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精选6篇)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精选6篇)
时间:2022-12-17 13:32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排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防溺水、传染病防控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保障全县教体系统大局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交通安全情况

  1、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演练活动,引导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习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警示视频、专题讲座等,广泛宣传违反交通法规、不文明行为的危害。要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和幼儿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出行,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要教育学生按照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车,主动远离大货车,严禁学生并排骑车、骑车打闹和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要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夯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办)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要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夯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内容。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教职工自身交通安全责任和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责任,提醒教职工以身示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车、不开赌气车,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证车辆,不酒驾更不醉驾;各校园要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和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监管协议书,定期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着重对乘车学生摸底统计,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牌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4、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学校周研判、月研判工作中,并定期摸排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将摸排出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交警、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检查校门口减速带是否完整,指示灯(牌)是否损坏;紧邻国省县道学校和县城学校要安装防撞墩或防撞柱;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安装限速标志,并要求校内车辆整齐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

  5、严格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学校发现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拼装改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非客运等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交通、交警等部门举报,并引导师生家长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外出活动租车必须到正规公司,并要加强对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前对车辆安全性、驾驶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不合格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接送学生;未经批准不得配备校车接送学生;禁止任何以学校、家长委员会、教职员工等单位和个人名义购买、租用、指定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

  (二)防溺水安全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和有关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卡片等多种资源,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同时加强自救自护基本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防溺水演练。将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宣传到位。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做好学生放学后、放假期间的看护责任,使安全责任和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且管护安全。进一步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途等防溺水安全隐患,及时报请当地政府落实安全预警、防护及应急处置等措施。

  (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密细致做好健康监测、风险预警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通风消毒、卫生环境检查和疫苗接种等九项制度。严把校门口、临时等候区、教室、宿舍、活动场所、食堂、厕所、饮水洗手设施卫生消毒和上放学疫情防控“十道关口”,持续做好门禁、师生和家长外出报告、文明就餐、错时错峰上下学等管控措施。

  (四)“三防”建设情况。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和专职保安;配齐必要的安防器械,安保人员要掌握安防器械的使用方法;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规定查验来访人员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齐并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疏散标识张贴到位;学生宿舍不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情况。

  (五)饮食安全与宿舍管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齐全有效;食堂环境干净卫生;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物留样等制度规范。饮用水定期检验,水质达标。寄宿制学校实行住宿学生信息卡制度;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缺宿追踪和请销假、领导带班守护制度。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人员为女性。

  (六)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建好用好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室),配齐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上好心理健康、法制教育课,健全心理健康、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和“一校一案”学生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教学计划,法制副校长职责,对有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学习困难和情感受挫学生等特殊群体“建档立卡”、一对一跟踪关注、重点帮扶。

  (七)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责任,并将每一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人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逐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中小学校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女性副校长,重点负责女生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工作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学校设立班级安全信息员,负责了解校园和班级安全信息;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预警,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及时整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日至4月5日)。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细化、制定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日至4月2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集中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查,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对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对发现和解决学校幼儿园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分析研判、总结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并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教体局安稳股(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篇二:

  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20XX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安排,结合近期我省安全稳定工作重点任务,经研究,于即日起至5月底,会同省公安厅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领导分工、工作机构设置、督导检查制度建立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措施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设置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投入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督查校园安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有关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制度情况。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校园及周边安全。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是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有无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及监控值班记录,监控和报警设施是否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校园是否实现封闭化管理,是否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等制度。是否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巡逻勤务机制,组织警力在重点时间、地段开展巡逻防控;是否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易肇事肇祸群体、重点物品排查管控措施。

  2、防欺凌和防暴恐工作。《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组织机构;是否制定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是否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是否设置相关机构或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否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校舍安全。20XX年是否已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排查记录是否详实;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是否已由专业部门鉴定;有无鉴定的危房校舍、其中有无D级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对借用周转房上课的学校,周转房的安全状况;校内施工场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校内外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学校周边泄洪沟、高压线及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消防安全。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督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5、交通安全。围绕校车和接送师生车辆,是否建立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经常开展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和规定条件,随车照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校园周边执勤点和护学岗设置情况,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食品饮水及用气、用电安全。着重督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学校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水质监测报告;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7、实验室安全。督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特种设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8、网络和舆情安全。是否建立网上24小时动态巡控措施,是否建立舆情危机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9、防汛和防溺水安全。主要督查防汛的迎汛准备工作,包括防汛部署、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预防溺水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督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溺水安全预案、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等情况,特别是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10、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督查大型集会、实习实训、集体外出、上下学时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组织

