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工作措施》及州检察院的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4月15日,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以第七个国家安全日为契机,在大兴镇街心花园开展了“‘典’亮生活,伴民同行”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沿街商铺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百余份,宣传手册涵盖民法典基本原则、胎儿民事权利、见义勇为的民事责任承担、居住权的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夫妻共同债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的相关规定。除发放宣传手册外,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点,为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答疑解难。
宣传好关于民法典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开展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讲述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维护人格尊严、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有关精神,9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在县民生广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各个分编内容。向群众讲解民法典正式施行的时间、涉及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对于宣传过程中排摸出的隐形矛盾,工作人员也进行法律解答。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198余张,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102张等。
《民法典》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此次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让民法典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202X年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实施X周年。
为广泛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群众遵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6月3日上午,南苑社区联合东大街司法所借第十三届凉州民间文艺大赛文艺汇演之际在凉州区植物园组织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不仅阐述了《民法典》的法律地位以及实施的重大意义,而且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亮点内容进行了解读,详细阐述了婚姻家庭、继承与遗嘱、高空抛物等具体新修订的法律规定。此外,还对居民群众就法律方面的疑惑和诉求进行了一一解答。
此次《民法典》的普及宣传活动,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营造了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下一步,南苑社区将借《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进学校活动,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提高居民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简报 篇四:
自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来,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正式实施之日前,县司法局制作19套《民法典》宣传版面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县司法局先期印制了《民法典》读本5000册用于进社区发放;县司法局联合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作和自己职权等相关的《民法典》版面进行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八进”“进社区”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各单位日常学法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