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篇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州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文件要求,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五大发展行动为总抓手,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镇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振兴
1、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积极培育增收致富的规模产业。大力发展林下菌药产业。紧扣产业革命“八要素”,围绕“123111”发展思路,以福尧为核心区,拓展大伟线和板用线,实施“稻耳模式”“林菌(药)模式”,实现“五统一”(统一规划种植、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保底回收、利润分成)目标。2020—2025年规划发展2万亩林下菌药产业,其中7000亩灵芝、黑木耳6000亩、5000亩红托竹荪,其他食用菌类2000亩;2021年6月30日前,在福尧村、者术村、XX村、昂涛村、板用村持续发展林下食用菌种植产业项目,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厂房建设项目。深入推进秋冬种工作。完成小麦411亩、油菜6234亩、蔬菜4908亩、马铃薯26亩。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全镇有5家农用物资经营门市,杂稻备种8。8吨;杂交玉米备种4。4吨;农药到位0。81吨、农膜0。43吨、地膜0。68吨;肥料中复合肥到位13。3吨、尿素9。1吨、磷肥2。2吨;各种农机具喷雾器、机耕等齐备齐全,做到春耕备耕物质早准备、早到位、早供运,满足于农业生产需求。2021年计划完成水稻种植8950亩,玉米种植4510亩。培育油茶产业工业化。激活油茶烘干厂发挥作用,提升产、加工经济发展水平。2021年规划完成油茶种植300亩,每亩补助农户500元。推进杉木精深加工建设。深挖林木资源利润,实现林木种、产、销产业链。加大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争取实现农业机械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决确保粮食安全。
2、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牢牢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新格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福尧景区提级改造建设。依托生态农林业优势,拓展宜游、宜居旅游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绿色生态康养旅游小镇。发掘“杉海XX,森林氧吧”品牌,打造康养宜居宜游生态型美丽乡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围绕乡风文明,推动文化振兴
3、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高质量筹办规格更高、品牌更亮、体验更丰富的布依文化等节庆活动,做足“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文章。通过举办歌舞活动、民族节庆、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影像再现等多种方式,留住文化标志的乡愁。
4、推动乡村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更好的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及“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身边人”榜样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遏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不正之风,祛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陈规陋习。
(三)以人才培训为抓手,推动人才振兴。以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储备后备干部为目标,着重培养传统手艺人、回村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等人才,以发展林下菌药产业为基础,通过课堂理论集中授课与林(田)地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农业技术人员队伍,提升乡村振兴人才储备以满足建设需求。同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养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等农村实用人才,提升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培育农村专门人才,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技专业人才到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企业兼职,鼓励知识产权入股,参与企业效益分红。
(四)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
5、农村环境“净化”行动。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工作目标,以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坚持“四个导向”,实施清单管理,因地制宜开展整“五脏”、治“六乱”示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6、村庄“美化”行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突出乡土特色,发展民宿,今年重点发展福尧村、板用村、大伟村的民宿,先行先发展;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实时更新破旧、不合时宜的宣传广告;扎实开展评比最美生态庭院活动,最美生态庭院覆盖率达到25%以上,每个村民组要评出1-2户最美生态庭院。
7、村庄“绿化”行动。以庭院绿化、靓化、文化为重点,推进美丽庭院创建。适当留出位置建设家庭绿化空间,通过修建花坛栽种花草、堆山叠石建喷水池、摆放盆栽盆景、搭建瓜果架等方式,推动庭院成为微菜园、微花园、微果园“三微园”,增加庭院绿化面积,建设庭院生态。在庭院内张贴和悬挂对联、家训、字画、蜡染画、刺绣图等,彰显庭院文化。合理利用庭院空间,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手工作坊、锦绣坊、农家乐、民宿客栈、乡村酒馆等,发展庭院经济。注重庭院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改善庭院卫生。
8、村庄“亮化”行动。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四好公路”的总目标,推进美丽公路创建。积极开展村庄公路亮化工程,在村庄出入口、公路主干道开展绿化修复、定期保洁和亮化建设,在公路两旁栽种不同种类的植物,安装照明设施,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0%,保持良好的道路风貌,村庄道路硬化率达100%,严禁在公路旁乱倒垃圾,严禁在公路边违建房屋,严禁在公路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严禁在道路两旁滥开乱采,将农村公路打造成无违建、无占道、无滥采、无垃圾的绿色廓道、畅达通道、观光游道。
(五)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凝聚干群合力,推动组织振兴。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培养,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选优配强11个村“两委”班子,完成7个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目标任务,从回村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中储备了127名村级后备干部。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工作模式,成立了林下菌药产业联合党支部,组建120名党员和32名村级“五老”为党员先锋队,深入推进“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XX林下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XXX、镇长XXX为组长,分管乡村振兴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调度和研究等会议制度。各村(社区)要落实工作机制,村(居、社区)书记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结合本村的特点和特色,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0、突出项目带动。以项目为抓手,各村(居、社区)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入手,策划生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项目。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到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1、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卫生户”“平安家庭”“最美庭院”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及乡村讲师团,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政策、好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加强考核督导。建立镇和村(居、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乡村振兴规范有序实施。各村(居、社区)每半年要做好总结工作,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和《安徽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保持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兜底保障成果
(一)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对已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
(二)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开展“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三)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细化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探索推进农村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为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不断加大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帮助其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完善民政领域制度体系,加强同乡村振兴衔接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加快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业务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五)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推进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