  (一)本次集中行动采取各地各校自查和督查组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导检查组,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督查整改工作。

  (三)省级派出9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1名厅领导带队,成员由教育厅、公安厅、高校和市教育局选派。教育厅相关处室参加人员由厅分管领导自行确定(见附件1)。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各学校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

  (二)查看资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巡查。督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督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技术防范、食堂食品及电气安全、集体活动安全以及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四)情况反馈。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5月15日至25日,各督查组对各市及相关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各督查组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到相关市实地督查时间。

  (二)督查组在每个市应督查2—3个县(市、区),不少于10所学校(济南、青岛不少于15所)。实地督查应涵盖高等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得少于3所。

  (三)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及各类材料报送工作。各市确定1名联系人于5月11日前报各督查组联络员。

  (四)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被督查学校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各督查组于5月30日前形成督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连同《校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一览表》(见附件2、3)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各市及有关高校要根据省督查组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报告,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篇三:

  根据学校期末安全工作安排,彻查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时间

  20XX年6月19日——20XX年6月30日

  二、排查重点

  以教室、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线路及电器设备、“四六级”安全网络、特色群体学生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1、进行安全大排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特殊群体学生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四六级”安全网络畅通情况,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2、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等设备设施的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及劣质电器。

  3、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全面掌握学生放假前的思想动态,做好帮扶工作,利用QQ、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对学生进行“八防”教育,确保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为师生创建一个安全、祥和的环境。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篇四: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教育局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对学生权益保护信息严格保密原则,坚持首问责任制,坚持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二、时间安排

  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9月6日至10月28日

  有效实施阶段:自方案发布日起长期有效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教务主任

  督导主任

  大队辅导员

  总务主任

  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促进全校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严守道德底线,关心关爱学生。

  公布荷塘区教育局保护学生权益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要求做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家长、学生知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二)落实校园安全“四防”措施

  1、确保学校校园施行全封闭管理;

  2、学校配齐正规专职保安;

  3、学校安装好一键式可视化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4、配合公安等部门落实护学岗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副校长室、总务处

  (三)预防校园内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聘请专职法制教育副校长(明照派出所彭鸿应警官),切实加强师生法制教育,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杜绝学校教职员工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和高年级学生侵害低年级学生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大队部、各班

  (四)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开设电游室、音像室、桌球室、按摩室、棋牌室、歌厅、舞厅、网吧、彩票销售点,人流诊所和成人用品店等。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

  (五)关爱留守未成年人

  建立健全留守未成年人台账,建立留守学生、困境学生信息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严格落实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六)持续抓好校园安全整治

  1、加强定制公交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黑校车”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督导室、各班

  2、落实“六级”防溺水工作机制,长效开展好防溺水隐患排查、安全管控、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教务处、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3、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演练等。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4、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环节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书记室、副校长室、总务处、督导室、各班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为民解忧、为民排难的好事、实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高效的措施抓好专项治理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2、讲究方式方法。在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既要突出重点(如学生欺凌防控等),又要突破难点(如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更要消除盲点(如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等)。

  3、压实部门责任。全校各部门、每一位教师要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校长室、书记室、督导室将对各部门、各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问责。

  4、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中,认识不高、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顶风违纪的,将依法从严从重问责。

  5、及时报送情况。各责任单位、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重点体现问题及建议)按要求报告校长室,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专人(学校指定黄军)向区教育局(联络员:谭文军,联系电话:13707332561)报送学校情况。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篇五: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学院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和区教委《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遏制各类事故,确保校园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20XX年门头沟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以安全“红线”意识为宣传主线,以师生为宣传重点,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为宣传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用科学的思想,高度的意识,负责的观念统领安全工作,始终确立“安全第一,重视为主,预防在先,领导先行”的指导方针,以教委的安全管理方针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杜绝因麻痹大意、放松懈怠所造成的隐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学院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组

  成立以社区学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主管主任为副组长,所有领导干部及教师为主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办公室为日常安全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要求

  (一)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火灾隐患、教职工思想问题、房屋安全、车辆运行等,不断改善校园安全环境。开展各种安全问题隐患的自查自改,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种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院办公区、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学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强化各种安全宣传,逐人签订安保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安全保卫战。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全体教职工会、学院行政会宣传、督导、落实安保内容。加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教职员工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自救技能。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

