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简报 篇一:
为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大我镇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20XX年1月20日,XX镇在镇政府法治广场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摆摊、发放宣传资料、小礼品以及现场解答等形式进行,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禁毒、防电信诈骗等有关信息。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扫黑除恶、禁毒、防电信诈骗宣传单张、环保袋等资料礼品86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了我镇扫黑除恶、禁毒工作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
202x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简报 篇二:
2021年11月16日,XX县水务局党支部结合11月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契机,由党组书记、局长、局党支部书记XXX同志在一楼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水务局党支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题学习。
XXX同志要求:全局上下要结合水利行业工作开展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宣传氛围。坚决向行政相对部门、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向社会大众宣传党委政府除恶务尽的决心和信心。
各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还要带头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线索摸排、行业乱象治理工作,要始终如一的坚持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积极通过业务工作推进,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及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和水利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积极和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坚决查处水利行业内可能存在强占水域岸线、敲诈勒索、聚众滋事、阻挠施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水霸”、“沙霸”、“河霸”及其涉水黑恶势力犯罪和背后的“保护伞”。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推进顺利,有力维护了水利系统和谐稳定。
参加此次培训的党员干部共计27人。
202x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简报 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维护开发区居民的稳定生活以及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近日,经济开发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XXX要求:开发区要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一硬仗。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组织发动要充分到位、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要严肃认真。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成果。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的企业发展环境。
202x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简报 篇四:
近日,水务局组织召开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及本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作会议,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股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水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安排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围绕“止滑促升、决战收官”总基调,牢牢把握当前专项斗争阶段特点和面临的瓶颈、短板,坚定信心、持续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进展。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设置广告专栏、橱窗,发放宣传彩页、LED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格局。要对标对表“六清”任务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开展案件线索大排查。坚持边打边建,规范“三书一函”,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治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202x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简报 篇五:
随着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三年专项斗争成果,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为认真贯彻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要求,10月29日,衡阳县司法局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县司法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主持,局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XX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关键之年,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动力,增强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对标对标任务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营造浓厚氛围,坚持常态化宣传机制,紧紧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LED屏滚动播放,运用微信、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有效发挥“第二战场”的积极作用,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发动好特殊人群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