(六)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增强县级供养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盘活乡镇敬老院设施资源,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强运行活力,将服务范围延伸至村级幸福院和居家老人;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易地搬迁安置点养老服务全覆盖;用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七)着力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推动建立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加大“福康工程”等公益项目实施力度,确保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基本康复服务。
(八)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乡镇基础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提升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
(九)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乡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安徽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宣传在我县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等。
(十)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优化调整城市基层和乡镇行政区划,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明确任务(2021年5月)。县民政、扶贫部门制定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工作举措和落实标准。
(二)动态监测、摸清底数(2021年7月底前)。5月底前,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摸清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底数,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6月底前,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7月底前,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三)政策落实、应保尽保(2021年10月底前)。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拓展和应用,民政、扶贫部门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乡镇、村(居)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对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做到“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开展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四)查漏补缺、巩固深化(2021年12月底前)。11月底前,县民政、扶贫部门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12月底前,总结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民政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紧密围绕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乡镇民政、扶贫部门要在7月10号、10月10号、12月10号前向县民政局、扶贫办报送本乡镇工作进展情况。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篇三:
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逐步完善,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15万元。到2035年,“千镇万村”振兴目标基本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县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将“十四五”时期作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稳定兜底救助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巩固优化发展类政策,完善产业带动、就业扶持、技能培训、小额信贷支持措施,做好与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衔接。
(四)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结合省、市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以及我县“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健全困难群众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及时发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持续关注家庭收支变化、劳动力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预警监测指标,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落实具体的帮扶责任人,针对不同的返贫风险分层分类及时制定帮扶措施,构建“大数据+网格化+群众路线”治理体系,及时消除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
(五)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施新时代XX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因残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六)强化消费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加大对国家832平台及省、市、县消费帮扶平台产品采购力度,组织好帮扶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超市、进社区。开展好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持续推动“三专”(专柜、专馆、专区)、消费扶贫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支持XX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XX馆、XX市消费扶贫中心、XX市扶贫产品电商平台、陆河供销社陆供优品-陆河扶贫产品专柜、陆河县扶贫产品直营店等线上线下销售平台的运营发展,畅通我县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渠道。
(七)健全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做好经营性扶贫资产和公益性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专门机构、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制度体系。探索创新多层次、多样化运营管护机制,完善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经营性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健全到村、到项目、到人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镇、村从扶贫资产收益中规划出部分资金,作为返贫风险较高农户的产业、就业奖补资金。强化镇村和行业部门监督责任,重视公告公示制度完善和方法创新,定期开展扶贫资产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发现问题,预防“贪蝇”“微腐败”发生,避免扶贫资产缩水消蚀问题,依法维护农户财产权利。
三、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
(八)做好精准识别管理。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省、市、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及各部门现有数据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九)拓展稳定增收渠道。高质量推动“粤菜师傅”“XX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工程,鼓励涉农高校、科研单位、职教中心开展培训服务。完善各类产业园区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加强“村企”“园村”“校企”招聘对接,积极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继续办好扶贫车间,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推广“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和动态帮扶,健全帮扶项目与低收入群众参与挂钩机制,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低收入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增加低收入人口工资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同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文创体验等农村新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多渠道增加低收入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适当提高农村、涉农社区居民养老、医疗、兜底保障、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增加低收入人口转移性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能力,积极鼓励引导低收入人口通过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土地、宅基地等资源,以地租、利息、股息、红利、增值收益等多种形式增加低收入人口财产性收入。加强不良行为惩戒。