  工作职责

  1、完善学院安全制度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安全问题不成为摆设。

  2、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克服一切麻痹大意、懈怠侥幸思想,不得擅自脱岗。

  3、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必须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每夜巡查不少于三次)办公室将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记录在案,纳入个人考核。各部门要协同学院,切实抓紧抓好次项工作。

  4、要加强晚间的校内巡视。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按《紧急突发应急预案》执行。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院长汇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5、值班人员在岗时,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尽力排除险情。

  6、假期或日常遇大雨、暴雨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校组织抢险。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校内线路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对学院用车定期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9、教师在工作中要注意日常用品的摆放,禁止与电源、火源堆放在一起,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10、教师在用电过程中,禁止使用大瓦数的用具。如:电磁炉等。

  工作安排

  按照教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活动部署,共分为:筹备动员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总结梳理阶段。

  (一)筹备动员阶段

  1、制定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体教师会进行宣传部署。

  3、利用QQ、微信、横幅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1、积极组织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组织配合好上级检查,提升安全等级。

  3、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安全保障意识。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为教师提供安全知识防范、自救知识等知识的传播。

  4、与职高合作积极开展防恐反恐、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演练,提高互救、自救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及总结

  1、安全检查时间:11月20日至12月底

  2、车辆安全检查:每月2次,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月初、月中。

  3、线路安全检查:每月4次。

  4、定期检查楼道灭火器的情况(值班人员及教师要随时检查,谨防灭火器的损坏与丢失)。

  5、对学院房屋进行

  自查:每月1次。有问题报房管所(月初)。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函〔20XX〕11号)和20XX年度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彝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为重点,强化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石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忠辉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负责全县学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事务。

  三、排查检查范围

  全县各学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

  四、排查检查时间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要对照附件表册对校园内、外进行自查,并于1月30日以前将自查表册报县教体局安全股。

  (二)县级检查组于2月6日前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排查检查方式

  (一)县级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学校进行排查检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学习场所(含手续不完备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六、排查检查内容

  (一)校园内。

  1、食品安全方面。一是校园内是否有小卖部(是否有证);二是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

  2、校车管理。校车是否定期进行校车例检例保、是否建立驾驶员情况及安全管理台帐。

  3、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灭火疏散演练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配齐配足,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标准等。

  4、疾病卫生防控方面。是否进行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是否有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是否开展传染病筛查,是否有卫生教育制度等。

  5、建筑物安全方面。建筑物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是否存在危房等。

  6、安全教育方面。学校是否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设置课程;学校是否开展包括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猥亵、性侵、防溺水、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是否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等专题教育活动。

  7、安全保卫方面。学校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备保卫人员,监控、围墙、防卫器械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进、出入登记是否严格执行亮证登记制度,门卫巡逻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

  8、涉及到师生安全的相关设施设备、教学仪器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校园外。

  1、交通安全方面。排查对所管理的学校周边公路干道是否有减速设施、警示标志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其他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排查校车行驶路线是否符合规定。校车是否跨审批区域行驶;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及“三无”车辆非法运营、超载等集中搭载学生现象。

  2、校园周边治安方面。一是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学是否实行学校上放学高峰执勤和护学岗位;校园周边是否有“黄、赌、毒”丑恶现象的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二是校园周边是否有流动商贩出售食品;三是校园周边是否有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上访人员等重点人员;四是校园周边存在的其他涉校安全隐患。

  3、学生防溺水方面。学生上下学途中和经常活动的水域,检查是否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4、地质灾害方面。学校是否位于地质灾害点,是否存在地灾威胁;是否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是否对校园及周边的灾害点进行排查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和证件不齐及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的监管;县教体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培训机构和证件不齐及未经批准举办的幼儿园进行治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各乡镇、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要交办给各责任主体挂牌督办整改。

  (三)严肃纪律,强化作风。各学校、乡镇、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及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禁止脱离检查组私自行动。各检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检查工作期间的公务用车保障,注意行车安全。检查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四)严格时限,按时报送。各乡镇、各中小学将自查报告经校长和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30日以前报县教体局安全股(县直各学校由校长签字直接报县教体局安全股)。邮箱:,联系电话:。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后于2月8以前将检查对照表交教育体育局安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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