
1、药房的”地震药事应急预案”小组的工作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按时汇报工作情况。
2、组长负责地震时期药剂科抢险救灾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小组和科室主任汇报。
3、所有员工在地震来临之际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达各自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4、药工、临时工人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除特殊情况应该有正式职工一道工作。
三。抢险救灾程序
1、药房在接到中心灾情的通知后立即启动“药房地震药事预案”做好防灾工作的一且准备。
2、所有部门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将门诊西药房的药品、微机、药柜、药架以及能搬动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临时存放,能搬动的其他物品尽量搬离。临时存放按照“危险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先搬;灾情重的区域先搬;药品价格较昂贵的先搬”原则进行。
3、危险、易燃易爆搬运时必须2人在场,临时工不得搬运上述药品。
4、临时存放药品库房应做到:危险、易燃易爆药品要单独存放;须低温保存的药品要冰箱储藏。搬到其它科的药品须派专人看守。
5、如果灾情轻微,药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则正常工作。
6、全体员工要随时待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整个救灾过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尽量避免员工受伤事件的发生。
四。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案”
由于地震的发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药房在做好科室应急地震预案的同时,还承担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必须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预案”充分保障救灾药品的准备。
五。地震后期的药事工作
1、应将在地震期间搬走的药品如数搬回,恢复正常工作。如有差错应认真分析原因,书面说明经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
2、员工在地震期间的表现纳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并报中心;对表现差的本不能评优、评先进;表现特别差甚至临阵脱逃的要上报中心作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药房要对整过救灾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工作做得更实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逐步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对微机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预防因微机故障而造成中心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药房“微机故障药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
钟雪琴成员:药剂科全体人员
二。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帮助药房划价取药、安抚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处理程序
1、药房人员当知道微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判断是网络原因还是电脑机械故障,如是网络原因或电脑机械故障必须立即向中心微机管理员报告,不得擅自拆机维修,同时用其他微机进行划价。
2、微机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时间短的话,药房人员应做好病人解释工作,得到病人理解。如果遇到急诊病人用药,应先将药品发给病人,等到微机修好后或另外微机补记费用。
3、机管理人员经检修后确认不能在短时间维修好时,通知药房组长,协商安装临时代替微机。
4、如果因微机故障使药房工作效率降低,病人取药时间超过10分钟时药剂科启动“微机故障药事应急预案”。
5、药房应执行手工划价,保证窗口病人取药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如果不能保证证药房工作顺畅,组长立即通知库房、临床药学组、采购等所有药剂专业技术人员到药房帮助划价发药。
6、组长要及时向中心汇报工作情况。
四。事后处理
1、药房应该通过微机室提供的意见认真分析出现故障的原因,分析是机械的原因还是操作方法不当,或是人为故意损坏,根据不同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如非机械原因,应按造成损坏的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2、是机械原因,药房应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提出更换微机的申请。地震药事应急预案药房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要的物质部门之一,当地震来临之时,为尽量减少医院经济损失和保障伤员的及时救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xx)、《xxx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六: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内有2位值日教师值班,值班老师当天早上必须在七点半到校,放学时,值日教师应及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挤压事故,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如一名值班老师护送学生前往就近的医务室或拨打120进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师通知其家长。放学后待全部学生全部离校方可下班。
2、课间在活动场地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发现老师立即控制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教导处、班主任,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请求救护。
3、在5、6年级各班选出2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各班教室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和班主任。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上报中心校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总务处,并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突发疾病,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及时报告校长,并及时报警请求救治,同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值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校长室、教导处等协同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指派专人处理,并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进行扑救(禁止组织学生扑救),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疏散。
9、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五、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晨会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教育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6、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7、每遇长的节假日,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发放告家长书,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七: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1。组织领导:组长:作业长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职能人员、各班长
责任单位:检修一区
责任人、指挥:作业长
报告:当班值班、检修人员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2、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矿调度,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2、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作业长、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2、4。若发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在实施抢救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救援人员若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应立即撤离,更换人员。待救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抢救。
2、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2、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2、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第一章前言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目前,全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35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潘家口水库水上客货运输监督与管理、道路建设材料的采集、加工、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等任务。
进入“十一五”后,我市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特别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项目将陆续开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市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xxx。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xxx、xxx。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时间,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一)事故的报警与接警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道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相关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及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等简要情况直接向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各救援机构进入救援现场。
(三)救援机构的响应
各救援工作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习工作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的《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是市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本部门高危行业预案),报市局安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