(十)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保”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低收入家庭纳入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范围。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困难群众加强临时救助,推进对特困供养对象、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一)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强化县镇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地方试点。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关爱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做好就业帮扶、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十二)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坚持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将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等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救助范围,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均衡城乡医疗保障待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欠发达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三)实施帮镇扶村工程。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整合深圳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等资源,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组团式帮扶,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区域结对帮扶关系。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
(十四)大力发展镇村经济。深入推进“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大力促进青梅、茶叶等本地优势产业跨县集群,在现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基础上,争取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新增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引导种业、精深加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城镇融合发展,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市场化发掘独特的红色、乡愁、生态等文化,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数字农业、发展都市型现代精品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体验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引进一批经济实力强、富有农业投资经验的企业来我县投资发展农业,扶持培育镇村特色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水缸子”、“茶罐子”系列培育工程,加强乡镇农产品冷链配送、加工物流中心建设,培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体,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提升镇域经济带动能力。深入推动“5+2”农村综合体系改革,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路径,增加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交易制度与交易平台,探索实施“股票田”改革,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多元化社会服务,培育乡村美丽经济、生态产业、康养娱乐、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
(十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把圩镇纳入“八大美丽”范畴,成为示范带不可或缺的节点,科学布局城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重点围绕沿交通线、沿边界线、沿旅游景区、沿城市郊区等“四沿”地区,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再提升行动,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和突出本地区传统风貌特色。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完善乡村水、电、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和5G网络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全域实施“五美”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削坡建房。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十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镇村统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优化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乡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打造镇级产业物流终端。提升村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终端体系建设,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养老、托养、文体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承接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积极作用,加大扶持和培育扎根乡村的社工机构和公益志愿社会组织。实施乡村文化培育工程,挖掘、保护、传承、发展乡村特色文化。
(十七)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企业通过村企结对、村企共建、连片包镇等形式,积极参与乡村特色产业开发、消费帮扶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服务提供、乡村风貌提升、文明乡风培育、农村人才培养、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特困群体救助等。完善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财政、金融、税费等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乡村建设服务项目。
五、加大政策支持衔接力度
(十八)做好财政投入和金融服务。稳定现有财政投入政策,根据乡村振兴需要和财力状况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深入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管好用好省级涉农资金。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用于农业农村政策。健全金融支持帮扶产业发展、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的挂钩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业务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贷款服务。落实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
(十九)加大用地支持保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灵活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发展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二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作用,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实施“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通过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可回乡任职,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并落实志愿者扎根各地的政策措施,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脱贫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强化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支撑作用,积极争取省“院地合作”支持,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制度,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帮扶产业基地、帮扶项目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帮扶成果作为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探索实施农业科技人员“县管镇用、下沉到村”新机制。鼓励和扶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
六、强化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十二)加强领导体制衔接。健全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镇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快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三)加强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镇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深入贯彻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3+1+7”工程。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持续推进村干部能力素质优化提升行动,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坚持和完善继续向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县、镇、村三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队伍配置,健全激励干部投身一线担当作为的机制。
(二十四)加强规划项目衔接。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重点,统筹脱贫地区各项具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有关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优化完善帮扶政策,研究制定新的支持政策,健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二十五)加强考核监督衔接。把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健全日常督查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审计、媒体、民主监督,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